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The Concept of "Society":A Comparison between Marx and Giddens in the Context of Das Kapital and the Manuscript
作者简介:莫小丽(1985- ),女,重庆人,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北京 100871
内容提要:正确理解“社会”概念,无疑是正确认识和理解马克思思想中的个人与社会的关系、社会主义理论乃至整个唯物史观的重要前提。国内学界围绕“社会”概念进行了一系列理论探索。吉登斯在评述传统社会观的基础上对此问题进行求解,提出“社会”概念的四因素说。对此,文章从经济哲学视角出发指出“社会”概念的本质规定是经济—生产关系;吉登斯所谓的社会空间、“所有权”、“制度丛结”和社会认同这四个因素都只是“社会”概念的外在影响因素。两种“社会”概念之间的差异源于分析“社会”的方法论的差异。就方法论而言,既不能把不同层次的社会规定混为一谈,更不能用具体层次的社会规定去排斥甚至取代本质抽象层面的社会规定。就理论与实践意义而言,“社会”概念的廓清不仅有利于辩证地审视现代社会,合理地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同时还有利于思考未来社会发展的方向。
关键词:社会/整体/历史唯物主义/马克思/吉登斯
原发信息:《上海财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第20166期
一、前言:问题与研究综述
“社会”概念不仅是一个社会学概念,也是一个哲学和经济学概念。“社会”概念在马克思唯物史观中占据着基石性的地位。马克思是在批判继承其前辈们思想的基础上,形成了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就是马克思的哲学,其起点是“现实的人”,而“现实的人”是处于各种“社会关系”中以“社会”为中介而存在的个体。这样的“个体”摆脱了“共同体”束缚而自由存在,但这种个体又受到“社会关系”尤其是“经济关系”或“资本关系”的束缚而不自由。如何实现这种“个体”的自由?马克思提出了未来社会理论。简言之,以“现实的人”为起点的马克思的生产力理论、生产关系理论、阶级理论以及社会形态理论和未来社会理论等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都离不开“社会”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对象就是“社会”。吉登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批判也包括对马克思的“社会”概念的批判,我们在梳理吉登斯对马克思“社会”概念诘难的基础上,从历史唯物主义出发,立足于《资本论》及其手稿对“社会”概念内涵进行考察。而且,这样一种反思性批判是必须的,“社会”概念的廓清和明晰不仅有利于辩证地审视现代社会,合理地批判资本主义社会,同时还有利于思考未来社会发展的方向。
“社会”概念一直备受学术界的关注,引起了广泛而深刻的讨论。对“社会”概念的分析,在不同的语境下有着不同的内涵和外延。总结近十年来国内学界的研究现状,我们认为马克思“社会”概念的研究存在以下几种方向:
第一,从思想史角度考察“社会”概念。有学者把它与哲学史的发展联系起来,围绕两次重大的哲学转向,即认识论转向和语言转向,提出马克思哲学是以社会为中心概念去理解实在和实践。①有学者从近代以来的西方传统出发考察“社会”概念的演进逻辑及其两种本质上不同的“社会”概念,指出马克思的社会概念与劳动紧密相关,劳动具有基础性作用,并且以再生产为例说明劳动对社会具有重新塑造的作用。②也有学者把它分为萌芽、雏形和完成三个阶段,指出:“社会不仅是人类实践活动的基本空间,而且是历史运动的真实主体。”③
第二,以马克思文本为依据,对“社会”概念作思想史的考察。有学者认为,马克思的“社会”具有现实立场,其遵循马克思的本质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具有从一般到特殊的逻辑演进过程,同时强调现实的人是以社会为中介而存在,并在社会中进行物质生产。④有学者从历史唯物主义视阈出发,对“社会”概念的运演过程进行梳理。⑤还有学者认为“社会”概念是马克思哲学的核心范畴之一,可以根据马克思不同时期的经典文本,进行多角度的解读,挖掘马克思哲学重要的理论资源。⑥
第三,针对当代西方学界对马克思“社会”概念的诘难,运用马克思主义观点、立场和方法进行回应。有学者选取不同流派的代表人物,如哈耶克、柏林和哈贝马斯对马克思“社会”概念的诘难,立足于马克思的思想文本,进行了辩驳和澄清。⑦有学者在与当代自由主义、社群主义的比较语境下,认为马克思的“社会”概念是以个体与社会的辩证统一为前提,把现实的人的发展作为考察社会整体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因此,“社会”概念的内涵中本身就包含着个体的解放和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因素。这是马克思与其他西方学术流派的根本差异。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