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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汝璈(Mei Ju-Ao)
中国法官。1904年生于中国江西南昌。1916年至1924年就读于清华学校,毕业后赴美公费留学。1926年以最优等生的成绩毕业于斯坦福大学,获得文科学士学位,并被选入“怀·白塔·卡帕”荣誉学会。1926年夏至1928年冬,梅汝璈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律,并获得法学博士学位。1931年至1933年任国立武汉大学英美法教授。1933年秋,其被任命为中国国民政府内政部参事兼行政诉愿委员会委员,第二年冬被任命为中国立法院立法委员,曾任行政院长宋子文和外交部长王世杰的助手。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被国民政府任命为代表中国的法官参与东京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外交部顾问和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案委员会委员,第三、四届全国政协委员。1973年卒于北京。著有《远东国际军事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