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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究竟如何看待几何学的可能性?
2021年01月09日 09:31 来源:《哲学研究》2020年第6期 作者:钱捷 字号
2021年01月09日 09:31
来源:《哲学研究》2020年第6期 作者:钱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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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康德“超绝演绎”的主旨直接关涉到可能经验的构成。而对于并非经验性的几何学知识,康德却欲言又止,定位不清,这就给诠释者们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其第二版B161上的注释便是极端的一例。为此我们须先跳出相关争论,从整体视野上探明康德心目中几何学的意指与其对象之所是,并在明确知性的综合与综合统一运作的结构之前提下澄清几何学概念构造的机理,特别是揭示空间直观形式的连续性本质。在完成这一主要的、可说是“正本清源的”工作之后,前述注释之谜也就迎刃而解了。

  关 键 词:康德/几何学/空间/直观形式/超绝统觉/连续性

  作者简介:钱捷,中山大学哲学系(珠海)

  近些年来,以康德几何学对象的可能性思想为主题的研究,因受英美哲学中关于概念论与非概念论争论的影响而变得更加引人注目了。(cf.Schulting,2016)这固然意味着人们相信这种研究有助于明辨这场争论的是是非非,但笔者更看重它对于深入理解康德哲学特别是其超绝演绎(transzendentaleDeduktion)的直接意义,这构成了本文写作的动机。

  一、康德心目中的几何学及其对象

  从几何学的起源来看,作为几何学对象的空间大小的概念与数的概念是同步发生的。这一点仅从毕达哥拉斯学派的思想中就可以看出,因为对于他们来说,“(空间的)大小”就是“数”。(Aristotle,1976,p.101)笛卡尔所由以创立解析几何学的“普遍数学”,则更加明确地向我们表明有大小的空间概念与数的概念的共同基础在于无限可分的、作为空间样态的本质的广延。(参见钱捷,2013年,第261-266页)康德在思考几何学的可能性时也表现出了类似的立场,即几何学空间的大小与数的概念是密切相关的。他说道:“一条线不论它多么短,我若是不把它在思想中引出来,即不是从一个点将它的一切部分一个接一个地产生出来[着重为引者所加],并由此记下这一直观,我就根本不能设想这条线。”(康德,2004年a,第155页)并且“外感官的一切量(quantorum)的纯粹形象是空间;而一般感官的一切对象的纯粹形象是时间。但量(quantitatis)作为一个知性概念,其纯粹图型是数,数是对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同质单位)连续的相加[着重为引者所加]进行概括的表象。所以数无非是一般同质直观之杂多的综合统一,这是由于我在直观的领会中产生出时间本身而造成的。”(同上书,第141-142页)这就是说,有大小的空间表象的构成与数(量的图型)的构成所根据的乃是同一种(知性的)运作。这样的空间,作为几何学的对象,当然是一种度量的空间,而这样的几何学,当然也就是度量几何学了。

  在康德看来,这恰恰为(度量)几何学对于基于现象的经验认识的有效性提供了证明,因为空间本来就是现象的形式。①这就意味着,对于康德来说,作为几何学对象的空间与作为经验科学或不如说物理学的对象的空间乃是同一个空间,也就是说,知觉的空间。

  这样一个作为知觉、物理学和几何学的共同对象的度量空间,便是康德心目中的几何学空间。

  二、知性在几何学对象构成中的作用

  如上所述,对于康德来说,作为几何学对象的空间是知性运作的产物。显然,说明这一对象是如何通过知性的运作而被构成的,便应是关于它的“超绝演绎”的基本内容,即对于几何学本身是如何可能的这个问题的回答。

  与经验对象的,从而经验性概念的构成不同,几何学对象的,也就是那个度量空间概念的构成是完全验前地实现的。这个构成的实质,就是知性运作于本身亦是验前的空间直观形式,并且这种运作由于时间作为内感官形式的特点而必然地在时间中进行。这一构成首先包含着被康德称为“领会”的综合:

  为了从这种杂多中形成直观的统一性(如在空间的表象中那样),就有必要首先将这杂多性贯通起来,然后对之加以总括,我把这种运作称之为领会的综合,……现在,这种领会的综合也必须验前地,亦即在那些并非经验性的表象方面加以实行。因为没有它我们将既不可能验前地拥有空间表象,也不可能验前拥有时间表象:因为这些表象只能通过对感性在其本源的接受性中提供出来的杂多进行综合才能被产生出来。(康德,2004年a,第115页)

