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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imi——卡恩的希腊ontology的语言学导论
2014年08月12日 11:20 来源:原载《学术月刊》2004年6月 作者:王晓朝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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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哲学界关于“存在”与“是”的争论时日已久。王路教授于2003年10月发表了他的新著《“是”与“真”——形而上学的基石》。该书中所表述的立场与观点对王路来说是总结性的,在一定意义上也是终结性的。但若王路教授今后又有新的想法产生,那仍旧是可以理解的。

  在为王路这本书撰写的书评中,我提了两条批评意见:第一、王路的思想以西方学者卡恩对古希腊文“是”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和起点,假如卡恩的观点有问题,那么王路的思想基础也会发生动摇。第二、王路对中西思想文化传统的理解着眼于“异”,而忽略“同”,他的看法仅限于对西方文化的理解,其目的也是为了更加准确地理解西方哲学,但若迈进跨文化比较的研究领域,王路这种与斯宾格勒相似的观点是站不住脚的。[1]书评篇幅有限,写书评时我也还没有读过卡恩的专著,因此无法展开上述批评,是否评得到位心里也没有底。本文则是我读了卡恩以后的初步体会。[2]

  一、关于卡恩的研究目的

  王路多次建议我们要“认真学习和研究卡恩的研究成果”。[3]在他的新著中,对卡恩研究成果的介绍和评价占了整整一章。卡恩(C. H. Kahn)的研究成果主要有:论文《动词“to be”与being概念研究之回顾》(Retrospect on the Verb‘to be’and Concept of Being)、专著《古希腊语动词to be》(The Verb‘be’in Ancient Greek)。除了王路教授的介绍和评价外,中国学界对卡恩原著作过较为详细考察的还有杨适教授和陈村富教授。[4]写一篇论文或一部专著,作者总会有主观动机,并会对此有所表露(通常在论文的开头或在专著的前言中)。因此,卡恩的研究目的遂成为我阅读卡恩首先予以关注的问题。

  卡恩在其著作前言中说:“本书无心地起始于1964年,当时我试图把哲学产生以前的希腊动词be的用法收集在一起,以便为解读巴门尼德以来的哲学家对这个动词的比较专业的用法奠定基础。但是这个任务比我想象得更加艰难和漫长,我逐渐明白过来,如果不直面语言理论和语言哲学上的许多重大争论,就不可能对这些希腊资料做出恰当的描述。”“尽管我已经答应要处理这些广泛的问题,但作为其后果则可以看到(带着某种沮丧之情)我先前的框架已经让位于另一范围和维度相当不同的研究,而其焦点则保持在最初的目标上:为这个希腊语动词的日常的、非专业的用法提供一个解释。当然了,首先推动这一研究的是be的哲学历程,我始终试图指出,朝着这一方向的分析对研究希腊哲学是有用的。但是本书仍旧是对希腊语中的动词be的一项研究,而不是对哲学希腊语中的动词be的一项研究。”[5]

  卡恩的这段话对他自己的研究目的表述得非常清楚。这一说法也和他的论文中的说法基本一致。[6]从中可见,卡恩实际上对自己的研究成果能起什么作用有着清醒的认识:他要阐明希腊文动词be的日常用法和意义,以便为哲学的分析提供素材;他不妄求为它的哲学用法和意义提供完整的说明,不想用语言的分析取代哲学的分析,而只想为解读希腊文动词be的哲学用法奠定语言基础。简言之,他认为自己的研究是一种“希腊ontology的语言学导论,而不是对此主题的历史性考察”。[7]

  二、关于卡恩研究的基本结论

  卡恩这本著作长达519页(正文486页,目录、序言等33页),其主要内容如书名所示,是对古希腊文中be这个动词的研究。该书的取材范围和研究方法在王路教授和陈村富教授的介绍中都有较为详细的概括和阐述,在此不拟细述。但卡恩研究的基本结论是什么,在这个问题上两位介绍者有争议。

