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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道德文化建设的三个问题
2016年06月29日 12:53 来源:人文岭南第61期 作者:傅鹤鸣 字号
2016年06月29日 12:53
来源:人文岭南第61期 作者:傅鹤鸣
关键词:道德文化;文化建设;深圳市民;市场经济;制度伦理;道德主体;市政府;生活;市民个人;城市道德

内容摘要:文明比较向度要明确今日深圳道德文化建设方向何在,必须先行明确当代中国道德文化建设的道路,而要明确当代中国道德文化建设的向度,在东西文明日益交汇、各国人民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必须寻找一个可比较的他者。因此,构建作为当代中国道德文化一部分的今日深圳道德文化,破解已出现的系统性“道德文化的适宜性”难题,有必要对包括深圳市民在内的传统中国社会生活与西方社会生活中的道德文化传统及其特色进行梳理与考察。总体看,中国道德文化传统本质上走的是一条将所有伦理道德关系“初级化”的道路,而西方道德文化传统走的却是一条相反之路,即将所有的伦理道德关系“次级化”。

关键词:道德文化;文化建设;深圳市民;市场经济;制度伦理;道德主体;市政府;生活;市民个人;城市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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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今时代,城市文化在城市国际竞争力的地位与作用日益显现。道德文化是城市文化的重要部分,因此,概略式方向性探讨深圳道德文化建设的三个向度,对于深圳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文明比较向度

  要明确今日深圳道德文化建设方向何在,必须先行明确当代中国道德文化建设的道路,而要明确当代中国道德文化建设的向度,在东西文明日益交汇、各国人民交往日益频繁的今天,必须寻找一个可比较的他者。以西方社会作为进行比照的他者,这样做是有合法性的,因为直至今日,西方文化依然掌握着当今世界文化的话语权。

  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道德文化传统,这是任何道德文化传统存在的自然之理。深圳是个独特的城市,但其道德文化建设也概莫能外,原因在于深圳市民是带着道德文化传统而来的。因此,构建作为当代中国道德文化一部分的今日深圳道德文化,破解已出现的系统性“道德文化的适宜性”难题,有必要对包括深圳市民在内的传统中国社会生活与西方社会生活中的道德文化传统及其特色进行梳理与考察。而要明了东西方社会不同的道德文化传统,先在性的问题则在于对东西方社会及其生活有深度的理解与把握,因为社会及社会生活自身是道德文化传统赖以存在与生成的现实基础。所以,一旦对东西方道德文化传统及其赖以产生的社会基础有了通透的理解,今日深圳道德文化建设的文化语境也就水到渠成。总体看,中国道德文化传统本质上走的是一条将所有伦理道德关系“初级化”的道路,而西方道德文化传统走的却是一条相反之路,即将所有的伦理道德关系“次级化”。之所以如此,这源于中西方社会关系构造原则及其导致的社会性质不同。传统中国社会关系的构造原则是在家庭关系的基础上进行“家国同构”、“个人与社会同构”,从而造就了中国社会的伦理社会的属性。而西方社会自始就走“个人与社会分殊”、“个人与社会对峙”的道路,因而自然形成了与传统中国社会性质异质的社会——理性社会。“初级化”的中国道德文化传统的显著特征是主观性与直接性,公德与私德“一体同构”,一切伦理关系都可通过血缘与地缘等私人关系加以普遍化、拟制化。“次级化”的西方道德文化传统则走公德与私德“分殊化道路”,显著特征是伦理道德的客观性与间接性。

  经济生活向度

  什么样的经济样式造就什么样的道德文化,对经济活动的探究不但是知识性问题,同样是伦理价值问题。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考察人们的道德行为离不开经济向度。打造今日深圳道德文化的经济生活,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就是构建今日深圳道德文化的经济学维度,这实属今日深圳道德文化构建的基本问题之一。可见,重要的不是经济伦理学问题,而是伦理经济学问题。因此,要构建今日深圳道德文化,基础性条件在于构建深圳市民赖以生存的合乎道德性的经济生活。因为只有存在着合理的经济活动,深圳道德文化才能真正走出概念的范畴,深圳的城市道德才植根于现实的城市生活之中。纵观人类城市发展史,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种经济活动样式在道德性上超越于市场经济。