  这种综合在知觉的层面上具体地构成了知觉对象的空间形象,这是康德在“超绝演绎”第二版的§26中告诉我们的。在那里,他举出了对于房子的知觉:“我仿佛是按照空间中杂多的这种综合统一而描画出它的形状。”特别地,他更明确地指出:“正是这种综合统一,当我抽掉空间的形式时,在知性中有它的位置,它就是在一个一般直观中同质的东西的综合的范畴,亦即量的范畴,因而那个领会的综合即知觉是绝对必须适合于这个范畴的。”(同上,第107页)因此,在构成空间表象的过程中,知性的作用首先是通过量的范畴体现出来的。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中不止一次地将这种作用描述成一种在时间中所实现的同质东西的不断加和。显然,在这个过程中,思维必须借助于超绝的想象力。这样一种借助于想象力的知性运作,康德称之为“形象的综合”。(同上,第100-101页)

  其实,对于作为纯粹杂多的空间直观形式的这种形象综合的作用,也就是对于它的一种分割运作。这一点并不难以理解:当康德描述我们在思想中将一条“无论是多么短”的线的“一切部分一个接一个地产生出来”以构成这条直线的时候,紧接着指出“对于每条线的这种情况同样也适合于哪怕是最短的时间”,这时他所实际地描述的,已经是对于空间的直观形式的(无限的)分割了。他并且告诉我们,这样地构成的,正是广延的量。(同上,第155页)这种分割运作的直接结果,就是对于空间直观形式的“限制”并因此得到具体的空间形式,如线段、三角形等)由于这样一种综合的运作必定是在时间中进行的,它意味着知性对于内感官的激动并由此产生出与范畴(这里是量的范畴)相应的联结,这种联结不是别的,正是量的图型。②我们已经知道,量的图型也就是数。于是,康德便向我们揭示了作为几何学的对象,知觉的空间表象是如何与数的表象通过同一个过程由于知性的综合作用(形象的综合)而被构成的。这样,前面提到的几何学的空间概念与数的概念在起源上的平行性就不难理解了。

  然而,知性的上述综合作用(领会)却是以统觉的统一性为前提的。这是因为,领会的综合必定“与再生的综合不可分割地联结着”,而后者则以统觉的综合统一为前提:“一定有某种本身是诸现象的必然综合统一的验前根据,因而使得诸现象的这种再生成为可能的东西”。(康德,2004年a,第116页)正是伴随着这种再生的综合,想象力得以实现其在领会的综合中的那种例如将直线一个部分接着一个部分产生出来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要在领会的综合(形象的综合)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对象的概念,就必须有某种“规则的统一性”。对此康德曾举例说:

  我们把一个三角形思考为一个对象,是由于我们根据一条任何时候都能据以描绘出这样一种直观的规则而意识到了三条直线的这种组合。……这种统一性的概念就是关于我们通过一个三角形的上述谓词所想到的等于X的对象的表象。(同上,第118-119页)

  但这个统一性的“本源的超绝条件不是别的,正是超绝的统觉”。(同上,第119页)它是“意识对它自身同一性的本源的和必然的意识”,这是一种“枚举的统一性”或同一性。不难看到,前面说到的作为领会的前提的统觉的统一性也正是这种枚举的同一性:它作为“运作的同一性”“使领会……的一切综合都服从某种超绝的统一性”。(同上,第120页)这个超绝统觉的统一性,作为一种表象就是“我思”。显然,“这个表象必然能够伴随所有其他的表象,并且在一切意识中都是同一个表象”。(同上,第89页)

  总之,作为几何学空间(量化的空间)的构成所不可缺少的知性运作包含二个主要的方面,即形象的综合与统觉的统一性。正如康德所说:“在与想象力的综合的关系中的统觉的统一是知性,而正是在与想象力的超绝综合的关系中这同一个统一,是纯粹知性。所以在知性中有纯粹验前知识,它们对于一切可能现象而言包含有想象力的纯粹综合的必然统一性。但这正是诸范畴,即各种纯粹知性概念”。(同上,第126-127页)统觉的统一性与形象的综合(想象力的超绝综合)实际上处于一种密不可分的关联之中,因为“我思”伴随诸表象这一情形之发生是在并且只是在想象力依照范畴的超绝综合起作用的时候。这是因为“直观中被给予的杂多的统觉,它的无一例外的同一性包含诸表象的一个综合,并且只有通过对这一综合的意识才有可能。因为伴随着各种不同表象的经验性的意识本身是分散的,与主体的同一性没有关系”。(同上,第90页)顺便说一下,在后一种情况下也就没有任何客观的知识(从而它的对象)可言。

  三、作为几何学概念构造基础的空间直观的连续性本质

  前面所引康德的文本中给出了一个几何学的从而数学的概念构成的例子,即“三角形”概念的构成。但在知识的形成中,因为知性的作用而构成的关于对象的概念除了数学概念还有经验性的概念,如“桌子”、“乌鸦”等等。虽然在按照“规则的统一性”而构成这一点上,数学概念与经验性概念并无二致,但它们的差异仍旧不容忽视,乃至于康德因此差异而宁可用“构造”一词来专指数学概念的构成。让我们来看看康德是如何说的:

