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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与制造业创新驱动发展
2020年01月24日 09:59 来源:《产业经济》2019年07期 作者:平新乔 字号
关键词:“互联网+”;制造业;创新驱动

内容摘要:“互联网+”实质是企业与市场的一种结合,既兼有企业的性质,又兼有市场的特征。“互联网+”的发展会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与市场交易成本之间的对比,从而改变传统制造业的企业治理结构。“互联网+”会改变企业的边界和企业资产的构成,在相当程度上,企业会从“重资产”转向“轻资产”,这样便会大大降低企业进入产业和退出产业的成本,从而降低产业门槛,改变产业的垄断与竞争结构,加快产业结构转型的速度。“互联网+”会改变制造业企业的创新方式,在相当程度上,会从“内部创新”转变为“外部创新”或者“开放创新”,“在边缘上创新”。

关键词:“互联网+”;制造业;创新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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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提要:“互联网+”实质是企业与市场的一种结合,既兼有企业的性质,又兼有市场的特征。“互联网+”的发展会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与市场交易成本之间的对比,从而改变传统制造业的企业治理结构。“互联网+”会改变企业的边界和企业资产的构成,在相当程度上,企业会从“重资产”转向“轻资产”,这样便会大大降低企业进入产业和退出产业的成本,从而降低产业门槛,改变产业的垄断与竞争结构,加快产业结构转型的速度。“互联网+”会改变制造业企业的创新方式,在相当程度上,会从“内部创新”转变为“外部创新”或者“开放创新”,“在边缘上创新”。

  关键词:“互联网+”;制造业;创新驱动

 

  今天,我们正处于一个崭新的时代,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如果说60年前我国学术界面对的一个基本问题是如何在第二次工业革命时期建设新中国,如何建立起独立自主的工业体系的话,那么从现在开始的一个时期,我们会面临如何在第三次产业革命甚至是第四次产业革命时期建设成功有国际竞争力的“互联网+”的新的制造业体系、如何实现“中国制造2025”的问题。

  “互联网+”是一个多边平台。按埃文斯(2015)定义,互联网多边平台是“为拥有多种需求并且相互依赖的客户群体提供服务的单位和个人”。①这里包括了两点:第一,互联网平台的创立人和所有人可以是一个组织,也可以是个人;第二,“互联网+”的功能主要是提供一种平台,使得需求不同并且相互依赖的客户能够汇合在一起、匹配起来。前者说,“互联网+”也是一种企业;而后者说,“互联网+”又相当于市场。因此,“互联网+”实质是企业与市场的一种结合,既兼有企业的性质,又兼有市场的特征。

  在传统的制造业时代,企业与市场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经济形态。企业负责产品的生产,而产品的交易、流通则由市场实现。企业内部的协调由企业治理,而企业之间的融合、汇集和交易则依靠市场完成。企业与市场的这种两分法,在科斯(1937)的《企业的性质》一文里有经典的描述。②在传统的制造业时代,企业是一个平台,因为企业可以将身怀不同技能的人融合到一起,将雇主与员工匹配到一起,非价格的协调是企业这个平台的主要手段;市场也是一个平台,因市场可以把相互依赖的客户群连接起来,实现匹配,价格是市场主要的匹配工具。但是,企业平台与市场平台是属于两个不同的平台集合,因为那时还没有统一的链接技术将企业平台与市场平台统一起来。

  过去20多年里,“互联网+”为实现企业与市场之间的统一提供了技术支持,从而逐渐开辟出一个新的制造业时代。互联网的基本元素是节点和链接,即“点”与“线”。这里,“点”是行动者(Actor),可以是企业;“线”就是链接,就是市场关系,实际就是市场平台。因此,“互联网+”从网络的角度可以统一企业与市场这两类平台,从而会开辟一个新的制造业时代。总体来说,“互联网+”将给制造业带来八大方面的影响。

  一、“互联网+”相当于一种崭新的市场形式

  新在哪里?传统的市场是供需双方直接见面,或者供需双方直接签订交易合约。这样的交易方式有两个特点:一方面,短板一边决定成交的均衡数量,或者是供过于求的过剩供给必定退出市场,或者是过剩的需求退出市场;另一方面,供求之间没有外部性,即供需之间的一切关系都可由价格搞定,供给方数量或需求方数量除了影响成交价之外,一般不会对参与交易的对方再产生别的影响。但是,在互联网上成交,正如罗谢特与梯若尔(2003,2006)③④所指出的那样,交易方式会与传统的交易方式有两方面的差别。一是,在“互联网+”上交易,存在供需之间的“外部性”,即交易的一方的数量多少除影响成交价以外,还会影响交易对方愿意交易的数量,一边成员从网络平台获取的价值会随着另一边参与人数的增加而增加(如婚姻中介平台)。互联网平台交易中的这种“成员之间外部性”,是“间接网络效应”的来源。二是,互联网作为一个平台,不仅可以容纳双边或多边交易关系,而且可以组织、协调、调节供方与求方,使平台的交易量并不立即由短边规则来决定,而是通过由互联网平台对于短缺一边的降价来提升供给量或需求量,培植市场交易量。这样,“互联网+”作为制造业所要面临的一种新的市场机制,就会颠覆传统制造业时代单一产品定价的“价格等于边际成本”的竞争规则,也会颠覆传统制造业时代单一产品垄断定价的“勒讷法则”,而代之以对平台各边“有偏定价”原则。即对于平台需要维护的客户边,实施低于边际成本的网络服务价格,而对于依赖于网络平台的另一边客户,平台会收取高于边际成本的服务价格。于是,“互联网+”的出现,就会从根本上改变制造业企业与供应方所面临的市场环境,从而影响制造业企业的决策。

