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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势”的形上学的理论建构及解构
2014年08月21日 10:51 来源:《学海》(南京)2014年11期 作者:张再林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英文标题】The Construction and Deconstruction of Metaphysics of "Shi" in Ancient China

  【作者简介】张再林,西安交通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安交通大学文化哲学研究所执行所长(西安 710049)。

  【内容提要】 由法家学说所大力推出,并为历史上种种中国专制主义理论所阐发的“势”的概念,一如中国哲学中很多重要概念,实际上同样是通过一种中国式的“上下其行”的方式得以最终确立和证成的。也即它之上升为“天道”的形而上学化,同时又恰恰是“下学上达”地以回归我们形下之身为其路径。这使在中国语境中,无上的君主之“权势”实际上与优位的男性之“阳势”互为发明,并使中国思想史上,权势之升降与阴阳之消长无独有偶地理论对应。认识到这一点,不仅导致了有别于西方式的“建构论”的一种中国式的“体现论”的权力理论的发现,也为我们在此基础上进而步出“阳具中心主义”的误区,走向一种更为全面的“阴阳和合”的人类生态政治提供了理论可能。

  【关 键 词】势/阳势/阴阳和合/生态政治

  随着以“礼”、“仁”为指归的儒学长期被视为中国文化正统,一个看似边缘却实为核心的概念日渐淡出学者的视域。然而,对于每一个中国人来说,该概念我们始终挥之不去。你可以从紫禁城宫深似海、楼宇磅礴的皇家气派中感受到它,可以从始皇陵兵马俑千军万马奔之欲出、摧枯拉朽的铁蹄下感受到它,可以借助于历史再现的影视画面,从历朝历代的天子御驾登临时,竦惧于下、匍匐跪拜的众臣如山呼海啸般的万岁声中感受到它。它,就是在中国古代历史上,以其炎炎赫赫、如日中天,而使下至黎民百姓上至王侯贵胄几乎无不为之顶礼、无不为之膜拜的“势”。

  “权势”之势:政治学意义上的势

  《说文》:“势,盛力,权也”。无疑,一如《说文》所指,政治上的“强盛的权力”之势,也即人们所谓的“权势”之“势”,当为中国语境中“势”这一概念的最直接所指。

  按《吕氏春秋·仲春》“日夜分,则同度量,钧衡石,角斗桶,正权概”的说法,又按《朱子集注章句》“权,称锤也”这一直译,在古汉语中,“权”(權)字最初是和“称锤”联系在一起的。细细品味,这一联系看似偶然,实乃必然,它以一种取譬联类的方式,为我们引申出了政治上权力之“权”固有蕴义。这是因为,首先,称锤有“权重”义,即“主宰”义。也就是说,称锤以其所取的杠杆力学上的优位,可以以铢称镒,乃至于“四两拨千斤”,从中引申出君主以其所处的政治上的优位,使自身泰山压顶,力压力制千人万众;进而,这种称锤之“权重”义同时又决定了,称锤有“权衡”义,也即“独裁”义。也就是说,“权,然后知轻重”,称锤力量的优势又将自身转化为同一化、标准化的量化尺度,乃至成为一切事物的无上规定,从中引申出君主作为政治法规制度取舍的准绳,可以使自身一言九鼎,不惟令行禁止地发号施令,且一跃成为“道”的化身。值得一提的是,此处的第二义虽从第一义中衍生而出,但在强调“权力话语”的今天的“微观政治学”里,其却更为权力的解读者所看重。

  这样,随着春秋战国这一中国历史全新时代的到来,对这种“权”的托庇和祭出就成为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于是,人们就看到了有苏秦由衷而发的“人生世上,势位富贵,盖可忽乎哉”的生命感叹,还有法家之流倾巢而出,为君权伸张竞相奔走、四处游说。与之相偕而来的,是整个时代的诵声为之一变。虽有不识时务的儒者对“好善而忘势”的“古之贤王”歌声依旧,但正如在法家那里所看到的,人们更多津津乐道和为之心仪的,已不再是这种所谓“忘势”的古之贤王,而是仗势而出并虎视眈眈地欲雄霸天下的今之“霸王”。

  因此,有必要为所谓“法家”学说重新给予“正名”。以至于可以说,为先秦法家带上所谓“法家”的桂冠,是中国思想史上最不可原谅的一大误读。固然,就其所谓“法不阿贵”(《韩非子·有度》)、所谓“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同上)主张的推出,先秦法家为我们体现了一种中国历史上极其稀缺的“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但不可否认的是,正如“君执柄以处势”(《韩非子·八经》)一语道破的那样,在法家那里,不独法的赏罚之“柄”为君主所执,其乃为不折不扣和当仁不让的“帝王之具”,且无论是法的制定还是实施,其都完全效力于、结穴于君主之权势。这一切,与其说使中国古代法家学说闪烁着法的光芒,不如说以其为“势”作嫁衣裳、为“势”为虎作伥,而使自身与那种捍卫公民尊严并限制君权的人类法治精神南辕北辙,判若霄壤。

