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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休谟“趣味标准”理论中蕴含的“规则”与“标准”的双重内涵,体现了这位思想家对于人性和社会的深刻洞察,同时这两重内涵之间的理论张力也为后世研究者提供了丰富的阐释空间。休谟既敏锐地看到个人趣味中偶然而主观性的一面,同时又乐观地相信自然健全的人性与社会历史的进步会逐渐改善人们的趣味。后世对于这一问题的种种争鸣,一方面丰富了休谟的思想,另一方面折射出了时代文化的不同发展、弊端与诉求,对于我们现今的社会文化也有着重要的启示价值。>>收起
【作 者】陈昊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人文学院
【期 刊】《哲学研究》 2017年第2期73-78,共6页
【关 键 词】休谟 规则 标准 趣味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4年教育部社科基金青年项目“情感与趣味--大卫·休谟美学思想研究”(编号14YJC720001)的阶段性成果.
18世纪英国思想家大卫·休谟的《论趣味的标准》一文,历来被视作西方美学论著中的名篇,“趣味标准” 这一论题包含的丰富意蕴,更是引发后世不断研究解读的焦点。詹姆斯·谢利(JamesShelley)指出,休谟的“趣味标准”实际上包含两重内涵:人性普遍的规则以及批评家共同建立的标准。“规则”蕴含了某种理想的审美观念,而“标准”是人们见贤思齐,在现实生活中的模仿对象,两者于观念和实践两方面共同组成了趣味的标准。(c£Shelley,PP.437—445)休谟认为,趣味是个人印象与观念的结合,其形成和作用均受到人性“规则” (rule)的规范。所谓“规则”,休谟认为其并非先验的规条,而是长期经验和习惯的产物,形成人们心理上的一种趋向和期待(expectation),进而影响人的趣味与感受;另一方面,规则使得个人的情感与趣味有迹可循,有助于人们理解和反省自身的趣味,但并不能教导人们在趣味之间如何褒贬取舍,这就需要社会文化凝练成的“标准”对大众趣味加以引导。本文尝试延续这一思路,厘清休谟提出的“趣味标准” 的具体内涵,并由此探讨休谟经验主义美学思想的优长与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