  王路教授说:“卡恩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对古希腊文‘是’这个动词进行研究。他的最初成果以论文的形式发表于60年代下半叶,题目是《‘是’这个希腊文动词和‘是’这个概念》。”“后来他在此基础上又进行了多年深入细致的研究,于1973年发表了长达将近500页的专著《古希腊文中“是”这个动词》。在这本著作中,卡恩以荷马史诗《伊利亚特》和《奥德赛》为主要材料,也从荷马以后的希腊文献(包括古典散文和诗)中选择了一些例句;他以哈里斯的转换语法理论为基础,并且应用了现代逻辑的理论。卡恩抛弃了传统的“系词-存在”的二分法,提出了自己关于einai这个词的区分方法。他认为,einai这个动词的主要用法有两种:一种是系词用法,另一种是非系词用法;而在非系词用法中,主要又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存在用法,另一种是断真用法。这样,卡恩就得出了他研究的重要结论:在古希腊文献中,einai这个动词的用法主要有三种:第一,系词用法,简单地说,就是‘N是F’;第二,存在用法,这主要是einai这个动词移到句首,相当于英文的‘there is …’(‘有……’或‘存在……’);第三,断真用法,比如‘……(这)是真的’。”[8]

  王路的介绍准确性如何,还是让卡恩的原著来说话吧。卡恩在其专著的前言中说:“本书的核心部分是描述性地解释eimi的各种用法,呈现在第四章,第六章,第七章。”[9]而这三章的标题分别是:第四章,对系动词用法的描述(IV. Description of the Copula Uses );第六章,表示存在的动词(VI. The Verb of Existence);第七章,断真用法(VII. The Veridical Use)。

  在第四章第一节开头,卡恩说:“在第三章的最后两节我论证了,对eimi的各种用法所作的惟一令人满意的一般分类是将其在形式上划分为系动词结构与非系动词结构,而这个动词的表存在的意义和用法必须作为一个问题留待澄清。这样一来,一方面我们不得不承认非系动词的用法在意义上(表潜能的、表所有的、断真的结构)是否表示存在并不清晰,另一方面我们又发现在系动词结构的实例中这个动词同时又带有某些表示存在的价值,或者某些其他具体的意义。”他接着说:“在本章中我描述形式上是系动词的eimi的用法。在第五章我试图概括系动词的一般理论(在希腊文中,或在印欧语系中),以便把这些用法置于一个更加宽广的视域中,并对下述问题的答案提出建议:be在什么意义上是一个谓语的符号?系动词纯粹是形式,还是有其自身的意义?在第六章和第七章我描述非系动词的用法,而在结论性的第八章,我讨论这些不同用法之间的联系,并且问:为什么这样一个单一的语言符号(印欧语词根es-)既能用作系动词,又能用来表达在与真。”[10]

  在第六章第一节开头,卡恩说:“剩下来要加以描述的eimi的用法是用一个否定性的标准来区分的:按照第四章第1-2节所给出的系动词的句法定义,它们代表的是非系动词的结构。人们通常假定这些用法也可以确定地称作表示存在的。但除了这种表示存在的用法(或多种表示存在的用法)之外,eimi的非系动词结构包括:

  表示所有的:esti moi chremata (I have money.)

  表示可能的:esti + 不定式(It is possible, permissible to do so-and-so)

  表示断真的:esti tauta, esti outo (That is so.)

  出于以后将会说明的理由,在本章中,我在处理这个表示存在的动词的时候也一道处理表示所有的和表示潜能的结构。而对断真用法的处理则推迟到第七章中。”[11]

  在第七章第一节的开头,卡恩说:“在本章中,我们将考察希腊文动词be拥有‘是真的’(be true)、‘是这样的’(be so)、‘是这么回事’(be the case)这种意义(亦即具有这种翻译价值)的一系列用法。这就是我所谓的eimi的断真意义(the veridical nuance)或断真的词典价值(veridical lexical value)。‘断真用法’(veridical use)这个术语将用于所有eimi拥有这种词典价值的任何句子。为了能够与本研究的一般方法相一致,我试图尽可能地将这种词典价值与一种或多种确定的句型联系起来。这些句型中最重要的是类型一,我称之为断真结构(the veridical construction),一个含有eimi的从句与另一个含有说(不那么频繁的还有‘想’或‘感到’)这个动词的从句联系在一起,从而构成一个具有‘事情就是你所说的那样。’(Things are as you say.)的比较结构。”[12]