  哲学的知识是出自概念的理性知识,数学知识则是出自概念的构造的理性知识。但构造一个概念就意味着:把与它相应的直观超绝地展现出来。所以一个概念的构造要求一个非经验性的直观,因而后者作为直观是一个单一的客体,但作为一个概念(即一个普遍的表象)的构造而仍然必须在表象中表达出对一切隶属于该概念之下的可能直观的普遍有效性。所以我构造一个三角形,是由于我把与这个概念相应的对象要么通过在纯粹直观中的单纯想象,要么按照这种想象也在纸上以经验性的直观描绘出来,但两次都是完全验前地描绘,并没有为此而从任何一个经验中借来范本。个别被画出的图形是经验性的,却仍然用于表达概念而无损于其普遍性,因为在这个经验性的直观中被注意的永远只是构造这个概念的运作,对该概念来说许多规定如大小、边和角都是完全无关紧要的,因而这些并不改变三角形的差异就都被抽象掉了。(康德,2004年a,第553页)③

  这样,康德就指出了“理性按照概念做论说性运用以及通过概念的构造做直觉性运用之间……巨大的差别”,即“一个验前概念……要么本身已经包含有一个纯粹直观了,而这样一来它就可以被构造出来;要么,它所包含的无非是并未验前给予的那些可能直观的综合”。(同上,第557页)前一种情况就是数学概念的构造,所产生的是算术、几何学或代数;后一种情况则将(在经验性直观被给予时)涉及经验性概念的构成,并由此产生出物理学以及其他的经验科学,在这种构成中,知性或范畴“所能够做的只不过是按照实在的内容把现象带到概念之下”。(同上,第560页)④

  这些范畴通过对现象做出量、实在性、以及诸现象之间的因果关系的规定,构成了经验对象的概念。例如我们凭借它们可以就乌鸦的现象综合出关于乌鸦的外形、生理机制、生活习性等的知识,从而获得“乌鸦”的概念。这种经验性概念并不仅仅取决于范畴本身,它还受制于验后的观察材料,因此不可能是普遍、确定的。相反,由于数学概念的构造涉及的只是纯粹的从而验前的直观,并不涉及任何经验,因此就不会像经验性概念那样地不确定。例如我们这里所讨论的几何学,它的概念的构造只是知性对于作为直观形式的空间的规定,所以是完全(验前地)确定的。就像我们在康德所举的那个关于“三角形”的概念的例子中所看到的那样,当我们在思想中按照知性的量的规则(同质单位的综合)纯粹地直观到三条线所围成的一个封闭图形的时候,便构造出了一个被称为“三角形”的概念。在这个构造的过程中,三角形的对象是以纯粹的方式,也就是不涉及任何经验地(因为这个三角形并不是我们在感官经验中能够知觉到的任何一个具体的三角形)直接给出的,所以它便不会带有任何的经验上的不确定性。⑤

  那么,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使得同样是范畴作用下的产物却会有如此的差异呢?或者更确切地,纯粹直观何以能够验前地为知性提供对象呢?这是因为,虽然就其为杂多来说,无论是纯粹的直观还是经验性的直观都是知性运作的对象,但在几何学中或不如更一般地说,在数学中,知性在运作于空间直观时,由于这一运作必定发生于时间之中,所以同时激动了内感官而产生出量的图型,也就是数,正是通过它知性构造出了作为对象的有量(即广延的量)的空间,从而量化了的空间或空间的量本源地就已经存在于空间直观之中了。⑥换言之,这个(被构造出的)空间概念是从直观的形式中“本源地获得的”,或者说,它是“潜在地内禀的”。⑦这种基于直观形式的本源的获得就是构造的真正含义。相反,既然无论是量的概念还是其他如因果性概念等,其来源都不可能是经验性的直观(感觉材料),而只能运用于后者,那么,由此运用而得到的概念便只能是经验性的而非本源的获得物了。

