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网络的普及便利了信息资源分享的同时,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更大难题。如何保护原创作者的权益,日前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2016全球数字内容市场会议对此进行了讨论。
关键词:原创;保护;权益;付费;网络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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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的普及便利了信息资源分享的同时,也为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更大难题。许多被发布到网上的原创作品,其价值收益更多被大型科技公司获得,而损伤了原创作者的创作动力。如何保护原创作者的权益,日前在瑞士日内瓦召开的2016全球数字内容市场会议对此进行了讨论。
原创作品——
付出与回报不相称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数据显示,数字化时代的创意产业发展迅速,已在全球创造3000万个工作岗位,实现2.25万亿美元的收入,成为世界第七大产业。
近日,2016全球数字内容市场会议在瑞士日内瓦召开。数百名来自世界各地的政府、机构、企业代表以及音乐、电影、电视广播、出版等各界从业人员,在日内瓦湖畔讲述着数字化时代中各自的生存体验、成长收获以及困惑焦虑。“数字化时代,如何保护原创者权益”是与会者普遍关注探讨的话题之一。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弗朗西斯·高锐指出,在数字世界急剧变化的近十年里,创意产业的商业模式已被彻底改写。例如,在音乐产业领域,国际唱片业联合会《2014年数字音乐报告》的数据显示,2014年全球唱片业产值150亿美元,比2013年下跌3.9%,而数字音乐收入却增长至68亿美元。
全球电影业也面临相似状况。美国电影协会《2014年院线市场统计报告》指出,过去十年票房收入增长缓慢,2014年全球电影票房收入为364亿美元,增长仅为1%,DVD和其他光盘销售下降,而数字电影销售增加。美国2014年新发行电影的电子销售增长60%,英国2013年数字电影购买量为4.9亿美元,比2002年增长了4倍。
这样一种趋势的结果是,全球数字世界的扩张导致了产业价值链的转移和价值链上不同主体利益的重新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