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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正:“法儒”还是“儒法”? --荀子与法家关系重估
2017年07月31日 22:19 来源:《哲学研究》 作者:王正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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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荀子与后期法家(李斯、韩非等)的关系,是一个重要的哲学史课题。荀子对法家人物采取批评的态度,对法家的法、术、势理念也并不认同,是能守住儒家之为儒家的根本价值的。诚然,荀子构建的制度化礼学,包含有一种强势性和僵化的可能,所以是“大醇而小疵”。而后期法家虽然对儒学进行过系统学习,但因根本出发点的不同,反而以此为资源来排斥儒家,并建构了法家自身的理论。因此,荀子和法家之间更多的是距离感,而不是亲和关系;荀子当为“法儒”而不是“儒法”。

  【作  者】王正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

  【期  刊】《哲学研究》 2017年第2期40-47,共8页

  【关 键 词】荀子 法家 礼 法  苟子与后期法家(指李斯、韩非这一代法家)的关系,事关儒学与法家的关系以及如何定位苟

  子的问题。近代以来,对苟子的评价呈现两极:一面是将其视为儒家与法家结合的恶劣结果,从而要他为两千年的学统不彰、甚至政治不良负一定责任(以谭嗣同、熊十力为代表);另一面是将苟子视作进步的唯物主义和法家的代表(以郭沫若和文革时期的教科书为代表)。在笔者看来,这两种认识都是极端的,但却突出了一个问题:荀子思想中有很多与法家相近的因素。那么,因着这些因素,苟子还是儒家么?或者,具有了法家因素的荀子,在何种意义上仍然是儒家?而法家的这些因素,在其思想中又起到了什么作用?相似的问题,也可以问给李斯、韩非等曾经学儒的法家,即曾经学儒而又归本法家的他们,是如何看待儒家的?儒家的代表人物和核心观念,在他们那里具有什么意义?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提前陷入先见,而要从文本出发对双方的理论进行整理和分析;只有这样,才最可能贴近苟子与法家本身。本文即采取这一思路,从荀子对法、秦等的认识和法家对“礼”、孔子等的评价出发,来探讨苟子与法家的关系。

  苟子与后期法家(指李斯、韩非这一代法家)的关系,事关儒学与法家的关系以及如何定位苟子的问题。近代以来,对苟子的评价呈现两极:一面是将其视为儒家与法家结合的恶劣结果,从而要他为两千年的学统不彰、甚至政治不良负一定责任(以谭嗣同、熊十力为代表);另一面是将苟子视作进步的唯物主义和法家的代表(以郭沫若和文革时期的教科书为代表)。在笔者看来,这两种认识都是极端的,但却突出了一个问题:荀子思想中有很多与法家相近的因素。那么,因着这些因素,苟子还是儒家么?或者,具有了法家因素的荀子,在何种意义上仍然是儒家?而法家的这些因素,在其思想中又起到了什么作用?相似的问题,也可以问给李斯、韩非等曾经学儒的法家,即曾经学儒而又归本法家的他们,是如何看待儒家的?儒家的代表人物和核心观念,在他们那里具有什么意义?要解决这些问题,不能提前陷入先见,而要从文本出发对双方的理论进行整理和分析;只有这样,才最可能贴近苟子与法家本身。本文即采取这一思路,从荀子对法、秦等的认识和法家对“礼”、孔子等的评价出发,来探讨苟子与法家的关系。

  一、苟子对法家的态度及批评

  首先,我们需要明晰苟子对法家诸人物及其现实代表——秦的态度。在《苟子》中,对作为法

  家的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皆有议论。

  首先,我们需要明晰苟子对法家诸人物及其现实代表——秦的态度。在《苟子》中,对作为法家的商鞅、慎到、申不害等人皆有议论。

【全文阅读】“法儒”还是“儒法”?--荀子与法家关系重估.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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