  一旦把“法家”的法治学说定位为一种“势治”的学说,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会对“权重”之重给予如此空前激进的力挺,并基于这种“政治力学”的“力量决定一切”的原则,一反中国古老礼治的“以德服人”的政治传统,毫不掩饰、堂而皇之地将“以力服人”标举为自己新政治学的最高纲领。故韩非子不仅宣称“势重者,人君之渊也”(《韩非子·喻老》),“无势之谓轻”(同上),还把权势生动喻为马之筋力、虎豹之爪牙。在他看来,正如马无筋力则不能任重致远,虎豹失其爪牙则反为狗欺那样,“力多则人朝,力寡则朝于人,故明君务力”(《韩非子·显学》)。对于韩非子来说,这种“明君务力”既是当今“大争之世”的世道使然,又有无数血写的历史史实引以为鉴。君主如若意识不到这一点,那么,诸如晋公“邦亡身死”,齐桓“虫流出户而不葬”这类触目惊心的悲剧将会在自己身上重演!

  同时,我们也不难理解,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上明确提出“制在己曰重”(《韩非子·喻老》),从对“权重”之重的肯定进而走向“权衡”之衡的肯定,即把君主的无敌的政治权力化归为其对政治度量制度的完全掌控,而后者决定了法家所心向往之的,并非是周人分封建制下的“道并行而不悖”,而是君主独裁、君主专制的“大一统”。故韩非子不仅极力反对大权旁落,而主张君主之于“权”的独享、独擅,同时还提出“道无双,故曰一。是故明君贵独道之容”(《韩非子·扬权》),提出“明主之道,在申子之劝独断也”(《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能独断者,故可以为天下主”(同上),而无比强调君主之于“道”的“独道”、“独断”,并且这种“独道”、“独断”的强调使君主身上如此地衣被着英明的“明主”的光环,以至于他宣称“有功则君有其贤,有过则臣任其罪”(《韩非子·主道》),宣称君主虽“身在深宫之中”却可以“明照四海之内”(《韩非子·奸劫弑臣》)。凡此种种都再次向我们表明了,韩非子的“法家”的学说与其说是使自身通向“法”的王国,不如说以其忘情地讴歌倚威作势、“无法无天”的君权,而其实质则是对人类“法”的精神的彻底背叛。

  以韩非子为代表的后期法家学说宗旨是如此,那些可被视为“原教旨法家”的早期法家学说也不例外。观早期法家代表作《管子》、《商君书》,你就会发现,就对君主权势的最终投靠而言,无论是管子还是商鞅,其思想都与韩非子思想别无二致,甚至在某些方面有过之而无不及。一方面,他们与韩非子一样,通过对君主之“权重”的强调,使自己成为“唯力论”的政治学的始作俑者。如管子谓“无威势者,无以立”(《管子·君臣下》),谓“人主之所以制臣下者,威势也”(《管子·明法解》),“君尊臣卑,非计亲也,以势胜也”(同上),如商鞅谓“多力者王”(《商君书·去强》),谓“凡明君之治也,任其力,不任其德”(《商君书·错法》),谓“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商君书·弱民》),而他力倡的所谓的“以战去战”、“以杀去杀”、“以刑去刑”的命题,则使自己的思想更鲜明地与儒家的“以德报怨”的“仁恕之道”形成了对比。另一方面,他们通过对君主“权衡”的强调,而使自己成为“独裁主义”的政治学的一代宗师。如管子谓“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管子·任法》),谓“权断于主则威”(《管子·七臣七主》),“君臣共道则乱”(《管子·明法》),如商鞅谓“权者,君之所独制也。……权制独断于君则威”(《商君书·修权》),谓“夫治国舍势而任说,说则身修而功寡”(《商君书·算地》),“处君位而令不行则危”(《商君书·君臣》),并且他所谓“立君者,使贤无用也”(《商君书·开塞》)、“遗贤去知”(《商君书·禁使》)这一观点的推出,开展了中国历史“任贤使能”批判的理论先河,亦使韩非子《难势》篇中“尊势去贤”的涛涛雄论业已流于拾人之余唾,而相形之下不能不黯然失色。

  故与那种主张有“势治派”与“法治派”的“两个法家”这一观点不同,我们只承认其道“一以贯之”的一个法家的存在。也正是这种其道“一以贯之”的一个法家的存在,才使整个法家学说衣钵相承、自成一统,才使古代中国这一“外儒内法”的国度两千年来虽侈谈“民本”、“仁政”,却骨子里实行“君本”、“秦政”,也才使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以“无神论”著称的民族,在义无反顾地割舍天上之神的眷顾之后,又诚惶诚恐、卑躬屈膝于地上之主的凛凛之威,以其对至高无上的君权的邀荣希宠,而使自身从“礼仪之邦”的“礼”的后裔最终又沦为专制帝国的“势”的忠实信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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