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Understanding the Mind
作者简介:刘畅,男,哲学博士,中国人民大学哲学院、外国哲学研究所讲师,北京 100872
内容提要:本文旨在考察的主题是:我们实际上是以何种方式理解各种各样的心灵现象的,以及我们这样理解的理由是什么。在这个大的主题下,本文对如下论题展开了一些研讨:“心灵”作为“内在(内部)之物”的隐喻;“成形化”的理解与“定型”的理解;理解与知识的关联;与疼痛相关的“他心之知”问题;身体活动与行动;观察与理解的关联。当然,所有的内容都涉及对“理解”概念和“心-身问题”的探讨。
关键词:心-身问题/理解/知识/他心之知/可观察
标题注释:
[基金项目]本文受到教育部留学归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维特根斯坦后《哲学研究》论稿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认知科学对当代哲学的挑战”(项目号:11&ZD187)、中国人民大学研究品牌计划基础研究项目“当代西方哲学重大问题研究”(项目号:10XNI020)的资助。
1.“Philosophy of Mind”应当作何翻译,是学界广有争议的一个话题:这里的“mind”应译作“心灵”、“心智”、“心理”、“心性”,甚或干脆译作“心”?不用说还有“意识”、“精神”、“灵魂”等概念可供参照。但也需要指明,不论选择哪个译名,大概都不足以覆盖包括意识(consciousness)、知觉(sensation①)、感知(perception)、情感(emotion)、意图(intention)、想像(imagination)、理解(understanding)、认知(cognition)、信念(belief)、推理(reasoning)、思想(thought)等在内的一大片纷繁交杂的现象领域(即所谓“mental phenomena”)。例如,就其本义而言,汉语的“心灵”更偏向情感、信念、思想、理解之类,离知觉、感知、认知、推理较远;“心智”则偏向认知、推理、感知、理解、思想,离知觉、情感远些。相较而言,“心灵”、“心理”的概念弹性更大,覆盖面更宽,因此我姑且以“心灵”对译“mind”,以“心灵的”、“心理的”对译“mental”。实际上,英语的“mind”、德语的“Geist”等本来也各有偏重,无法严整地覆盖这一整片领域。这里,我们不如把“心灵”、“mind”等视作一个总名式的概念,就像我们把细菌划归“植物”、把企鹅划归“鸟类”时所做的那样。
在构建理论的时候,我们把知觉与理解、情感与推理等特征迥异的现象归于一类,笼统地称作“心灵/心理现象”,也许源自于一个更基本的理由:所有这些多种多样的“心灵”现象,假如与物理的、生理的现象相对照,与肢体活动、行动举止相对照,都可以或多或少地在隐喻的意义上理解为“内在的”或“内部的”。这在许多习常表述中可见一端:一个人可以把不快隐藏在心里,可以城府极深;也可以把积蓄在心底的感受倾吐出来;我看到了一个人外在表现,却看不透他心底的所思所感;不懂可以装懂,不疼可以装疼;深层的动机隐藏在表面的做法背后,却被一个不经意的表情泄露;澄清一种深深的想法并不容易;灵魂深处的私念也可能被自欺欺人地掩盖起来……
近代以来,哲学家们系统地采用“内与外”的区分谈论心-身、心-物的差别。根据赖尔所概括的“官方理论(the official theory)”,[1](§1)②心灵被视作内部的、隐秘的、私人的,而物质被视作外部的、公共可观察的。今天,许多哲学家仍在表述中不加区分地换用“心理的”与“内部的/内在的(internal,inner)”。不过细加分辨,官方理论中的内外之分与习常表述中的内外之分已有重要的不同。按日常的理解,一个人可以城府极深,深藏不露,但也可以被轻易看穿,甚至对我而言是“透明”的。愤怒可以强压在心里,也可以完全地外现出来。“人心隔肚皮”,可如果我对这个人相当熟悉,我们是“掏心掏肺”、“肝胆相见”的朋友呢?
内外之分可以是不同意义上的:“内部”与“外部”之间有一条明确的界线,“内在”与“外在”之间却可以没有一条明确的界线。③“官方理论;对心-身之分的理解显然取的是前一种,并进一步把内部与外部的界线视作不可逾越的:心灵不只在一般意义上是“内在”、“内部”的,更被设想为类似于密封在不透光容器内部的东西。我的心灵对他人而言是不可直接观察的,对我自己而言则是全然透明的。这就为“他心难题”埋下了伏笔:既然不透光的容器不可能向我打开,我就无法直接看到那里面是什么,甚至无从知道那里根本上有没有任何东西。我如何可能知道其他存在者内部的私密状态、过程,成了一个悬案。
套用内部-外部截然两分的理解模式,即便我们不再把心灵想像为实体,即便不把心理属性、物理属性视作彼此独立的二元属性,也仍有可能认为在心理概念与物理概念之间存在着不可逾越的鸿沟(比如对于“现象概念策略”的支持者而言)。行为主义以降,概念一元论者对内-外两分的思路做出了猛烈的批评。不过,这里至少还存在第三种可能的选择,即一方面否认心-身、心-物概念之间“内部-外部”式的区分,一方面仍然保持“内在-外在”式的区分。按照后一种理解,心与身、心理与物理在概念上虽非判然两分,但大致有别;“内在-外在”所提示的是一个连续统中的两个不同向度的差别。在我看来,这样来理解心-身、心-物概念,更为忠实平正,也许还有助于让这场“二元,还是一元”的争论恢复一些应有的弹性。④
本文旨在考察的主题是:我们实际上是以何种方式理解那些被理论家们称为“心灵的”、“心理的”现象(“the mental”)的,以及我们这样理解的理由是什么。因此,第一,本文所做的是一种基于现象描述的概念考察,而非其他比方说形而上学考察;第二,这一考察旨在做出一种描述和基于描述的解释,是对我们既有理解的一种二阶式的理解,而非提供某种假说。比如,本文不试图回答这样的问题:基于一种形而上学主张,我们应当怎样重新定义“心灵”概念。⑤
需要马上澄清的是,我们并非意在用一套说法或隐喻整齐地取代另一套说法或隐喻,比如以“内在-外在”取代“内部-外部”(或以“深-浅”取代“内-外”)。比喻总是跛足的。涉及心灵现象中的种种区别与联系,我们所要考察的是一片极为宽广的领域。发现现象间的不可类比之处与发现其中的可类比之处至少同等重要。我们所要做的,毋宁是在这里或那里以少些误导的说法或隐喻来调整旧有的说法或隐喻,就像我们解题时会在这里或那里调整一下辅助线的做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