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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如何从哲学的维度阐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命题,如何理解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与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之路的关系,如何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特质,是我们应当深入思考的问题。本期组织这3篇文章,就是通过对上述问题的研究,希望能引发学界进一步探讨。
在如何开展生态治理问题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超越了西方单纯德治主义和技术主义的生态治理观,坚持生态法治建设和生态道德建设并重,对于我们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发展之路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坚持生态法治建设和生态道德建设并重
以“生态中心论”为理论基础的西方生态思潮主张摒弃人类中心主义价值观和科学技术的运用,代之以生态中心主义价值观和个人生活方式的转变,秉承的是一种单纯德治主义的生态治理观;以“现代人类中心论”为理论基础的西方生态思潮则主张通过技术革新和实行包含预防和惩罚机制的环境政策的技术主义路向实现生态治理。习近平总书记主张“保护生态环境必须依靠制度、依靠法治”,必须加强生态文化建设,在全社会确立起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生态价值观,使严格的生态治理制度建设和生态价值观的建设有机统一。
理论基础和价值取向的不同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能够超越西方单纯德治主义和技术主义的生态治理观的根本原因。具体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基础是“生命共同体”概念,这一概念是习近平总书记批判借鉴西方生态哲学的系统性、整体性原理,对中国传统生态智慧的现代转换和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理论继承和发展的结果。它不仅揭示了人与自然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有机整体,强调人类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同时,要维系好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关系;而且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性质取决于人与人关系的性质。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方面应当“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另一方面“只有实行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才能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障”。西方生态中心论和现代人类中心论思潮都是撇开人与人的生态利益关系抽象谈论人与自然的关系,其理论必然缺乏社会制度和生产方式的维度,缺乏对环境正义的价值追求。在人与自然关系的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始终强调人与自然关系的性质取决于人与人关系的性质。这也决定了习近平总书记不仅把协调人们之间的生态利益矛盾,实现环境正义,作为展开生态治理和解决生态危机的关键,并把生态文明建设与以人民福祉为目的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有机结合起来。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环境就是民生,并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应当“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