  更深入地看,直观的形式(如我们这里特别说到的空间)又是如何可能潜在地具有量的呢?这是因为,按照“超绝感性论”的“空间概念的形而上学阐明”中的说法,空间乃是“一个无限的给予的量”。(康德,2004年a,第29页)当然,这里有一个重要的微妙之处,必须仔细地加以辨识:“超绝感性论”中的这个说法并不意味着空间作为直观的形式已经是一种“量”或已经被量化了,它只是可量化的。所以这个“量”并非量的范畴所意味的量,即并非“广延的量”。这就是为什么康德在提到几何学的量时,常常会在括弧中注以quanta以区别于其图型为数的量的范畴(quantitas)。康德在《关于卡斯特纳的论文》中曾表示将作为直观形式的空间说成是无限的量乃是勉为其难的,⑧既然实在的无限的量(广延的量)不可能是给予了的。在“超绝辩证论”中,康德正是这样说出了与“超绝感性论”中关于空间的上述说法相反的话:“一个无限的给予的量……是不可能的”。(同上,第364页)显然,按照我们这里的理解,这看似的矛盾只是表面上的。重要的是,这样一种无限的量如果要说是给予的(即作为quanta的空间直观),那只可能是在一种情况下,就是所给予的(空间)是一个连续的东西,因为只有它才能够既是单一的(这种单一性正是康德在“关于空间概念的形而上学阐明”中指出的空间作为直观形式的另一个特征),(同上,第29页)⑨又可以包含无限多的部分(同时也因此永远不是由部分组成的)。⑩康德在《关于卡斯特纳的论文》中恰恰指出了这种连续性正是空间的令人困惑的本性。(11)

  四、再谈如何理解B161上的注释(12)

  现在,当我们已经知道康德对于几何学是如何可能的看法之后,困扰康德研究者们的如何理解第二版超绝演绎B161上的那个注释的问题就可以得到解决了。下面就是这个注释:

  空间在作为对象被表象出来时(我们在几何学中实际上就需要这样做),就包含有比直观的单纯形式更多的东西,这就是把按照感性形式给出的杂多统摄在一个直观表象中,以致直观的形式就只给出了杂多,而形式的直观却给出了表象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我在感性论中曾仅仅归之于感性,以便只注意到它是先行于一切概念的,虽然它是以某种综合为前提的,这综合不属于感官,但通过它,一切有关空间和时间的概念才首次成为可能的。因为,既然空间和时间通过它(由于知性规定着感性)而首次作为直观被给予,那么这种验前直观的统一性就属于空间和时间,而不属于知性概念。(康德,2004a,第107页)

  人们普遍感到困惑的是,在这段话中,康德为什么先是指出在几何学中作为对象的空间因为包含有实际上是知性的综合统一的作用便不再是直观的形式而是形式的直观,紧接着就强调其中的统一性正如“超绝感性论”实际上曾提示人们的那样(既然康德在那里谈到几何学的可能性时仅仅提到了作为直观形式的空间)是归属于感性的空间而非知性的概念的。

  对于这个问题,就笔者所知,龙格奈丝(B.Longuenesse)和费尚(M.Fichant)的看法是很有代表性的,并且它们在某些方面又是对立的。龙格奈丝为了消除该注释中看上去的不一致,认为其中所说的直观的形式并非“超绝感性论”中的直观形式,相反,后者乃是该注释中所说的形式的直观。(cf.Longuenesse,1998,p.219-221)这在费尚看来是不恰当地使“超绝感性论”从属于“超绝逻辑”了。(cf.Fichant,1997,p.29,n.21)但费尚的解释看来也存在着类似的问题,只不过这一次是使“超绝逻辑”从属于“超绝感性论”了,既然他认为这个注释的内容涉及的是“超绝感性论”中的“空间概念的超绝演绎”的主题。(cf.Fichant,2004,pp.549-550)(13)因此,如果无论是使“超绝感性论”从属于“超绝逻辑”还是相反都不恰当的话,那么问题就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康德在这个注释中究竟为什么要将形式直观的统一性——至少从字面上看——归属于感性?

  现在,让我们尝试着回答这个问题。

  根据我们在前面对几何学概念的构造的理解,可以知道这个注释的前半部分(“空间在作为对象被表象出来时……而形式的直观却给出了表象的统一性”)的意思是:作为几何学的对象(也就是几何学的空间概念所意指)的空间是知性旨在达成概念的“综合统一”的结果,即知性通过体现在“量”的范畴中的运作使作为杂多的空间直观成为了具有量的规定性的空间形式,这是一种“形式的直观”。这个结果作为概念,必然包含有统觉的统一性作用以使得杂多的空间直观能够成为一个统一的表象。这对于直观性的概念,既是说这样的空间直观是同质的,更是说它能够满足“规则的统一性”,以便构造几何学的各种具体概念,如“三角形”等等。这就是“将杂多统摄在一个直观表象中”的意思。

