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舆情治理:制度逻辑与行动策略
2021年05月03日 10:24 来源:《学术界》2021年第1期 作者:唐远清 吴雷 字号
2021年05月03日 10:24
来源:《学术界》2021年第1期 作者:唐远清 吴雷

内容摘要:新的历史方位中,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舆情治理的现代化,需要对舆情治理的制度逻辑与行动策略,进行与时俱进的阐释。中国语境下的“舆情”在本质上是一个具有明确政治指向性的概念,当下的舆情治理实践应该在互联网崛起的媒介环境变迁和国家制度安排中予以审视。管理和治理是把控与调节舆情的两种不同的制度逻辑,前者陷入了“治理负荷”的困境,而治理逻辑的舆情制度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的舆情制度安排。基于“价值—情境—结构”的分析框架来审视舆情治理的行动策略,可以发现:舆情治理所追求的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统一的目标价值导向,更加注重在具体情境中审视舆情事件的生成逻辑和动态过程,进而采取治理行动,更加注重从舆情事件、社会心态、社会结构的三维架构中寻找舆情治理的根本路径。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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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舆情治理的现代化,需要对舆情治理的制度逻辑与行动策略,进行与时俱进的阐释。中国语境下的“舆情”在本质上是一个具有明确政治指向性的概念,当下的舆情治理实践应该在互联网崛起的媒介环境变迁和国家制度安排中予以审视。管理和治理是把控与调节舆情的两种不同的制度逻辑,前者陷入了“治理负荷”的困境,而治理逻辑的舆情制度是适应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需要的舆情制度安排。基于“价值—情境—结构”的分析框架来审视舆情治理的行动策略,可以发现:舆情治理所追求的是价值理性与工具理性相统一的目标价值导向,更加注重在具体情境中审视舆情事件的生成逻辑和动态过程,进而采取治理行动,更加注重从舆情事件、社会心态、社会结构的三维架构中寻找舆情治理的根本路径。

  关键词:舆情治理 制度逻辑 价值 情境 结构

  作者简介:唐远清,中国传媒大学协同创新中心副主任,媒介评议与舆论引导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新闻学、舆论学研究;吴雷,中国传媒大学新闻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新闻学研究。

 

  如今,网络既是人们获取资讯和交流观点的重要平台,也是各类突发事件、现实矛盾、社会情绪汇聚角力的场所,各种因素的交互作用,往往催生出具有结构性社会力量的网络舆情。网络舆情无疑已经成为舆论的风向标。如何积极应对、妥善处置舆情,将其扩散演变控制在合理范围,已经成为国家和社会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针对现实中的迫切需求,来自各方的研究力量、社会资源在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两个层面助推,使舆情及其治理研究渐成“显学”。不过,一个较为尴尬的现实情况是,舆情治理的理论与现实有所错位,针对舆情治理研究共通的学术话语并未形成。

  一、“舆情治理”:理论与现实错位的尴尬现实

  (一)舆情实践的“管制”与“反管制”争议

  在舆情问题上长期存在着“管制限制言论”和“反管制”两种观点,前者强调“无限制的自由所带来的问题,包括敌对势力渗透、网络推手恶意炒作、网络水军操纵舆论、网络暴力泛滥等问题”,后者则强调“限制自由带来的风险,包括打压捂堵造成的舆情扩散、社会不满情绪的集聚等”。①前者认为舆情中的非理性成分容易被极端情绪支配,抑或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如果不加以限制约束,可能会损伤正常社会秩序并带来次生潜在威胁;而后者则认为既然舆情是民意、民情的体现,那就应该让舆情自然而然地在社会空间中“流淌”,通过社会空间中的自由讨论进而让舆情自然分化、共识达成、情绪平息,如果横加干涉,反而可能适得其反,不利于舆情扩散甚至加剧社会不满情绪的集聚。

  上述两种观点有对立之处,但其实也有共同点,即“将舆论共同体一分为二,不但预设了一个‘能管’而不能‘被管’的主体,还预设了一个‘被管’而不能‘管理’的客体”,②其分野在于强调自由表达抑或限制自由带来的问题。其实,上述两种观点的对立是“管理”思维逻辑下人为制造的二元对立。在此,我们要思考的问题是,是否有必要先跳出这样的二元对立争论,来审视舆情实践本身的内在逻辑?

  (二)当下语境中舆情治理概念内涵的理解困惑

  在当下的舆情治理研究和实践中,“舆情治理”似乎是一个不言而喻的概念,被广泛使用却没有多少人深究“舆情治理”概念的准确内涵。于是,“舆情治理”的理念、主体、目的、方法的界定以及相关概念的交叉边界一直缺乏学界共识,在不少方面存在含混不清的情况。“人们往往将舆情本身(作为一种现代民意的现象)与相关实践(如舆情治理、舆情产业)混为一谈”,③还有“舆情的引导与治理”,④“舆情应对中的治理思维”⑤等诸如此类的表述,带来学术研究和实践操作的理解困惑及交流障碍。在现实应用中,似乎很多时候,也没有多少人会真正在意这些概念的异同与联系,或许认为只是在不同语境中使用不同的说法而已。

  对此,我们认为,这是不能回避的一个严肃的学术问题,是探讨“舆情治理”议题的前提,非常有必要对此予以系统梳理。基于此,本文试图对“舆情治理”概念是否成立、概念演变及其动因进行探究,力争厘清出一个较为清晰的概念框架。

  二、国家治理现代化要求舆情治理的现代化

  在中国当下语境下探讨舆情治理的问题,还应该把握好在中国当下历史方位中党和国家对舆情治理的新要求。改革开放以来的巨大变化和深刻变革,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巨大成就和深刻变革,让中国发展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提出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谋划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和战略部署,其中一个重要战略任务,就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明确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十九大报告进一步从战略高度对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出了一系列新要求;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作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战略部署;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蓝图,在“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中明确要求“国家治理效能得到新提升”,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中明确要求“基本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逐渐认识到,舆情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祝华新早在2014年就提出,“舆情监测也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推手”。⑥习近平总书记也曾明确指出,“信息是国家治理的重要依据”,“要以信息化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用信息化手段感知社会态势、畅通沟通渠道、辅助科学决策。”⑦我们认为,不仅是舆情监测,整个舆情治理各环节都是推进国家治理的重要内容,舆情治理有助于拓宽公众与政府、社会与国家的对话沟通渠道,减少误读,弥合分歧,在良性互动中凝聚社会共识。

  在新的历史方位中,党和国家在全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情况下,也要求舆情治理的现代化,要站在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高度来认识和推动舆情治理的现代化,站在弥合社会分歧、谋求社会共识的高度推动舆情治理,这是舆情治理现代化的逻辑起点。舆情治理的现代化,自然需要对舆情治理的制度逻辑与行动策略,进行与时俱进的阐释。

 

作者简介

姓名:唐远清 吴雷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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