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标题】A Focus-Field Conception of Agency: On the Capaciousness of Confucian Role Ethics
【作者简介】(美)安乐哲(Roger T. Ames),男,美国夏威夷大学哲学系教授
【内容提要】 儒家角色伦理不诉诸抽象的主体、行为、动机、理性、选择、结果、人格特征等等,而是植根于对人更为整体和多变的叙述性理解。因此,儒家角色伦理不是作为另一种伦理理论而被提出,而是赋予道德生活的一种更加广阔而独特的视角,这种道德生活始于在相对直接的人类经验中寻求保证。生活的开始,是由浅薄到复杂的生理和社会关系网,而发展为独特而一致的个人认同。为获得这个中心,只有生活在我们所处的关系和角色中,并逐渐生成我们的叙述方式,中心的问题才能在场域中得到解决。主体是这样一种表达,在天道的承袭中,自然与文化的遗产通过“仁”的持续获得而被继承,仁如同一个特殊的中心,在经验场域的无限展开中不断敞显自身。
Rather than appealing to abstract agents, acts, motivations, reasons, choices, consequences, character traits, and so on,Confucian role ethics is grounded in a more holistic and eventful "narrative" understanding of persons. This being the case, we advance Confucian role ethics not as an alternative ethical theory, but as a more capaciousness, sui generis vision of the moral life that begins from and ultimately seeks its warrant in a relatively straightforward account of the human experience. We begin life as an initially shallow, complex matrix of physical and social relations that evolve into a unique and coherent personal identity through an achieved focus and resolution in living those roles and relations that emerge to constitute our narratives. Agents are thus an expression of the ongoing attainment of relational virtuosity(仁)within their inherited natural and cultural legacy(天道)——as a particular focus within the unbounded field of experience.
【日 期】2013-11-24
【关 键 词】儒家/角色伦理/心场视域/博大性Confucianism/role ethics/Focus-Field Conception/capaciousness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22X(2014)02-0005-012
一、儒家角色伦理和对人的叙述性理解
儒家角色伦理不诉诸抽象的主体、行为、动机、理性、选择、结果、人格特征等等,而是植根于对人更为整体和多变的叙述性理解。正如黄百锐(David B. Wong)所说:
论语展现出以孔子为中心的一个组织,他们参与道德培养,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优势和弱点,并没有理论化或给出哲学上的验证,而是通过互相之间的交流,为中国哲学传统中孔子后人的理论化和哲学求证提供基础和灵感。[1](P175)
因此,儒家角色伦理不是作为另一种伦理理论而被提出,而是赋予道德生活的一种更加广阔而独特的视角,这种道德生活始于在相对直接的人类经验中寻求保证,如同我们在《论语》及其它早期儒家著作中看到的那样。有一些对儒家角色伦理持欢迎态度、同时要求澄清某些相关观念的学人,我们将以对其作出回应的方式,继续寻找足以完整而一致的表达我们思想的语言,以期探讨儒家角色伦理的广阔性之所在。
