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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服饰流变探究
2015年01月27日 21:18 来源:《天津工业大学学报》2002年10月第21卷第5期 作者:李美霞 字号

内容摘要:明中晚期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导致服饰呈现出绚丽多彩的新局面,这种服饰流变现象说明当时我国经济文化。通过服饰现象可明显看出一个时代的整体风貌.下面就试对明代服饰作粗浅的探讨,以使我们了解明代既是传统服饰文化的高峰期,同时又是服饰文化注入新内容的转变期.1、贵贱有别的明前期服饰“昔帝王之治天下,必定制礼,以辨贵贱,明等威”(引自《明史》),这是明太祖着重强调的.服饰文化作为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化,不但是“礼”的重要内容,也是“分贵贱.2、绚丽多姿的明中晚期服饰明中叶以后,特别是到了晚明,商品经济的日益发达使人们的生活条件改善了,而条件的变化自然会不可避免地导致人们的消费观、审美观也随之而变.现实生活中的人们冲破了呆滞单调的程式,使服饰呈现出绚丽多姿的风采.图1即为绚丽多姿的女服.

关键词:服饰;商品经济;制度;文化;图;贵贱;统治者;顾起元;礼服;力量

作者简介:

  【摘要】研究明代服饰问题,认为,明前期统治阶级为维护壁垒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以服饰制度来强化统治。明中晚期商品经济的高度发展导致服饰呈现出绚丽多彩的新局面,这种服饰流变现象说明当时我国经济文化。已处于资本主义萌芽状态。

  【关键词】服饰流变;商品经济;明朝

  中图分类号:TS941.7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24X(2002)05-0037-03

 

  维护壁垒森严的封建等级制度,这是历朝统治者维护专制统治的一种重要手段。作为一个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空前强化的朝代,明统治者似乎比历朝都更懂得运用这种手段的重要性。其所施行的政策及控制的严厉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为恢复汉家正统,针对当时的社会现实,对君臣士庶的各种行为皆依等级的尊卑高下作出严格规定,不许“僭分”。然而,正德、嘉靖后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厌常喜新,去朴从艳”成为一种时髦的风尚,僭越现象日益严重,传统的伦理纲常受到猛烈冲击,封建社会秩序陷入了紊乱状态。

  通过服饰现象可明显看出一个时代的整体风貌.下面就试对明代服饰作粗浅的探讨, 以使我们了解明代既是传统服饰文化的高峰期, 同时又是服饰文化注入新内容的转变期.

  1、贵贱有别的明前期服饰

  “昔帝王之治天下,必定制礼,以辨贵贱,明等威”(引自《明史》),这是明太祖着重强调的。服饰文化作为社会的物质和精神文化,不但是“礼”的重要内容,也是“分贵贱,别等威”的重要工具。因此太祖登基后首要重视并开展的工作便是对服饰等级进行严格划分。他一面狠抓宫廷舆服制度,一面还对百姓的常服作出种种严格规定。

  在宫廷舆服制度中最先涉及的便是帝王服饰,而其中以礼服最为重要.因为重视“礼”就必然要重视与各种礼仪相对应的冠服制度,这两者是相辅相成的。衮冕是礼服中最具代表性的。这是祭祀天地、宗庙及正旦、冬至、圣节(皇帝生日),以及祭社稷、先农、册封等大礼仪时必须服用的。所以,太祖首先对其予以规定,而且从洪武十六年正式确定衮冕之制开始,至洪武二十六年、永乐三年又不断地补充修改,使衮冕之制日趋完善.嘉靖八年时,世宗发现所服衮冕与《明会典》所载不符,于是又重新确定其制。一次又一次地修改完善无非是为了充分体现皇权专制思想帝王的任何一项举措无外乎是为了使自己的地位更加突出,以给人一种高高在上之感.所以自太祖开始,每一个相继即位的皇帝不但重视礼服的规定,而且连官员燕居时的服饰也很关注.嘉靖时,世宗为了达到在家“虽燕居,宜辨等威” 的目的,接受阁臣张璁从《礼书》“玄端深衣”之文获得启发的建议,于嘉靖七年以“燕弁”为名,寓“深宫独处,以燕安为戒”之意,推出了燕弁服。

  玄端服是礼服中较贵重的一种。深衣是一种上下分裁,然后又在腰间缝合的上衣与下裳连属式的长衣服.盛行于战国、西汉时期,其地位仅次于朝服。自儒家思想对冠服制度进行了理论上的发挥,把服装的审美意念、象征意念和儒家的政治伦理观念及神学观念混为一体后,深衣的形制便被赋予了各种象征意义。由于深衣之制负载着浓厚的儒家政治伦理思想,便常被各朝纳入礼服制度中。而明统治者以“虽燕居,宜辨等威”为目的,重寻古制,将其纳入常服制度中,可见其借服饰来强化其统治思想是非常强烈的.对官服的规定都如此严格,对民间百姓常服的规定就更严了。如庶人戴四方平定巾,帽不得用顶,帽珠只许用水晶、香木;许穿杂色盘领衣,不许用黄色.衣料不许用金绣、绫罗、锦绮、丝等高级织物,只许用绸、绢、素纱,且颜色不许用大红、鸦青、黄色;鞋不得裁制花样,不许用金线装饰;首饰不许用金珠玉翠等,只能用银;农夫可穿绸、纱、绢、布,商贾只准穿绢、布;农夫许戴斗笠、蒲笠随便出入市井,甚至连女子在室内的着装也有规定。庶民之服要离地五寸,以区别文官离地一寸的衣长等。为了确保这种礼法道德秩序的稳固,朱元璋在殚精竭虑近20载的《大明律》中还专设了服饰违式条,以期通过国家权利,强制人们恪守封建礼制,保持刻板、拘泥的“醇厚”风俗,从而实现“贵贱不相逾”的生活方式。

  明初由于生产尚未全面恢复,社会财富普遍匮乏及权威文化导向的影响使这种礼制条例和惩罚手段收到一定效果。用明朝人自己的话说:“国初,民无他嗜,率尚简质。中产之家,犹躬薪水之役,积千金者,宫墙服饰,窘若寒素”。又记“其市井富民亦有服纱绸绫者,然色必青,不敢从新艳也”(引自《肇域志·山西》)。可以说,这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贵贱有别, 望而知之”的社会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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