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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语·阳货》记孔子之言曰:“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孔子斯语,可谓人人皆知,影响极大。在这里,“女子”与“小人”并言,而且皆被视为“难养”。于是,长期以来,人们遂以之为孔子“轻视妇女”的证据而家喻户晓。近代以来,受平等主义、女性解放思潮的影响,不少人更是由此对孔子及此语耿耿于怀;迄于当代,从“百家讲坛”到人人解经,由此语所引发的争议更是纷繁复杂。这句话俨然已成为孔子是否轻视妇女乃至如何看待孔子的关键问题,由此也不难理解,弄清孔子斯言的本意十分重要。
一、对“女子难养”说的种种理解
孔子轻视妇女?孔子竟然将占人口半数的女性给一口否定了?有人会说这可以理解,因为孔子处在父权家长制时代的春秋之末,女性的地位已经很低了,被歧视也很正常,孔子无法超越历史的局限。
然而,早期儒家特别是孔子的思想具有浓重的人本主义色彩,孔子说“仁者爱人”,难道不包括女性在内?现实中,还真的有人认为事实正是如此。蔡尚思曾写过一篇有名的文章,题目叫做《我爱孔子,我尤爱真理》,其中有言:“孔子大谈忠恕之道,但却不能付诸实践,将心比心,推己及人,诸如推父及母,推夫及妻,推男及女等。周公、孔子制礼的片面性,早经晋谢(谢安)太傅夫人和王文禄指出,男子制礼专为己谋。”又说:“男女性别是优劣品质的大问题。孔子站在男子的立场歧视女子的表现有多种。”[1]蔡先生的基本论据不过都是孔子斯語。
孔子的一句“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引发了人们这么多的思考,恐怕是孔子始料不及的。更为重要的是,此语不仅被视为孔子歧视妇女的有力证据,也直接影响到对孔子思想的整体认知。尤其是到了近代以来的激进时期,它更被视为历来妇女地位低下的开端,是“男尊女卑”观念的始作俑者,也成为孔子难以推卸的“历史罪状”。
上世纪后期以来,随着儒学与传统文化的复兴,诸多学者试图从新的角度进行解释,仅仅对《论语》中孔子“难养”说的19个字,就有许多“正解”、“新解”、“辩证”、“我读”之类的文字出现。如有的学者着意对“与”字进行重新解释,认为女子支持、帮助小人,并与小人结党营私;有的认为是说“将女儿嫁给道德败坏的小人”;有的训“逊”为(小孩子)“听话”,训“怨”为(小孩子)“哭号”等等,以“难养”专指“小人”,这可谓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女子”。还有的倾力于对“女子”进行解释,认为“女子”为复合词,应训释为“女、子”或“女”加“子”;有的则释“女子”为“汝子”,译为“你这个人”、“你那里的年轻人”、“你的儿子”或“您这位先生”、“你们几个学生”、“妻子和儿子”等,进而认定孔子其实“同情女性、尊重妇女”。这类解释看起来新颖别致,但不免失于牵强,有“美圣”、“崇圣”或“为圣人讳”之嫌。
除了《论语》中的这句话,其他可以判定“孔子歧视女性”的证据实在不好找到。如以孤证立论,“片言折狱”,显然不是科学的态度。那么,孔子到底要表达什么意思,孔子的本意到底如何?我们认为,要理解孔子此语的真实含义,最为核心的应当是对其中关键词语的内涵作出准确的把握。
毫无疑问,在经典诠释中,应坚持经典溯源的方式,以经典解释经典,具体到孔子这句话来说,只有回到孔子所传承的文化和生活的那个时代,方能探得孔子“女子难养”说的真实含义。
值得注意或者必须注意的是,在文化观上,孔子自称“述而不作”[2](《述而》),孔子所“述”者何?典籍中说得十分清楚——《礼记·中庸》说:“仲尼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孔子时代,齐国就有人说:“孔子生于衰周,先王典籍,错乱无纪,而乃论百家之遗记,考正其义,祖述尧舜,宪章文武。”[3](《本姓解》)孔子遵循尧、舜之道,效法文、武之制,显然,尧、舜、文、武等古代先王对孔子影响很大。尧、舜时代较远,周代制度就是“损益”前代而来,按照朱子的解释:“祖述者,远宗其道;宪章者,近守其法。”[4](《论语集注》)因此,孔子应当更加推崇文、武、周公之制。由此我们想到,孔子崇尚“文武之政”,熟知周代文献,那么,有关孔子的一些为今人所“拿捏不准”的言论与争议,可以结合周代典籍中的言说进行理解,这或许是一个比较切实合理的途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