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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思想政治教育受到了空前的关注。然而,总体上看,教育的投入与产出不匹配,教育效果不理想。这纵然与外部环境的消极制约有关,但不能否认,我们的教育理念未能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与时俱进,教育指导思想缺乏具有的现实针对性,特别是未能充分挖掘对马克思主义人性论资源,也是其中的重要因素。本文依托社会现代转型所带来的价值观念转变的大背景,旨在探讨马克思的人性论思想对当代思想政治教育的指导思想意义。
一、思想政治教育的现代转型呼唤马克思主义人性论的指导
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旨是育人,即根据时代的需要培养那个时代所需要的合格公民。“合格”的根本标志是个体身心健康和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时代不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的不一样,改革开放前,受主客观条件制约,我国社会生活呈现出以政治价值为主导标准的特点,折射到伦理观上表现为对集体的无条件服从和对集体利益的无私奉献是评价个人品德的根本标准。强调社会集体利益是目的,社会集体利益具有至上性,个人是实现集体利益的手段。诚然,这一价值范型不能抽象地否定,这是由于个体利益与集体利益理论上的辩证联系在不同时代会有不同的着力点和侧重点,在革命时期,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发生悲剧性冲突时,两利相较取其重,必须使个人利益无条件地服从和服务于集体利益。
然而,当社会进入到以着力提高人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为目的的和平发展时代(此指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以后一段较长的时间里),这一价值传统在被传承时,没有能够与时俱进,演变为无个体的整体主义(代表性的口号是上世纪八十年代流行的口号:“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在哲学价值理念上表现为,不仅社会是目的和主体,是被服务者,个体是客体,是实现社会目的的手段和服务者,个人在价值等级上被降低为手段和工具,导致权利与义务两极分离,而且还将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非此即彼地对立起来(善与恶、是与非的对立),个人利益被贬低和否定(被简单地等同于个人主义);在思想政治工作方法上表现为,将集体利益赋予绝对真理性和至上权威性来压服和消除个人利益。思想政治工作者成了被教育者的精神生命的改造者和塑造者,被教育者及其利益诉求成为被校正的对象。马克思所说的“个人只有在集体中才能获得发展其才能的手段”原本是为了告诉我们个体发展这一目的唯有通过集体这一手段才能实现,结果被歪曲为个人发展其才能主要是为集体服务。然而,个体利益毕竟不是一个道德的否定词,在常态态情况下,它是必须给予正视的客观存在,尤其是在高度重视个体自立自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个体利益是每一个人思考和行为选择的主要动力源,更是社会进步的源泉。
总之,传统思想政治教育模式突出其社会政治调控功能,旨在节制个人利益,以期服从社会集体利益,在具体的操作层面又易扭曲为整体主义。在和平发展时期,应当更加突出思想政治教育的个体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受教育者正确地认知其利益并努力通过正当的路径将其对象化,最终实现社会集体利益与个体利益矛盾的合情合理的“双赢”。
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是价值观念变迁的根由,价值观念的变迁又是思想政治工作必须实现转型的根据。人们的价值观念是思想政治教育的根本内容,价值观念的变迁对思想政治教育转型提出了迫切要求。价值观念的转变突出地表现为,由原先以公利为本、比较忽视个人利益(或者说重义务轻权利)向充分尊重个人合法利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相统一(权利与义务辩证统一)的新型义利观转型。为人民服务不再是具体的行为准则,而是最终的价值导向。个体主体地位得到充分的尊重,个人利益不仅获得了政治合法性地位,也获得了道德价值的认同。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之所以能取得前所未有的巨大成就,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尊重了这个事实,并以市场经济的模式有效地调动和保护了人们对个人利益合法追求的积极性。邓小平站在唯物史观的高度肯定了人们物质利益需要的世界观和价值观意义,他说:“不讲多劳多得,不重视物质利益,对少数先进分子可以,对广大群众不行,一段时间可以,长期不行。革命精神是非常宝贵的,没有革命精神就没有革命行动。但是,革命是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产生的,如果只讲牺牲精神,不讲物质利益,那就是唯心论。”[1]他还认为,到了共产主义,“将更多地承认个人利益、满足个人需要。”[2]思想政治教育由强调对个人利益的克制和克服到关注个人利益及其满足的道德路径和合法路径的选择。尊重、关注并最大限度地满足最大多数个人的利益成为发展生产力、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的主要目标,也成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体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