  就深圳这样的现代都市来说,充分发育的市场经济不但自身有充足的道德合理性,而且城市道德在现代都市中要取得真正的进展,必须基于现代市场经济之上。具体表现在这样几个方面。其一,从价值的目的性上看,市场经济通过自身直接的手段性价值有助于成就深圳整个城市的目的性价值,而目的性价值(过好的生活,而不是坏的生活)正是现代城市道德文化所追求的价值。其二,从城市公平正义的角度看,市场经济通过确保全体市民在经济活动中起点上的平等公正,从而真正成就每个市民的道德主体资格。市场经济是一种不论每个市民的出身、性别、文化程度、血统、等级等的经济样式,它将全体市民一视同仁地排在同一起跑线上,从伦理意义上视每个市民为平等主体。其三,从制度建构角度看,市场经济对于造就合乎现代城市道德文化的民主制度具有基础性作用。事实上,马克思始终将社会经济生活的解放看作人类政治生活解放的基础与前提,这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原则。

  当然,深圳道德文化建设所需要的市场经济还需要如下两个方面的完全确立:一是市场经济要成为深圳道德文化的经济向度,逻辑起点在于深圳应该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来确保产权明确清晰。只有整个城市产权明确清晰,城市拥有完全意义上的市场经济才是一种可能的经济样式,因为以产权明确清晰为核心的现代产权制度则是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规定。二是就构建深圳城市道德文化而言,整个城市的效率与公平及其关系问题不但是个经济学问题,实质也是现代伦理对经济领域中的分配问题而提出的“伦理应当”。当然就现阶段而言,在分配正义领域深圳应体现“效益优先”的原则,因为今日深圳面临的最大问题依然是城市经济发展问题,是如何把蛋糕做大的问题,而效益原则恰恰最能解决今日深圳城市经济发展问题。

  道德主体向度

  道德责任必须要有承担者。以往讲到道德责任就想到个体或个人,这是历史的局限。深圳进行道德文化建设必须追问道德主体问题,即“谁的道德?谁应该具有道德担当?”本文主张深圳道德文化建设中的道德主体应该是多元的、分立的,既包括独立性的市民个人伦理问题,也包括独立性城市制度伦理等问题。

  在制度伦理建设问题上,基于深圳缺乏独立性的制度伦理传统,因此,首要的问题是以公权力为制度边界,且以法伦理为核心的制度伦理的“到场”,这是深圳道德文化建设能否成功的决定性一环。就深圳道德文化建设制度伦理中的制度而言,所有与城市公权力无关的制度都不在讨论之列,因为它们的重要性远不如公权力制度来得重要,理据在于:在城市管理日益发达的今天,深圳市民(还包括一切社会组织与单位)可能最大的压迫与威胁不是来自于他人,也不是来自于社会或其他任何组织与单位,而是来自于以市政府为代表的城市公权力的拥有者。既然今日深圳道德文化建设中制度伦理建设的核心问题在于解决城市公权力的道德合法性问题,那么,应运而生的就是深圳本土特色的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伦理必须“到场”。

  深圳以城市法律伦理为核心的制度伦理的现代构建,本质上属于深圳整个城市构建普遍性的城市规范体系,尽管它能为市民走向道德提供制度性的环境与土壤,但它并不当然地为市民个体注入道德德性。也就是说,城市制度伦理只是为市民德性伦理提供了可能的必要条件,但它还没有提供充分条件。为此,深圳必须构建现代意义上的市民德性伦理。当然,深圳市民所需要的德性不是传统道德文化中要求的,在权利时代的今天,与之对应的深圳市民个人伦理建设问题,要从义务型伦理转型为权利型伦理。深圳的市民道德权利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讲。首先从市民私域视角来讲,即个人、个体意义上来讲;其次从城市公域角度来讲,即市政府角度来讲。就市民个人或个体而言,本文赞同资格论,即主张道德权利就是一种道德主体资格。这是一种“深圳市民可以是什么,深圳市民能够是什么;深圳市民可以拥有什么,深圳市民能够拥有什么;深圳市民可以拒绝什么,深圳市民能够拒绝什么”等的资格。从市政府角度说,市民个人的道德权利转换成市政府的一种“伦理应当”,即市政府有义务通过自我限权的方式来确保市民个人道德主体资格的获得以及不受损害。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市民个人的道德权利是针对市政府而来的,并为确保自己道德主体资格不受侵犯与损害的“护身符”。换言之,深圳市民个人道德权利的获得,不是通过市政府对市民个人权利确权的方式来获得,相反,它是通过对市政府自我限权的方式来达致。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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