  由此可知,“形式的直观”这个表达中“形式的”是指“以概念的形式而表象的”,所以直观的形式在此意义上并不是形式的。同时,几何学概念固然是形式的,但与经验性概念不同,它是直观的,也就是说,它的对象是以验前的方式直接地给出的。相反,经验性概念中本源地给出的只是感性材料,但感性材料本身却不是对象,经验性概念的对象是经由知性的综合作用而构成的。经验性概念与数学或几何学概念的区别也正在于此。后者的对象已经存在于直观形式之中(因为我们在前面已经指出过,作为几何学概念的对象的“量化了的空间本源地就已经存在于空间直观之中了”,也就是说,空间作为形式的直观已经潜在于作为直观形式的空间之中了),只是空间作为直观的形式若不经过知性的综合作用便不会是量化的而只是可量化的。一个很好的例子是:正方形的对角线是因为对纯粹空间直观的一个限制而产生的具体的空间样式,我们可以想象它而实际上并不知道它与该正方形的边不可通约,也就是说,它还没有被量化而只是可量化的。相反,它之与正方形的边不可通约这样一个由于几何学概念(“正方形”和“对角线”等)的构造性本质而可以由之推演出的结果却表明它已经是一个统摄了作为杂多的空间直观的“直观的表象”,即形式的直观了。(14)所以B161上的注释的后半段就应该这样来理解:既然空间和时间的概念通过(知性或统觉的)综合统一性而首次作为形式的直观被构造出来,那么这种验前的形式直观的统一性,与经验性概念的统一性相反,就应当属于空间和时间的概念而不属于知性的概念,也就是说不属于范畴。因此,虽然这种统一性是以某种知性的(体现为量的范畴的作用的)综合运作为前提的,并且这种运作并不属于感官而属于知性的机能,但必须注意到它不是“出自概念的”而是先行于一切概念地“出自概念的构造的”,因此是本源地属于本质上是单一的直观形式的。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康德才会说“一个概念的构造要求一个非经验性的直观,因而后者作为直观是一个单一的客体”(15)。换言之,(康德)在“超绝感性论”中讨论空间(和时间)概念——康德恰恰在《纯粹理性批判》第二版为这种讨论加上了诸如“空间概念[着重是引者加]的形而上学阐明”这样的标题——而不是等到“超绝逻辑”才讨论它们,只是因为这个概念的统一性虽然要以本身不属于感官的“量”的范畴等为前提,但其根源却在于直观而非概念(这也是这个统一性的表象是一种形式的直观而非形式的概念的道理)。

  依据同样的道理,我们也可以理解为什么康德在另一些地方会有看上去与B161页上的注释相悖的说法。例如我们看到:

  我要把这种纯粹的、本源的和不变的意识称之为超绝的统觉。……哪怕最纯粹的客观统一性,即验前概念(空间和时间)的统一性,都只有通过诸直观与它发生关系才有可能……。因此,这个统觉在枚举上的统一性就验前地成了一切概念的基础,正如空间和时间的杂多验前地成了感性直观的基础一样。(康德,2004a年,第120页)

  直观的这种叫作空间的纯然普遍形式,就是一切可以根据特殊客体来规定的直观的基底,在这个基底中当然存在着这些直观的可能性和多样性的条件。但是,客体的统一性毕竟是仅仅由知性来规定的。(康德,2005,第325页)

  这种不一致显然只是表面的,因为B161上的注释与后面两段引文是分别就作为几何学对象的空间的本质而从不同的角度所做的论述,即一是就几何学(概念)的对象的潜在性来说而另一则是就其现实性来说的。换言之,几何学概念的统一性潜在地属于纯粹直观(这时它就是空间直观的单一性)而现实地属于知性。

  我们对B161上的注释的解释同时也就纠正了一个必定阻碍理解这一注释的并非罕见的误解,那就是以为对于几何学(空间)概念的构造来说,除了有一个统觉的或知性的统一性之外还有一个(本质上不同的)直观的统一性。弗里德曼(Michael Friedman)的一段话清楚地表明了这种误解是如何造成对B161上注释的理解上的困难的:

  这里有两点令人费解:一方面,说明空间所特有的统一性不是一种概念的统一性,这乃是“空间的形而上学阐明”(第二版)的第三个论证的要点。因此看来,这个统一性必定是直观的而非智性的——那么这样一种独特的直观统一性如何能够阐明知性的综合运作?另一方面,负责空间(和时间)的统一的综合的确属于知性,为什么它“先行于一切概念”?并且特别地,为什么这里的统一“属于空间和时间,而不属于知性概念”?(Friedman,2012,p.247)

  按照我们对于B161上的注释的解释,不难懂得这个注释中所说的“验前直观的统一性”指的就是知性的综合运作赋予作为纯粹杂多的空间(和时间)的直观形式的统一性。这种统一性,由前面第二节所言可知其分为两个层面:一是表层的,即一般概念的类的统一性(所谓“共同概念”,这种统一性无论是在几何学或数学概念还是在经验性概念那里都是“按照规则的统一性”,说它们是“表层的”,只是说它们是知性运作的结果。(参见康德,2004年a,第90页,注释①)另一是深层的,即统觉的超绝统一性或“我思”,说它是深层的,只因为它才是知性的综合运作所以可能的最后根据。在B161上的注释中康德之所以说经由知性构造出的空间(和时间)概念的统一性“属于空间和时间,而不属于知性概念”,正如我们已经指出的,仅仅是因为这种(在表层的意义上的)统一性的规则乃是基于本身具有单一性(连续性)而非具有这里所说的(无论表层还是深层的)统一性的、作为直观形式的空间或时间的。这正是空间(和时间)概念的构造之区别于一般经验性概念的构成之处。而当康德相应地又说这种统一性是以并不属于感官的某种综合为前提时,他想说的则是最终作为知性的综合运作的根据的那个深层的统一性。如此一来,因为双重统一性(直观的统一性与知性的统一性)所导致的困难便不复存在了,取而代之的是直观的单一性(连续性)与统觉的综合统一性之间的关系这个深刻而艰难的主题。