对于罗思文(Henry Rosemont)和我而言,形成这种思考的起点是儒家的核心词汇“仁”一直以来的模糊性,这种模糊在孔子论语中得到了发展。①在它多于100次的出现中,从英语的语法和反思来看,至少能够部分保证其中存在着一系列熟悉而有用的差别。这些差别的作用是从具体经验的统一中,抽象和离散出一个或多个因素;也就是说,从外在世界中抽出内在自我,从行为中抽出主体,从他人中抽出自我,从多元中抽出单一,从目的中抽出方法,将心理性格从其引导的行为中抽离,从总体独特的习俗中抽出特定的德行,从具体的叙述中抽出抽象观念本身,从更高的总括中抽出特殊行为,等等。
这些错综复杂的语言上的区分,其中的大部分,如果不是所有,对我们很有意义。因为我们习惯把个人先从群体中抽出,再从其行为中剥离,这植根于我们的哲学传统,远至毕达哥拉斯以及他的不死灵魂说。而在读论语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一个人不能通过自己成仁,也不能通过某种可复制的仁的行为而成仁。“仁”总是因情况而异、因人而异的。②
如果我们认为,早期中国宇宙论以一种重关系而轻实体的方式,为解读论语及其它经典文本提供了另一套诠释语境,那么我们必须质疑我们常识中的这种抽象和区分,因为它背离了其它传统中经验的基本存在方式。换言之,儒家哲学中所有伦理讨论的叙事基础,总是把这种区分看作是具体而连续的关系性行为的特殊抽象结果。过去我们区分为“个体”与其“德行”、或“观念”与其“叙述来源”,实际上只是同一经验中不可分离或分析的方面。
我们所谓儒家角色伦理以关系存在的事实为起点。没有什么事物或人可以自己做任何事。那么,一个人的特定角色——女儿和祖父母,老师和邻居,店主和爱人——仅仅是某种被指定的关系,在其特定性中采用了一种清晰的伦理判断:我是一个好女儿或好老师吗?角色伦理是对这种传统的一种适宜的动词状形容式的解读。这种解读不同于我们貌似寻常的假设,即个体作为离散的实体,可被抽象于其叙述背景,独立于与之关联的环境,此环境首先包括其他的人,并可以被精确地描述、分析和评价。角色伦理将始于一个宣称,在任何有趣的道德或政治意义上,人都不能脱离与其交流的其他人而被理解。事实上,只有在与他人的交流中,在指导其行为的特定角色中,一个人才能得到最好的描述和评价。简而言之,所谓道德就是有助于角色和关系生长的行为,“而”我们与他人就共同生活于这些角色和关系之中。
赖蕴慧(Karyn Lai)在其最近的一篇文章《仁:一种典型示范性的生活》(Ren: An Exemplary Life)中,也许简单讲明了一点,这就是:仁应被理解为一种广阔的、与特定语境相关的行为质,这种行为的质表现在君子与人同乐的道德生活中,因而这种生活是以促进关系的生长为目的的。人们在角色和行为中,如同撰写自传般发展和表达着这种行为的质:首先,这些角色和行为起源于家庭,接着更加广泛地扩展到社区。对于人的行为中显现出来的不同能力,赖蕴慧坚持用一种整体论观点为不同的行为能力提供一致的保证,这也使其对于“仁”的解读与杜维明不同。赖蕴慧倾向于有机的、情境性和动态的解释,而杜维明则更具分析性、理论性和抽象性。“仁”对杜氏而言是“更高的观念秩序”和“内在道德”;而赖蕴慧认为,对于她认为是不可避免的具体而特殊的生活质而言,杜维明的这种简略解释有个体化和心理化之嫌[1](P83-94)。
二、放弃“抽象的冒险”
威廉姆斯(Bernard Williams)以其与任何道德理论都保持距离而著称,这些道德理论告诉我们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以及什么我们应该做。在《道德运气(Moral Luck)》这本书的序言中,威廉姆斯声称:
对于什么是道德,没有任何有趣、干净而自洽的理论能够说明;并且,尽管有当前鼓吹者有力的活动,也不可能有一个伦理理论,在一种哲学架构的意义上,将与某些经验事实一道产生道德理性的决定过程。[2](Pix-x)
怀特海(Alfred North Whitehead)常被引用的语句是:“我们通过整体思考,却活在现实中。”他也忧虑我们依靠貌似清晰的抽象理论所造成的持续不平衡,同时又权衡着另一个更加含糊而充满试探性的实践世界。在对哲学史的反思中,怀特海批判伊壁鸠鲁(Epicurus)、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不明白抽象的危险”,而使得知识封闭和完备。怀特海的观点是:与这些伟人相联系的“思想史”,“是活跃的开始与压抑的终止之灾难性的混合。穿透感丧失于完备知识的确定性中。这种教条主义是学习的反抗者。在事物之间完全具体的关联中,事物的特征进入了关联本身的特征之中,因而关联本身不能被确定地定义。例如,每一个友谊都显现出两个朋友特别的特征。而如果把这种特征认作对友谊的完备定义,那么两个其他的人就不会符合这个特征了”[3](P58)。