  卡恩这本书的第八章“希腊文be的系统的统一性”(VIII. The Unity of the System of ‘Be’in Greek)是全书的结论。他在该章第1节开头处说:“我们对eimi的各种用法的描述完成了,现在是让关于这个动词的整个系统的各种分析和考虑的线索一致起来的时候了。一个动词怎么能够发挥如此众多不同的功能?这个动词的哪一种意义或用法我们应当作最基本的,在何种意义上其他用法是从中演化出来的?”[13]

  卡恩在该章第6节综述了他自己的研究成果。他说:“我们首先试图(在第2节)解释eimi的各种用法,视之为源于‘在场’(is present)、‘在某处’(is located somewhere)这个假设性的原初意义的进一步发展。然后我们(在3-4节)对这样一种发展性解释的所谓证据再作解释,宁可视之为一般地揭示了在思想上对空间-形体(spatial-bodily)的想象的一种心理的或直觉的优先性。在检视和扩张了我们这个围绕静态的-变化的-使役的(stative-mutative-factitive)相互关系建立起来的语体系统的解释以后(在第5节),我们已经逼近我们讨论的最后阶段,现在我们要从哲学概念Being出发,考虑动词eimi的用法的系统的统一性问题。”[14] “关于印欧语动词to be的传统理论被存在性用法是其第一位的和原初的用法、系动词用法是第二位的、派生的用法这样一个假设严重地阻碍了。一旦我们进行了我建议的这场温和的哥白尼革命,亦即,一旦我们把系动词结构复原到这个系统的中心地位,这个动词的其他用法就很容易定位了。至于表处所的用法被包括在系词结构中,其相应的词典价值‘在场’、‘在某处’显然在这个系统中占据中心位置,对其他许多不仅仅表示地点的eimi的用法实施某种影响。”[15] “我的主张是,如果我们从eimi作为系动词的用法开始解释它与‘在某处出现’的观念的直觉性联系,及其与句子形式更加抽象的联系,视其为谓词的符号和转换的操作者,那么我们就不难理解这同一个动词用来表达存在与真相的用法。但若我们从存在用法是原初的,而系动词结构是‘派生的’开始,我们就面临一系列无法处理的问题。我们要把哪一种存在用法当作基本的(因为有几种非常不同的结构)?为什么‘第二位的’系动词用法经常在句法上是基本的,而存在用法则是(始终是或在正常情况下是)语法转换的结果?为什么这些作为系动词的‘第二位的’用法在数量上远远超过其他用法,那怕是在这种语言发展的早期?(参阅第四章第1节和第五章第4节的统计)我不想再次就这些情况进行争论。我已经建议了的这种理论上的重新安排之合理必须由它的成果来证明。”[16]

  卡恩在第7节谈了他的成果对哲学的意义。他说:“与系动词结构一道,断真用法和存在用法(其中最典型的是类型4,5,6)代表着动词eimi的三种功能,这些功能对于任何理论或Being这个概念来说都具有第一位的重要性。从哲学的观点看,动词be的问题最终是这样一个问题:词典上的es-的这三种用法是否共同属于一个具有普遍(或至少非常一般)意义的概念系统,或者它们是否仅仅代表印欧语言中的独特的语言功能的偶然的群落,是任何一种严格的语言哲学都必须加以搁置的异质成分的偶发的聚合。(此刻我把不同的存在用法当作一个整体来谈论。等一会儿我们就会分开来谈。)”[17] “在希腊文动词be的系统的统一性问题上我的主张可以用下列三个命题加以清楚的说明:(1)如果我们把系动词结构当作原初的,那么表示真和在的词典用法就在直觉上变得清晰与合理,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按观念的天然联系来理解eimi的三重功能这一语言事实,不仅在心理学上是合理的,而且一定程度在概念上也是合理的;(2)这种基于系动词结构的用法系统作为印欧语言的特殊性,不仅具有历史的兴趣,而且对于语言理论具有永久的哲学上的重要性,这只是因为(3)这三种基本用法,就其相互关系确定了一套问题而言,共同构成了古典本体论的核心,就其也要处理谓词、存在和真而言,它也构成了当代本体论的核心。”[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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