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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法治思想:新时代中国法治战略的总指引
2021年04月28日 09:12 来源:《政法论坛》2020年第6期 作者:胡明 字号
2021年04月28日 09:12
来源:《政法论坛》2020年第6期 作者:胡明

内容摘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着我们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法治中国建设最核心最根本最重要的思想保障,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和稳定性的思想理论支撑,是新时代中国法治战略的总指引。开拓中国法治建设新局面,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持续繁荣发展,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稳定持久,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内容提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着我们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法治中国建设最核心最根本最重要的思想保障,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和稳定性的思想理论支撑,是新时代中国法治战略的总指引。开拓中国法治建设新局面,必须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的持续繁荣发展,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稳定持久,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关键词:习近平法治思想 依法治国 法治 总指引

  作者简介:胡明,法学博士,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实现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法治是必由之路,这体现出新时代对法治寄托的更多使命与期待。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期,处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成熟的定型期,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更加需要依靠法治,更加需要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凝聚着我们党全面依法治国的最新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是法治中国建设最核心最根本最重要的思想保障,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的系统性、规范性、协调性和稳定性的思想理论支撑,是新时代中国法治战略的总指引。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把“依法治国”提升到“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高度,标志着国家治理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法治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具有了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向前推进一步,法治建设就要跟进一步”,已经成为国家战略发展和顺利实现的基本规律。

  全面依法治国体现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治国智慧,这是一个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因素。在社会转型期间,面对各种风险挑战,法治具有独特的治理优势。在中国这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大国,要保证国家统一、法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就必须用好法治手段。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兴则国家兴,法治衰则国家乱。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1](P.8)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科学的理论能够指导实践充分地展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科学回答了我国在法治领域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时代性的新命题,是推进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它凝练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汲取了中华传统文化精华,借鉴了国外法治有益经验,有着丰富的内涵,是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科学理论。

  二、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法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深入发展

  习近平法治思想精准把握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主题,深刻回答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21世纪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一个系统完备、逻辑严密、内在统一的法治理论体系,要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要义与重大意义,自觉通过法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继续发展。

  第一,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具有引领、规范与保障的作用。在国家各项事业发展层面将法律机制中的规则、制度、政策,将法治运行过程中立法信号、司法信号以及执法权威的积极引导,同发展、繁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现实需要有机结合为一体,在以明确、公开、规范化的规则推动人们有序开展活动的同时,把指引性规范、促进性规范,嵌入到如何发展、在哪发展、发展什么、怎么发展的动态运行系统,通过国家政策、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与个体发展意志之间的互动和自由选择,推动现有发展成果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全面均衡、更加可持续,形成在各系统、各要素之间,各区域、各领域之间,各主体、各阶层之间,多元主体、多样行为、多种事物充满活力并有序推进的局面。

  第二,通过法律的稳定性、确定性和前瞻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规范保障。在国家治理、社会治理层面将参与其中的思想意志、利益、矛盾、合作等多种元素同法律的可预测性、确认性和保障性相结合,在法律调和各种思想意志、统筹各种利益分配、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保障和谐繁荣的同时,把人们基于各自利益诉求、发展预期的个体行为,嵌入到法治轨道上来,通过权属边界的明晰、公平正义的维护、发展共赢的法治保障,形成社会稳定大局下多元主体、多种利益、多样业态和谐并存、持久共赢共生的局面。

  第三,通过法治思维的先进性、法治方式的科学性、法治体系的前瞻性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奠定基础。依靠法律的规范力、执行力、强制力,促使政治、经济、文化、生态、民生各领域朝着“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前进和发展。贫穷不是社会主义,发展才是硬道理。法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继续发展,需要发挥法治特有的促进性功能,回应发展需求,面向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取得的成就,通过创新法治思维、优化法治方式,为促进发展思维创新、发展模式优化提供法治推动力。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继续发展,需要发挥法治的调整性、保障性机能,通过法律规则、法律政策的调节,推动发展红利与社会主义繁荣事业的共享共赢。

  第四,通过确立和实施稳定的、公开的、规范的制度和规则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筑牢基石。发展是硬道理,稳定也是硬道理。法治推动党和国家事业继续发展,要求能以相对确定、持续的规范和政策规范社会行为、社会关系,对社会发展中的各种利益和诉求给予规范回应和保障,以法治彰显公平正义,进而实现法治轨道上内在化的、自觉性的稳定。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变革期,存在着社会治理效应和发展动力不够等问题,需要以科学合理的制度设计和规则架构,形成各种社会主体、社会关系之间的和谐共处和效能最优,通过法律对中国国情、社情、民情的彰显及回应,实现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独特价值。

 

作者简介

姓名:胡明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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