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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魏晋时代的自由解放思潮,孕育了觉醒的主体意识和自觉的审美精神,推崇“清”成为时尚。以“清”为美,“清”在玄学清谈的氛围中升华为一个重要的审美范畴;“清”的人格之美、风度之美和艺术之美,充分体现了中国的独特的审美精神。
[关键词] “清” 魏晋时代 理想人格 审美精神
魏晋思想文化界的自由解放思潮,孕育了觉醒的主体意识和自觉的审美意识。情感和欲望在审美中得到肯定,主体和自然在审美中展现风姿。从观念到创作,从交流到闲居都充满了艺术的情趣和唯美的气氛,造就了一个风流儒雅的时代。而在当时品藻人物与文品的诸多美谈中,“清”是一个最富审美意味的范畴,打开这面小窗,或可帮助我们领略那掩在历史帷幕后面的魏晋风情。
一、“清”作为审美范畴的出现
“清”,原本是一个纯粹的自然概念,是指水的澄清透明洁净,与浊对举。如《孟子》所载《孺子歌》:“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在先秦,“清”即被赋予伦理学的意义,指人的高洁正直。如孔子评价齐国大夫陈文子的品德行为“清”;孟子称赞伯夷乃“圣之清者”。又如《诗经》中“猗嗟名兮,美目清兮”,〔1〕“有美一人,清扬婉兮”。〔2〕后来,清浊又被用来说明人的性行贤愚优劣。如王充《论衡骨相篇》云:“非徒富贵贫贱有骨体也,而操行清浊亦有法理。”《后汉书·左雄传》载左雄上书指责当时选举人材“清浊不分,朱紫同色。”在汉代,“清”大抵在伦理学意义上被使用,如汉末的“清议”。魏晋时代,人物品藻成风,“清”成为时尚,以“清”为美,成为中国人的一种理想人格。
“清”作为一个审美范畴,是在汉末至魏晋的人物品藻的历史演变中生发出来的。这个演变过程,简言之,即是由“清议”到“清谈”的过程。
所谓“清议”,是指民间对某人道德品行的自发的舆论评价。东汉推行名教之治,其选官制度的基本程序是政府根据乡闾清议,察举征辟那些遵守封建伦理而出名的道德标兵入仕。东汉后期,权贵清托和弄虚作假使选官活动的日益黑暗,自发的乡闾清议在宦官势力的后门面前形同虚设。面对政治的腐败,新生的士族知识分子利用传统的清议为武器,藏否人物,抨击朝政,与宦官势力作斗争。在风靡汉末的清议活动中,萌发了一种新的人物品藻之风,那就是注重通过交谈来鉴识人物,在“清议”的内部,开始孕育着“清谈”的萌芽。
魏初,通过谈论来鉴识人物的风气,进一步得到了发展,例如曹操就是通过交谈,起用了荀彧、荀攸、郭嘉、于禁等人。只是“清议”的标准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先秦名教伦理是压倒一切的,而魏晋才性、志业成了品评的重点,这个转变是同曹操试图统一,提出“唯才是举”用人方针联系在一起的。他的观点虽然是从政治需要的角度提出的,但却是魏晋思想解放和人的觉醒的先声。它的提出,使人物品评之风发生了变化,从而有力地推动了新的审美意识的产生。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思想界首先出现了讲求实际,主张名实合一的名理学研究。接着便是刘劭的《人物志》的问世。它重视人物的才智、气质、神采、仪容和言谈等,使人物品评从过去纯粹的政治需要开始转向哲学思辩和审美品评,从而发出了人物品评从“清议”转向“清谈”的先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