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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老子的美学观点同他的整个哲学思想的核心——“道”有着直接的联系。“道”是老子以自然之美为核心内容的美学思想的出发点。老子的美学思想从根本上说就是自然美学思想和自然审美观。老子的“道法自然”说体现了他的审美观念、审美认识、审美判断、审美情趣、审美方式和审美目的,具有丰富的美学内涵,对后世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实际上成为中国古典美学思想的一个开端。
关键词 :老子 “道法自然” 审美 中国美学
作者简介: 靳青万,1953年生,许昌师专学报副编审、主编;赵国乾,1959年生,许昌师专中文系讲师。(许昌 461000)
在中国美学史上,对于道家思想的研究历来只侧重庄子,认为庄子的哲学即美学,而对老子的思想则缺乏从这个方面的深入全面的评价。实际上,老子是道家哲学的奠基者,也是道家美学的创始者。庄子对于道家美学思想的阐释,完全是以老子哲学为依据的。台湾著名学者徐复观先生就认为,老子以“道”为核心的哲学思想,实际上包含着中国真正的最高的艺术精神。〔1〕
老子的美学思想和他的哲学思想融为一体。老子哲学的“道法自然”蕴含着他的审美观、审美情趣、审美判断和审美方式,具有十分深刻的美学意义,并对后世的美学思想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对其进行全面深入的剖析。
一 老子“道法自然”说的哲学内涵
老子“道法自然”说的哲学内涵集中表现在“道”与“自然”的关系上。
“道”是老子哲学的核心概念,也是老子美学的核心范畴,老子的美论就是建立在其道论的基础上的。老子认为,“道”是宇宙本体、万物产生的根源和运作变化的规律。“道”先于天地万物而在,高于神鬼上帝,超越感官存在,名言不能表达,自本自根,无始无终。老子说:“道之为物,惟恍惟惚。”(《老子》第二十一章,以下凡引《老子》只注章节)又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力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二十五章)在老子这里,道是构成世界的本体,宇宙生成的动力,万物运行的规律,人类行为的依据。道生成一切,“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四十二章),具有无穷的潜在力和创造力。但“道”的本性是“无”:“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一章)“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四十章)人要以道为依循原则,必须自然无为。“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天下将自定”(三十七章)。在老子看来,自然无为就是道的本质所在。
关于“道”与“自然”的关系,老子说:“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二十五章)意谓人应法地之无不载,天之无不覆,道之无不成,而道本自然,法道者亦即法自然也。“道”的本性是“自然”的,“自然”与“道”是相通的,离开了“自然”,也就不成其为“道”。“自然”就是天然、自成、自然而然。王弼的《老子注》说:“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怯。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与自然无所违也。”也就是说,道本身无所作为,而应顺应万物之自然。今人詹剑锋先生也说:“凡物莫能使之然,亦莫能使之不然,谓之自然。”〔2〕这是十分准确的解释。老子提出的“道”是天道而非人道, 天道就是指自然无为之道。
老子所言“自然”大致包含以下三方面的内容:第一,指“道”的初始的混沌状态,即天道自然。在老子看来,“道”与“天”往往是等同的,道即自然,天即自然,都是万物的本然。“道”混成先天地,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但却是一个“独力而不改”的自自然然存在的自在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