  五、尚未终结的探究

  这的确是一个艰难的主题,即便对于康德本人来说亦是如此。也许正是它导致他甚至对于几何学是否需要一个演绎以及这样的演绎可能会是什么样的也并不十分确定,他说道:“我们前面已借助于一个超绝演绎对空间和时间概念追踪了其来源,并解释和规定了它们的验前的客观有效性。然而几何学无须为自己关于空间的基本概念的纯粹而合法的出身请求哲学给它一张证明书,而仍然沿着纯然验前的知识迈出稳健的步伐。”(康德,2004年a,第81页)首先,这段话看似矛盾:既然几何学根本不需要一个超绝演绎(关于合法出身的证明书),那么为何还要在“超绝感性论”中给出这样一个演绎呢?其次,所引的这段话已经出现在第一版的《纯粹理性批判》之中,而该版的“超绝感性论”还没有对“形而上学阐明”与“超绝阐明”做出区分,因此在这个“超绝感性论”中究竟哪些内容属于对空间与时间概念的超绝演绎毕竟是不明确的;最后,B161页上的注释以及这个注释所针对的第二版超绝演绎§26中的文本表明,如果真存在这样一个演绎的话,它与其说是在“超绝感性论”中不如说是在本属于“纯粹知性概念的超绝演绎”的这个§26以及与之密切相关的§24节之中。这不得不使人感到所有这些不确定性背后都隐藏着巨大的理论困难。不过尽管如此,康德毕竟向我们提供了有关这些问题的深刻而重要的线索。这些线索虽然没有将最终的答案交给我们,但却为我们指明了继续探索的方向。

  因此无论是就数学对象还是经验性对象来说,至少对于康德的学说,所谓概念论与非概念论的争论是没有多大意义的,因为康德本来就说得十分明确,它们都是直观(纯粹直观或经验性直观)与思维(知性)的结合。真正需要沿着康德所开辟的道路努力探究的,是在数学概念和经验性概念的形成中,这种结合是如何实现的。这种探究所包含的问题至少有:康德对于几何学基础的超绝观点是否可以相容于其去世后出现的非欧几何学与广义相对论,特别是拓扑学?(16)造成构造与构成的区别的(较之我们前面已经阐明的理由来说)最终的原因何在?为什么经验性概念的对象不能像直观性概念的对象那样潜在于感性之中?知性在这两种概念的形成中所起的作用是否相同?经验性概念与数学概念在确定性上的差异究竟是否本质的,既然今天我们在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中也看到了数学概念的带有根本性的不确定性,并且,当我们在量子力学的哥本哈根诠释中看到了物理学概念不可消除的不确定性在人类知性中的根源之后,是否可以设想这种不确定性与数学概念的不确定性来自同一个根源?这样的话我们又应该如何回过头来理解康德所指出的数学概念的构造与经验性概念的构成之间的区别?乃至于,在康德的著作(例如《纯粹理性批判》“概念分析论”的§10和§24)中的确有关于范畴的验前起源与超绝想象力以及知性对于内感官的运作的密切联系的提示,那么它们同样作为(纯粹知性的)概念(如量的概念与因果性概念)又为什么会有构造与非构造的区分呢?并且既然这些概念与人类一切概念的基础中的统觉的综合统一性直接相关,那么这个(关于范畴起源的)问题与前面关于数学概念和经验性概念的区别的问题之间又存在着怎样的联系?也许,这些问题已经超出了康德文本诠释的范围,但它们的确是基于这些文本而产生的,因此是康德式沉思的继续,而这难道不是真正的“康德研究”吗?

