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哲学 >> 哲人专栏
杨朝明:也说《金縢》
2015年12月02日 16:54 来源:《庆祝杨向奎先生教研六十年论文集》 作者: 字号
2015年12月02日 16:54
来源:《庆祝杨向奎先生教研六十年论文集》 作者: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尚书》中的《金縢》一篇,今文、古文皆有。该篇所记因为牵涉到周初的重要史实,历来倍受人们重视。但由于《尚书》本身的成书与流传过程比较复杂,加之疑古学风的影响,人们观察《金縢》之篇时也往往带着怀疑的眼光。因此,自来说《金縢》者虽多,而其聚讼亦复不少。笔者近考周公事迹,对《金縢》篇有新的认识,故愿踵继前贤,谈谈个人的管见。

  一

  今人说《金縢》者,如赵光贤先生《说<尚书·金縢>篇》、赵俪生先生《说〈鸱鸮〉兼及〈金縢〉》、李民先生《说〈金縢〉》都将该篇分作三段[1](或三个部分):第一段,从“既克商二年,王有疾”到“王翼日乃瘳”;第二段,从“武王既丧”到“王亦未敢诮公”;第三段,从“秋大熟”到全文结束。其中第一段记述武王在克商后二年生病,周公遂设坛向先王太王、王季、文王祷告,表示自己愿以身代替武王,去侍奉先王。而后,周公将祷告的祝册放到金縢质封缄起来的柜中。[2]次日,武王的病情有了好转。对于这一段,历来没有争议。而后两段中问题却有不少,争论都集中在这两部分。笔者认为,这两部分本应为一段或一部分,它们间的内容存在着有机的联系。

  为了论述的方便,让我们先来节引《金縢》后面部分的内容如下:

  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第乃流言于国曰:公将不利于孺子。”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周公居东二年,则罪人斯得。于后,公乃为诗以贻王。名之曰《鸱鸮》,王亦未敢诮公。

  秋大熟,未获。天大雷电以风,禾尽偃,大木斯拔,邦人大恐。王与大夫尽弁,以启金縢之书,乃得周公自以为功代武王之说。……王执书以泣曰:“其勿穆卜,昔公勤劳王家,惟予冲人弗及知,今天动威以彰周公之德,惟朕小子其新迎,我国家礼亦宜之。”王出郊………。

  以上引文,其中的标点、分段都是传统的理解,对这种标点和分段很少见有人提出疑议。笔者认为,“周公居东二年”实际上应为“周公居东。二年”,此六字应属两句,“二年”指周成王二年。以下“秋大熟”一段应紧接上段,“秋”指周成王二年的秋天。人们将“二年”与“周公居东”连言,实在是个关键性的错误,《金縢》篇的诸多聚讼或错误认识都是由此而起。

  我们说《金縢》中的“二年”指成王二年,“秋”为成王二年秋天,只要将《金縢》与下引两则材料稍事比较便不难明白。

  《今本竹书纪年》:成王元年丁酉春正月,王即位,命冢宰周文公总百官。庚午,周公诰诸侯于皇门。夏六月,葬武王于毕。秋,王加元服,武庚以殷叛,周公出居于东。二年,奄人、徐人及淮夷入于邶以叛。秋,大雷电以风,王逆周文公于郊。

  《逸周书·作雒》:武王……崩镐,殪于岐周。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元年夏六月,葬武王于毕。二年,又作师旅,临卫政(征)殷,殷大震溃。降辟三叔,王子禄父北奔,管叔经而卒,乃囚蔡叔于郭淩。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俘维九邑,俘殷献民,迁于九毕。

  传统上,《今本竹书纪年》是公认的伪书。但笔者的看法与之相反,我们认为它即使不是根据汲冢原简改编而成,也依据了没有散佚的《竹书纪年》的墓本。其中虽有写定者的个别更动,如改东周时的晋、魏纪年为周王纪年,加进了所谓的“笔法”等等,但细心辨别这些问题之后,该书仍具相当重要的史料价值。[3]况且研究者已发现了其中周武王、成王纪谱中的一处错简,以令人信服的证据说明《今本竹书纪年》的该处错简得以纠正后,成王的纪年相当完整,“从元年到十四年乃至十八年,可以说连一个字也没有失传”[4]。至于《逸周书》,虽然其中各篇成书年代还难确定,但《作雒》篇却已被公认为可靠的早期文献。[5]因此,将《金縢》与《今本竹书纪年》、《逸周书·作雒》进行比较是靠得住的。通过比较,看得出《金縢》通篇所记不过是从武王去世之年到成王二年的史事,而后面的部分实只记周公在成王即位前两年中由被疑忌到被信任的过程。

  此外,《公羊传》隐公元年疏引许慎《五经异义》曰:“《古尚书》说云:武王崩时,成王年十三。后一年,管、蔡作乱,周公东辟之。王与大夫尽弁,以开金縢之书,时成王年十四。言‘弁’,明知已冠矣。”由谯周《五经然否论》所引《异义》知许慎同意此说。《宋书·礼志一》曰:“《古尚书》说:武王崩,成王年十三。”又曰:“推武王以庚辰岁崩,周公以壬午岁出居东,以癸未岁反。《礼》:周公冠成王,命史祝辞。辞,告也。是除丧冠也。周公居东未反,成王冠弁以开金縢之书,时十六矣。是成王年十五服除,周公冠之而后出矣。”这里所说的“《古尚书》”盖指孔壁所出古文。我们认为“《古尚书》说”是大体可信的。只是它将开金縢书属之武王去世的次年,显然不妥。《宋书·礼志》似乎也看到了这一点,遂将开金縢之书置于武王去世的第三年,则又超过了实际一年,这极可能是为了凑合“三年之丧”之数。

  许慎《五经异义》、沈约《宋书·礼志》俱以“《古尚书》说”而言成王年龄,他们都看到了《金縢》“王与大夫尽弁”所透露的信息。“弁”指古代男子穿礼服时所戴的冠。吉礼之服用冕,通常礼服用弁。古代男子加冠也称弁。所以,成王与大夫们启金縢之书时“尽弁”,是知此时成王已冠。《古尚书》说、许慎、沈约将成王启金縢之书属之武王去世后不久,按《孔子家语·冠颂》曰:“天子冠者,武王崩,成王年十有三而嗣立。周公居冢宰,摄政以治天下。明年夏六月,既葬,冠成王而朝于祖,以见诸侯,示有君也。”知成王于即位之年已冠。《古尚书》说以及许慎、沈约的解释看来都近于情理。因此,我们以《金縢》中的二年为成王二年或者不谬。难怪人们解释“周公居东二年”歧说纷纭,无一令人满意的说法。

  纠正了前人标点断句之失,便可对该篇中的一些存有聚讼之处进行重新认识了。

作者简介

姓名: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李秀伟 周广友)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回到频道首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