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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行法治是建军治军的一条铁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主席提出强军目标,并明确依法治军、从严治军是强军之基,把依法治军作为党领导军队、指挥军队和管理军队的基本方式,提出了“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法治化水平”的军事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主席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军,推动治军方式根本性转变。当前推进依法治军、加强军事法治建设在已经基本解决了有法可依的问题之后,重心已经转向有法必依、执法必严上,即切实按照法治要求转变治军方式,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
注重法治的引领
推动规范保障作用
实现强军目标,需要强化全军法治信仰和法治思维。强化官兵的法治信仰,就要在思想观念层面,为依法治军奠定前提和基础。如果我们的官兵不知道什么叫“法”以及为什么要实行法治,无疑会对推进依法治军产生削弱作用。
实现强军目标,需要注重发挥法治的引领、推动、规范、保障作用。强军目标对于现代法治保障需求是多方面的:要有科学先进的军事法治理论体系、完善健全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严格公正的军事法治实施体系、权威高效的军事法治监督体系以及系统配套的军事法治保障体系。与之相对应,是人治思维和习惯根深蒂固。具体表现,如治军理念上的法治工具主义,决策上的任性、随意现象,立法立规上的本位主义,法规制度执行上的“弹性”现象,案件查处上的消极保平安现象,还有权力监督上的消极应付现象等。
在破解矛盾中推进依法治军实践
当前,推进依法治军、加强军事法治建设,在紧紧扭住上述主要矛盾的同时,还需要重点把握并解决好以下四个具体的矛盾和问题。
第一,军事法治体系化要求与军事法治建设“碎片化”之间的矛盾问题。长期以来,我军法治建设缺乏系统的宏观统筹和体系设计,军事法治建设存在分散化、碎片化现象,成为制约军事法治建设水平提高的客观障碍。譬如军事立法方面,长期存在部门立法的弊病,这种过于分散立法形成的以军事规章为主体的军事法规制度体系,不利于党中央、中央军委对军队最高领导权和指挥权的行使。军事法治监督方面,尚未形成统一有效的体制机制,各自为战,对违法违纪行为追究不力、惩处不严现象依旧存在。军队法治宣传教育方面,缺乏长效指导,普法主体及其职责不明确,尚未形成规范化常态化普法机制。推进依法治军,需要对传统军事法治建设的经验教训进行梳理总结,尤其是检讨军事法治建设各环节内部以及各环节之间的体系性要求欠缺的问题,应切实按照法治的客观规律和内在要求统筹依法治军实践。
第二,军事法治刚性化要求与军事法治运行随意性之间的矛盾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军事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进展,但是军事法治运行随意性较大的问题仍不容忽视。少数领导干部法治工具主义思想严重,手电筒只照别人不照自己;有的功利化思想严重,对自己有利时讲法,对自己不利时规避法;选择性执法、运动式执法、变通式执法依然存在;隐案不报、压案不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现象不时出现。按照法治要求实现治军方式深刻变革,就是要破除军事法治建设中存在的法治运行随意性较大、法规制度刚性不足的问题,旗帜鲜明坚持从严治军,加大军事法规执行力度,完善执法制度,明确执法责任,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切实增强法规制度执行力和权威性,推动依法治军落到实处。
第三,满足军事需求与遵循法治建设一般规律之间的矛盾问题。推进军事法治建设,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必须遵循法治建设的一般规律,按照法治要求实现治军方式的深刻变革。但注重一般规律并不意味着要忽视甚至抹杀事物的特殊性。因此,凸显中国特色、满足军事需求,必须在遵循法治建设一般规律的前提下,实现法治价值与军事价值的有机结合。一方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必须有利于坚持和维护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决不能照搬西方建军治军模式。要把党关于建军治军的新理念新成果用法规制度固定下来。另一方面,要把服务战斗力、保障能打胜仗作为依法治军的要义和根本目的。在推进军事法治建设各领域各环节工作中,都必须把提高战斗力作为根本的标准,向战斗力聚焦,向打胜仗用力,防止脱离军事需求照抄照搬法治建设的一般做法。
第四,军事法治建设创新发展与军事法治理论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问题。军事法治建设的实践探索,必须有科学先进的理论作指导。缺乏先进的科学理论指引,军事法治建设就存在盲目冒进的风险。因此,在当前深入推进依法治军、开创军事法治建设第二个春天的时代背景下,军事法治建设创新发展的时代要求与军事法治理论指导不足之间的矛盾愈发凸显,成为制约依法治军实践发展的一大羁绊。构建完善的中国特色军事法治体系的目标已经确立,围绕构建这一体系的诸多现实问题,无不需要军事法治理论作出科学充分的论证和阐释,为实践的探索发展提供充足的理论指引。可以说,创新是当下军事法治理论发展的时代主题。军事法治理论研究要紧紧围绕新时代依法治军实践需求,转换新的研究视角,确立新的研究思路,开辟新的研究空间,实现研究范式的深度转型,提升军事法治研究的整体水平。
(作者单位:国防大学政治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