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网购来的商品,要退货怎么办?
关键词:退货;后悔药;定心丸;CFP;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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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P
网购来的商品,要退货怎么办?今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添加了“7天无理由退货”条款,这被很多网友视为一粒网购“后悔药”——新消法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须说明理由。如今,新消法实施至今已超过4个月,效果究竟如何?买卖双方又有何话要说?
网购退货:如何判定“完好”存争议
我国网络购物用户规模2013年已突破3亿。网购在便捷了消费者的同时,也因“霸王条款”的存在,给消费者带来了不少烦恼:“恕不退货”“只换不退”“退货运费自付”……
今年3月15日,新消法开始实施,对7天无理由退货适用商品作出除外规定:消费者定做的,鲜活易腐的,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以及交付的报纸、期刊。除了这4类商品之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并规定消费者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然而,消费者的退货之路并非一帆风顺。北京的王小姐对记者吐槽:她在网上花了600多元购买了一个平板键盘,“由于下单时没看清,拆开包装后,才发觉和自己现有的平板电脑型号不匹配”。于是,她拿到了货后就想退。可客服拒绝了她的退货要求,理由是“3C数码类产品,一旦签收就不予退货”。
遭遇退货难的人不止王小姐一位。从电商平台较为集中的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广州五城市12315中心受理网络购物诉求情况分析来看,自3月15日新消法实施以来,五个城市一共受理了消费者网络购物诉求2.7万件,直接和新消法有关规定相关的投诉1380件,涉及“7天无理由退货”的投诉741件,数量占新消法相关投诉总量的53.69%。其中投诉量居前的商品种类包括了手机数码、家用电器和电脑配件等。
谈及现实中退货难的原因,相关人士分析表示,经营者与消费者在7天无理由退货的适用范围、退货时商品完好标准等问题上存在较大分歧,从而引发消费争议。相关专家指出,目前很多电商平台在执行这个7天无理由退货规定的时候,明显存在三个问题:第一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标注不明显,购物过程中缺乏一对一的确认程序;第二是将商品完好的概念等同于不影响二次销售,退货的标准过于严苛,导致消费者退货处理周期长效率低,退换货纠纷多;第三是部分网店经营者不履行无理由退货义务,第三方平台没尽到管理责任。
记者登录若干电商网站发现,在标注了“7天无理由退货”的网购平台中,对于商品的退货原则都要求“不影响二次销售”。而对“不影响二次销售”的定义及标准,却十分模糊。大部分网站的要求是退换货需“商品原包装未拆封”,即保持出售时原状且配件齐全或要求包装完好。而何种情况才能视为“出售时原状”或“包装完好”?除非采取直接退货方式,才可能保持出售时原状或包装完好,有些商品得开了包装查看一下,才能确定是否喜欢,那么打开包装的产品是否就会被视为没有保持“出售时原状”而不能退货呢?在此种情况下,就容易引起消费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