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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岂能成为牟利工具
2014年06月18日 00:00 来源:人民日报 作者:叶祝颐 字号

内容摘要:城市的公共资源就这样成为他们牟利的工具。要遏制政府部门“经营”公共资源的利益冲动,学会权力谦卑,光靠公众用脚投票远远不够,给公共资源修筑法律制度防火墙也十分必要。

关键词:公共资源;牟利工具;点睛;人行道;重要诱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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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热衷出售公共资源,利益驱动是重要诱因

    

  人行道,顾名思义应该是供行人行走的道路。可是在陕西省西安市,人行道却变成了收费停车场。一些人利用手中职权,不仅非法占用人行道收费敛财,甚至还将人行道当成商品私下交易。城市的公共资源就这样成为他们牟利的工具。

  用纳税人的钱投资修建的人行道并不是城管部门的私有财产。城管只是代表政府为公众提供城市管理服务,营造良好的城市环境,而不是代替公众处置城市公共资源。俗话说:放牛娃没有牛。可是现在,放牛娃不仅把牛视为自家财产,甚至还把牛的使用权转卖给别人。

  人行道禁止停车,这是法律规定。即使人行道偶尔被车辆挤占,城管部门也应该整治违章占道停车,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然而,西安城管部门不但不想办法加强管理,反而主动侵占,执法者变成了违法者。人行道成了停车场,行人该往哪里走?是与汽车磕磕碰碰,还是到马路中央与汽车竞争?城管部门的行为,与逼迫公众违反交通法规无异。

  城市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停车难的确是个令人头疼的问题。即使从城市管理与市场需求的角度考虑,政府确实需要占用部分人行道,那么也要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履行严格的程序。比如,人行道的经营权如何获得、如何流转、费用如何收取、被侵害的公众利益如何补偿等等问题,都需要得到明确且被社会公众支持的答案。倘若政府事先不做周密的制度安排,不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而仅仅交由一个部门自说自话,这样的政策最终只能沦为社会公众和舆论炮轰的对象。

  不仅是人行道成为敛财停车场,近年来,个别地方政府部门打着管理城市、经营城市的幌子,拍卖城市公共资源,出让地名、公交站点命名权、公共设施经营权,借机创收的例子举不胜举。如此热衷出售公共资源,利益驱动是重要诱因。这实际上也与政府部门权力过于集中,尚未养成尊重民意的习惯有关。而且,随意销售公共资源,除了媒体曝光、公众反对以外,政府部门违规成本十分低廉。要遏制政府部门“经营”公共资源的利益冲动,学会权力谦卑,光靠公众用脚投票远远不够,给公共资源修筑法律制度防火墙也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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