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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旨在讨论弗雷格的体系中关于真性(Wahrheit)的理论。真性的符合论(Korrespondenztheorie)或融贯论(Kohärenztheorie)的提倡者一般都认为真性是一种性质(Eigenschaft)。符合论和融贯论的各种版本则为该性质提供了各种不同的逻辑分析。弗雷格对真性的看法和上述观点有本质区别。弗雷格认为,一个不具有断言力量(Behauptungskraft)的、不包含空的专有名称的陈述句表达一个思想(Gedanke),指称两个真值(即真(das Wahre)或者假(das Falsche))中的一个。没有断言力量的陈述句因此也是专有名称。它指称的物体,即真或者假,分别是两个对象(Gegenstand) 。真性就是真这个对象。真性既然是对象,那它就不是概念(Begriff),因此也就不是任何物体 的性质 。
语言中的一个现象给弗雷格的上述看法造成了一个困难。我们可以合符语法地使用具有“p这个思想是真的”这种形式的句子(在“p”的位置上应当填入陈述句)。在这里,我们似乎把真性当成一种性质赋予了由“p这个思想”指称的那个思想,这与弗雷格对真性的看法冲突,因为真性在这里看来是一个概念。在弗雷格的本体论中,没有任何物体可以既是概念又是对象。具体来说,本文的主要任务在于澄清弗雷格对这种困难的处理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