  注释

  ①“空间概念的运用在这门科学中也仅仅是指向外部感官世界的,对于这个世界,空间就是它的直观的纯形式,所以在这个世界中一切几何学知识因为基于验前的直观而具有直接的自明性。”(康德,2004年a,第81页)

  ②在那里康德说道:“知性绝非在内感官中已经发现了对杂多的这样一类联结,而是通过它激动内感官而产生出这种联结”。所以康德会说,“图型就其本身来说,任何时候都只是想象力的产物”(康德,2004年a,第140页),或者“图型是纯粹验前的想象力的产物”。(同上,第141页)

  ③其中“ein einzelnes Objekt”这里改译为“一个单一的客体”,以区分于经验性的“个别”。在本文后文中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种“单一性”对于理解作为直观形式的空间的重要性。这种重要性康德在第二版超绝演绎的§17的一个注释中也做了特别的强调:Diese Einzelnheit derselben ist wichtig in der Anwendung(“它们[空间和时间,或直观——引者注]的这种单一性在应用中是很重要的”)。

  ④量的范畴由此也就不同于其他范畴:它的作用在两种情况下都有体现,而其他如实体、因果性等范畴则没有数学上的运用。这也正是康德要区分数学性原理和动力学性原理的原因所在。此处可参见笔者专著第三部分第一章“康德‘经验类比’的构成性”。(参见钱捷,2013年)

  ⑤如此说来,反倒是经验性的对象不是“直接地给出的”。事实正是如此:在经验性概念的构成中,直接地给予我们的只是那些感觉材料,例如以所说的“乌鸦”来说,就是经验中的某个具体可被称为乌鸦的鸟类个体羽毛的颜色,它的外形,乃至(可以通过手术)看到的它的解剖学结构等等。作为对象的乌鸦恰恰是通过知性对于这些感觉材料的综合及综合统一作用而构成的。另外,这里所指出的几何学(数学)概念与经验性概念相比在确定性上所具有的优越性,从一个更为深刻的层面上说却不是绝对的。这一点我们会在文章的最后以问题的形式简单地提及。

  ⑥虽然康德有时会让人以为他仅仅将时间直观视为数的概念(算术)的基础,如我们在《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中(参见康德,2005年,第285页)可以看到的那样。但数的概念的构造,甚至量化的时间概念本身,都离不开空间直观或更确切地说,离不开知性对于空间直观的运作。这一点我们可以很清楚地在“超绝演绎”第二版的§24中看到:“甚至于也不能表象时间,如果我们不是在引出一根直线(想要它作为时间的外部形象的表象)时只注意我们借以前后相继地规定内感官的那种对杂多的综合运作……的话。”(康德,2004a年,第102-103页)另外,由于数的概念在起源上与空间直观的这种关系,康德对于算术的基础的理解必定持有一种实际上与笛卡尔类似的直觉主义立场。(参见钱捷,2013年,第二部分第二章)

  ⑦这就是康德在《论一个据说一切新的纯粹理性批判都由于一个更早的批判而变得多余的发现》(参见康德,2010年,第223-225页)中所表达的思想。在那里,空间作为“形式的直观”(die formale Anschauung,也就是被知性运作所规定了的空间直观,这一表达在本文的下面一节还将讨论)被断言为“本源地获得的”(ursprünglich erworbene)。但这种获得性仅仅对立于(莱布尼茨的)“神创的内禀性”(anerschaffene)而其实却是一种潜在的内禀性。(参见钱捷,2012年,第54-60页)

  ⑧“我们除了称一个与之相比每一可指定的同类的单元都仅仅是其一部分的量是无限物之外别无他法。”(Kant,2014,p.309)

  ⑨在康德初次将空间(及时间)作为可感世界的形式而区别于作为理知世界的形式的(知性)概念的时候,空间直观的这一特性便被特别地强调了:“空间的概念是一个单一性的表象。”(康德,2004年b,第410页)在本文中我们将原文中的singularis repraesentatio改译为“单一性的表象”。空间的这种特性说到底是基于其连续性的。在同一文本中康德这样说明空间的单一性:“人们所说的许多空间,只是同一个无边的空间的部分,它们凭借自己的一定位置而彼此相关,只有由于被周围的空间从各个方面都限定住了,人们才能理解一个立方尺”,而实现这种限定的“界限”(一种“不是部分的”“在空间中简单的东西”)所以可能,正由于空间是“连续的量”。(康德,2004年b,第410页、第11页注①)

  ⑩康德在《纯粹理性批判》的“超绝辩证论”的“对直观中一个给予整体的分割的总体性这一宇宙论理念的解决”中说道:“如果一切部分在一个连续进展的分解中又总是可分的,则这个分割,即从有条件者向其诸条件的回溯就in infinitum[无限地——引者注]进行;因为这些条件(即这些部分)都已包含在这个有条件者本身中,而由于这个有条件者在一个包括在它的边界之间的直观中整个地被给予了,这些条件也就全部都一起被给予了。……尽管如此,却决不容许对这样一个可被分割至无限的整体说:它是由无限多的部分所组成的。”(康德,2004年a,第427页)

  (11)在那里康德感叹“空间以及填充它的所有东西是无限可分的但却不是由无限部分组成的”(Kant,2014,p.310)是一个困难的问题。

  (12)之所以说是“再谈”,是因为有关这一注释的问题的提出及其可能的解答,笔者曾有过专文论述。(参见钱捷、林逸云)但由于该文中并未展开对康德关于几何学概念的构造学说的分析,所以其重点实际上在于有关这一注释的问题的提出而非解答。因此本文的这一节也算是对该文的一个补充或“续论”。

