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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其他国家在反贫困方面的实践经验看,建立一个行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能够在国民处于童年、疾病、失业、老年等无法获得收入的情况下,给予他们特定方式的救助,从而使其免受饥饿甚至死亡的威胁。当然,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是有差异的,其向救助者提供的救助金水平也存在差异,发达国家会更为慷慨,给付水平会更高,发展中国家的给付会相对较低,但发展中国家较低的给付水平最起码能够保证其国民的基本生存的需要,这一点对于发展中国家的贫困人口是具有重要意义的。因此,政府要在建立和完善与其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以保障相应人群的生活需要。在社会保障方面,绝大多数发达国家做得较好,尤其是以英国为代表的欧洲国家,通过福利国家的建立和完善,使其国民在人生的各个阶段,他们的生活都能够维持在一个相对较好的水平。而发展中国家虽然经济实力不足,大多没有建立面向所有国民的全方位的社会福利制度,但是,很多国家在结合实际情况后建立起来的一些社会保障措施确实能够在维护相应群体的利益、保障绝对贫困人口的生存权等方面起到了很好的作用。印度的卫生保健体系就是一个较好的例子,通过这一体系,有效地降低了人口死亡率,增强了全民的身体素质,防止了“因病致贫”现象的出现。因此,在设计整体反贫困战略的思路时,要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充分发挥社会保障制度对于相关群体的救助作用。在这方面,中国还需要进一步改进,目前中国虽然已经建立了覆盖养老、失业、疾病、生育以及工伤在内的社会保障体系,但其覆盖面较窄,占人口大多数的农民、城市贫民并不能得到它的有效保护。在中国的反贫困过程中,需要进一步改革社会保障体系,把农民和城市贫民都纳入社会保障制度的覆盖范围,切实提高社会保障制度对于贫困人口的救助作用。
(摘自闫坤、刘轶芳 :《中国特色的反贫困理论与实践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四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