怀特海在此提供的例子是为了解释“穿透感”,而在有关友谊的知识之确定性的假设中,这种“穿透感”就受到了阻碍和抵消。这种确定的知识也即,当两个通常是独特的人能够达到并巩固一种有生产力的关系图式时,我们生活中创造性的进步就发生了。然而,在特定友谊中的两个人,其自身是不可替代的,以致把任何其他人放在那种关系中都是不适当的。用怀特海的话说,友谊这个过程本身的质是持续的,包括朋友和朋友之间的联系,那是十分具体的。作为假定为“个体”的两个人,实际上是现实的抽象结果。
对怀特海而言,假定有某种离散个体的存在,是他所谓“简单定位谬误”的典型例子,此谬误用于将事物作为简单的分子进行孤立和分析,则这种熟悉而错误的假设是理解我们经验内容的最佳方式。怀特海摒弃了“对象物”的世界,认为它是从我们经验中抽象的结果,并主张作为基本现实的经验和自然本身最好被理解为扩展的、动态的事件。对怀特海而言,离散的个体观念是对于人在自由维度上的理论化假定,它是哲学家“职业异化”(deformation professionelle)的一个特定而顽固的例子,也是他在别处提到的“具体的误用”(misplaced concreteness)的一个露骨的例子。后者密切关系到一个谬误,认为抽象实体有一个“更真实”的简单位置,而非其所处的动态的、扩展的关系场域,而恰在此场域中,各种不确定的转变和连接构成了人类经验的真实内容[4](P137)③。
哈特肖恩(Charles Hartshorne)详述了怀特海的这一思想,质疑了我们关于表面的“内”、“外”领域的常识,并主张在人与人的关系中相互暗示和渗透:“怀特海看得最清楚的是:个体总的来说不仅在各自之外(‘简单定位,的谬误),而是在各自之中,上帝包容万物仅仅是个体之间的相互包含或社会的相对性的极限例子。”[5](P443)
陈素芬(Sor-hoon Tan)认为,人类行为不可避免地是社会的和有机的,这让人想起杜威(John Dewey)的“反思性谬误”:
那些依然纠结于“身份认同”的人们常常抱怨杜威的观点是“无自我的行为自我”。他们忽视了杜威对传统自我观念的反对。对杜威而言,在人类的行为和经历、经验之外无自我。“自我”和行为之间的区别是“事实之后”。在经验中,一致超越了差别,否则就犯了“反思性谬误”——错把由后来的反思引入经验的差别当成完全是在当下原始经验中的给出。自我生成于复杂而有组织的交流,在此社会的、有机的交流中成为一种终极性的功能。[6](P27)
不把人们当作离散的个体进行语法描述或分析,这就是对人的叙述性理解。黄百锐曾关注儒家角色伦理的“心场”观,而这种叙述性理解就是对此问题的答案。从以上引用的段中可以明显看到,在黄百锐对早期儒家的理解中,有大量作为人们共同叙述的成分在内,这与我们角色伦理的思想是一致的。黄百锐也似乎意识到了儒家道德生活观的这种审美的(因而也是整体的)基础:“儒家对好生活的观念有一种审美的维度,在西方读者眼中会显得古怪而陌生。好的行为被喻为拥有一种道德美,它表现为在自然而然的尊重和关心中的优雅和自发。”[1](P177)
但黄百锐在读儒家伦理时,依然把离散的个体摆在首要地位,而不依赖与他人的关系。他对问题的构造如下:如果我是我的关系的总体,那么谁或者什么才是立于每一个特殊关系中的实体?在建立关系之前必须有个体的存在?黄氏本人给出的答案是:“我们以生物有机体获得生命,通过和同类建立关系而成人。”[1](P192)④
而我们的答案则是简单地重复道:我们是关系的总和并被关系所组成,而非复制这些集中的、惯性的中心,比如过去的集关系于其中的“实体”观。詹姆斯(William James)怀疑,这种“实体”思路是我们试图把名变为“实”的“根深蒂固的恶习”:
举例来说,今天的温度计是从某种叫做“气候”的东西中来。气候其实只是一段时期的名称,却被认为好像处于这段时期背后。我们总把名称当作存在,放在其所指的事实背后。但事物的属性并不在任何东西的内部,而依附或结合在事物之间。因此我们认为,任何东西离开了实体概念的支撑就不能为我们所知晓,如同马赛克黏合在水泥上一样,这样的想法必须被摒弃。结合本身的事实就是实体观念所意味的一切,事实背后一无所有。[7](P42)
生活的开始,是由浅薄到复杂的生理和社会关系网,而发展为独特而一致的个人认同。为获得这个中心,只有生活在我们所处的关系和角色中,并逐渐生成我们的叙述方式,中心的问题在场域中才能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