  二、“互联网+”创造出一种崭新的企业组织形式

  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如英、美,传统的制造业时代的企业组织形式是在20世纪20年代成型的,到20世纪40—50年代达到成熟。这就是以内部等级制、由经理层管理、管理职业化、所有权与管理权相分离的大型工商公司。钱德勒(1977)⑤曾经总结过与制造业时代相应的企业组织取代19世纪市场资本主义经济形态的历史规律,并提出制造业(实际就是19世纪末到20世纪主导的传统制造业)时代大公司经理式资本主义的六大特征:(1)管理上的协调比市场机制协调能带来更大的生产率、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利润,因此,多单位的工商企业就取代了传统的小公司;(2)在大公司内部建立起管理层级制以后,在一个企业内把许多营业单位活动内部化就会带来利益;(3)新技术的采用与新市场的发现和扩大使前所未有的产品种类和产量规模得以产出和转运,这种大批量的生产和分销为管理协调胜过市场协调提供了物质基础;(4)管理层级制一旦形成并有效地实行了协调后,就会变成持久的权力并保持权力的持续成长;(5)经理职业变得越来越技术化和职业化;(6)企业的管理与所有权分离。

  造成以上“经理式资本主义”的关键因素是,企业的内部协调成本低于企业之间在市场上的外部协调成本,即企业内部的交易成本低于市场交易成本。而“互联网+”恰恰正在改变这一点。萨丹拉彻(2016)⑥指出,随着数字技术进步,“互联网+”会使得企业之间外部协调成本相对于企业内部生产成本更低,这样会有利于企业和个人通过市场来组织经济活动。哪怕是只有一个人,也能在市场里容易地进行生产、销售。因此,“互联网+”使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活动变得适合于更大规模的活动。其实,早在20多年前,格巴夏尼和黄胜进(1991)⑦就发现,“近来IT业的发展提供了更高效的市场机制,从而显著地提升了市场经济运作效率,因此降低了相关市场交易成本。”这就是说,“互联网+”的发展会从根本上改变企业内部交易成本与市场交易成本之间的对比,从而改变传统制造业的“经理式资本主义”的企业治理结构。

  三、“互联网+”改变企业的边界

  在传统的制造业中,企业之间的边界是产权,企业与市场之间的边界是由企业的权威范围来界定的。但引入网络分析以后,企业之间、企业与市场之间的边界就不再是那样清晰了。企业之间尽管有产权上的界区,但从社会网络的角度看,一群企业可能仍然是属于同一个子网络,仍然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社会网络的概念最早由巴纳斯(1954)⑧提出。从1970年代以来,网络的分析框架在社会科学的许多领域得到应用并且在研究实践中得到发展。比如,社会成员地位变迁过程中一般会存在网络关系的作用。城市化对于个人福利的影响,也往往是通过社会网络而发生的。公司之间的界区,往往是通过相互锁定的经济网络关系,以明确的或者隐蔽的方式得以建立。企业之间的交易与权力的关系,实际上也可以通过网络中节点之间、节点与边之间、边与边之间的互动关系来加以分析和讨论。

  杰克逊(2008)⑨提出了社会经济网络的新版分析。他不仅讨论了社会经济网络的稳定性和有效性条件,而且具体分析了技术创新、技术传播和推广过程中的网络效应,对于劳动就业市场里的网络展开了深入的研究。Jackson特别讨论了“什么样的市场适合于用网络结构来进行分析”?他的答案是,如果市场上交易的双方或者多方是重复地、经常发生经济交往,并且这样的关系还不能内生到一家企业的范围内,则这样的经济交易关系就比较适合于用社会经济网络关系来分析。

  这就是说,从社会网络的角度来看,如果网络关系能够内生到一家企业范围内,则就称这种网络关系是企业内的网络;如果网络关系不能够内生到一家企业范围内,要跨越两家或者更多家企业,则称这种网络关系是社会经济网络关系。即从网络的角度来看企业边界,就只有企业内部网络与社会经济网络之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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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平新乔 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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