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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牟宗三在《圆善论》中首先肯定王龙溪“四无句”为究竟圆教,继而又按照天台圆教的判教方式,认为胡五峰之学才是真正的圆教。这种前后的不一致,是牟宗三在立足儒学的同时尝试融合天台圆教过程的必然阵痛。要解释其中潜在的矛盾,除了回到圆教义理本身,以及从思想史的发展上做分析外,亦须重视牟宗三晚年借用天台术语所提出的“纵贯纵讲”。通过“纵贯纵讲”的理论模型,牟宗三哲学体系中由于融合异质思想而带来的张力,最终转化为其纵贯系统内部可以解答的具体问题。
【作 者】徐波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人文学院
【期 刊】《哲学研究》 2016年第10期65-70,共6页
【关 键 词】牟宗三 圆教 纵贯纵讲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项目(编号2015M580520)以及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类一般科研项目(编号Y201533982)的阶段性成果.文中若干问题曾有幸得到刘述先先生的指点,在此谨表追思.
一、牟宗三圆教概念的思想背景
“圆教”,是佛教传人之后在中国文化土壤中出现的一个新概念,融合了汉字“圆”所具有的圆满含义与早期佛教的判教思想。天台宗被认为是第一个在中国成长起来的佛教宗派,其具有决定性意义的因素正是“圆教”这一概念的提出。由于佛经浩瀚众多,且因时间、地点、机缘、对象不同,所以在内容、形式、方法等方面都有所区分,甚至在一些看似完全相同的问题上也会有迥然不同的说法,因此就有必要对佛经进行系统整理和解释,以回应来自佛教内外的质疑,说明全部佛经之间没有自相矛盾之处,而是相辅相成、依次递进的关系。这样一种判定、解释教义的判教工作,自然会产生高低、上下和深浅之分,而以“圆满”作为终极标准则是中国本土佛教思想家的独创。圆教这一概念由天台宗肇始,之后华严宗等宗派又加以继承与发展,进而成为整个中国佛教义理中的重要特质。
牟宗三所使用的圆教概念,在佛教原有含义的基础上融人了一些自己的认识,而不仅限于佛教原有的架构。在牟氏看来,圆教所谓的圆满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笼统的圆满,它至少包含两层意思:一层是以佛性为主线而阐发的“圆满无尽”,另一层则是般若系统所彰显的“圆通无碍”,两者缺一不可。圆教的价值意义在牟宗三的理解中更在于它所蕴含的是一种现实的无限性,并着力于在实践层面来实现这种圆满。它不是一种假定,也不是仅具有逻辑意义的前提。这样一种特殊的思维模式在西方哲学的理路中是相对陌生的(参见牟宗三,1997年,第301页),但在中国却普遍地为儒释道三家所共有,是中国哲学思想的特质所在。道家通过道心玄智人手,儒家则以良知本心作为基点,二者都初具圆教的理论规模,而天台宗则从中国佛教所认同的般若与佛性思想出发,在其实际创始人智颇匠心独具的判教体系下,最终将圆教这一观念真正彰显出来。在此意义上,牟宗三认为天台宗因其圆教概念的提出而在理论完备性上甚至要胜过儒家。(参见牟宗三,2003年a,序言,第14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