  (13)关于龙格奈丝和费尚的观点的更为详细的评论,可见笔者的相关论述。(参见钱捷、林逸云)

  (14)当然,在实际情况下可量化的空间与量化的空间是作为同一个空间而成为几何学的对象的,我们这里将它们分开来设想,仅仅是为了揭示“构造”这个对象的机制。特别是在第二版“超绝演绎”之前,康德在极个别的时候也会将“形式的直观”与“直观的形式”未加区分地使用,对此我们既可以猜想是因为康德当时还没有对这种区分形成明确的意识,也可以猜想正是因为这里说的两者之为“同一个”的原因。(参见钱捷,2012年,第75页注释①)不无重要的是,这个例子的特殊意义还在于,像其中的对角线这样的“连续的量”是不可能仅仅由其图型为“数”的“量”的范畴给出,因为它本身就是“不可数的”。这也就说明了没有其本质为连续性的直观形式就不可能有甚至是一条直线这样的几何学概念。

  (15)引号中的句子在前面引用过。这里真正深刻之处,在于前面指出的,作为空间直观的本质的连续性,也就是它的单一性,才是量乃至“数”的概念得以产生的“母体”。换言之,这里所遵循的原理不是部分决定整体而是整体决定(先于)部分(这就是第二版“超绝感性论”的“关于空间概念的形而上学阐明”中第3条所告诉我们的)。龙格奈丝曾在将形式的直观与“超绝感性论”中直观的形式等同起来的同时,为了解释B161页上的注释为什么要区别形式的直观与直观的形式,而将此注释中所说的直观的形式说成是(不同于“超绝感性论”中的直观的形式地)“潜在的”。显然,她所说的与我们这里说的“本源地属于”并非一回事。她说的潜在的,仅仅在于B161页上的注释中提到的直观的形式相对于“超绝感性论”中的直观的形式来说被强调了其纯粹的杂多性这一事实。与龙格奈丝不同,费尚坚持了康德文本中“直观的形式”的含义的一致性,同时也迎合了康德在《关于卡斯特纳的论文》中对形而上学空间和几何学空间的区分以及肯定了前者的基础性这一事实,但他并没有像本文这样揭示这两种空间之间的构成性(或构造性)关系。(cf.Longuenesse,2005,p.72,Fichant,1997)因此可以说,是本文恰当地说明了为什么直观的形式潜在地是几何学的对象而形式的直观又如何可能成为几何学现实的对象。

  (16)笔者多年前曾写过一篇专门讨论这一问题的文章《彭加勒和康德的空间意识学说之比较》,该文后收录于本人2013年的专著中。我们在本文中对于直观形式及其单一性或连续性在几何学概念构造中的基础作用的分析,将使我们有可能对那篇文章的主题做出更为深入的研究,尽管这样一项研究并不属于本文的范围。

  原文参考文献:

  [1]康德,2004年a:《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杨祖陶校,人民出版社.

  [2]康德,2004年b:《论可感世界与理知世界的形式及其原则》,载《康德著作全集》第二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康德,2005年:《未来形而上学导论》,载《康德著作全集》第四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4]康德,2010年:《论一个据说一切新的纯粹理性批判都由于一个更早的批判而变得多余的发现》,载《康德著作全集》第八卷,李秋零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5]钱捷,2012年:《超绝发生学原理》第一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6]钱捷,2013年:《头上的星空——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与自然科学的哲学基础》,安徽文艺出版社.

  [7]钱捷、林逸云,2016年:《直观的意义——康德〈纯粹理性批判〉B160-161注释辨微》,载《哲学研究》第8期.

  [8]Aristotle,1976,Aristotle's Metaphysics,Books M and N,translated with introduction and notes by Julia Annas,Oxford:Clarendon Press.

  [9]Fichant,M.,1997,“《L'espace est representé comme une grandeur infinie donnée》:La radicalité de l'esthétique”,in Philosophie,numéro 56.

  [10]Fichant,M.,2004,“Espace esthétique et espace géométrique chez Kant”,in Revue de Métaphysique et de Morale,No.4.

  [11]Friedman,Michael.,2012,“Kant on geometry and spatial intuition”,in Synthese,186(1).

  [12]Kant,I.,2014,“On Kstner's Treatises”,Translated by Christian Onof and Dennis Schulting,in Kantian Review,19(2).

  [13]Longuenesse,B.,1998,Kant and the Capacity to Judge,translated by Ch.T.Wolfe,New Jersey: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4]Longuenesse,B.,2005,Kant on the Human Standpoint,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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