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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是活生生的、多方面的(方面的数目永远增加着的)认识”[1],人类对客观世界的认识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处于辩证的、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的。这就使处于特定时期的思想家从某一个方面、某一个过程、某一个领域去考察问题,把自己思维的特殊原则加以绝对化,就必然出现种种不同形态的形而上学思想体系;同时也说明,人类的认识总是要经历一个从现象到本质、从片面到全面的逻辑的演变过程。十九世纪辩证法思想体系的产生,绝不是某一天才的先验构造,而是人类认识长期蒸馏、沉淀和积累的结果。辩证法和形面上学既对立又统一,共处于人类认识的全部过程之中。因此辩证的哲学绝不排斥形而上学思想体系中的内容,而是打破这些内容的片面性和绝对性,把它们变为合理的特殊成份包括在自身之中。
辩证法大师黑格尔指出,“从外在的历史观点来看,便会以为理念发展的阶段似乎只是偶然的彼此相承,而根本原则的分歧,以及各哲学体系对其根本原则的发挥,也好象纷然杂陈,没有联系。”[2]但是,如果我们从思维发展的内在逻辑来看,哲学是一个发展中的系统,其中每一个体系都是人类认识发展史中的一个必然环节。黑格尔还形象地把哲学史的发展譬喻为一串圆圈。这些思想无疑是深邃的。由此,如果我们把近代辩证法看成是一个大圆圈,那末前此的一切哲学都应该是组成这一大圆圈的小圆圈,因而法国唯物主义也应该是十九世纪辩证法哲学形成的必要环节。列宁正是这样思考问题的。他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把形而上学者霍尔巴赫当作黑格尔唯心辩证法形成前的一个必经阶段[3],而休谟、康德等人则是由霍尔巴赫向黑格尔过渡的中间环节。因此,说“德国唯心主义的经典作家是资产阶级启蒙学派的继承人、后继者”[4]是合乎逻辑的。
然而,长期以来我们的学术界缺乏对这方面的研究。一方面,人们往往过于简单地推诿于“对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否定就产生了德国辩证法的唯心主义哲学”,似乎近代辩证法仅仅是古希腊辩证哲学的恢复,而不能理解它在更大程度上是植根于近代形而上学哲学之中的,它是以近代形而上学哲学所提供的现成思想资料为其出发点的。近代辩证法的形成,除社会的和历史的条件外,它还是近代形而上学哲学内部的最终逻辑结果。人们常常只把笛卡儿、斯宾诺莎、莱布尼兹和狄德罗等人的某些辩证法的思想因素加以外在的排列,企图在其中找到近代辩证法的主要源头。这些哲学家宝贵的,甚至可以说是卓越的辩证法的思想闪光,固然会对后来的辩证思想家有所启发,但是这并不能从哲学发展的逻辑环节上发现,为什么在近代得到繁荣的形而上学得以过渡到辩证法,即这种过渡的必然性是什么。实际上,如同没有纯粹的辩证法家一样,也没有纯粹的形而上学者。不仅笛卡儿、狄德罗等人有辩证法的思想因素,即使被认为差不多形而上学的霍尔巴赫,也不乏辩证法因素的个别闪现。例如,他认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经常都在变化和转化”[5],而且“世界上善必与恶相伴”[6];他甚至表述了某些生与死既对立又统一的可贵思想[7]。但是,无论如何,这些辩证法的思想因素仅仅是个别现象,并不能代表当时的时代精神和思想特征,至多是“冲破形而上学的樊篱”而已。如果与其形而上学的体系相比,这些思想因素不过是凤毛麟角,它们只能以量的形式存在于形而上学体系之中,并不能影响其哲学体系质的规定性。因此,如果把这些个别的、零星的思想因素当作近代辩证法哲学的主要前提或根本出发点,那末近代形而上学哲学就仿佛成了脱离人类认识史而独立存在的东西。这好象是说,形而上学发展到法国唯物主义阶段就与后来的哲学脱节了,它与近代辩证法之间似乎有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这些简单化的做法,使人们感到法国唯物主义有被排除在哲学发展的历史线索之外的危险。甚至可以说,这是用形而上学的方法来对付形而上学。这既无助于总结人类认识史上的经验与教训,也无助于掌握人类思维发展的内在逻辑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