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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旭:个体与现代中国社会伦理变迁 ——兼评《教育中国个体:一所农村寄宿学校的生活》
2017年07月30日 21:55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作者:孙 旭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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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和社会的关系是任何一种社会伦理所要处理的核心关系。强调群体或整体的原则,主张整体的至上性;承认个人与集体之间的依赖关系,主张集体的利益高于一切且神圣不可侵犯,一直是中国社会对待个人和社会关系的两大伦理传统。如果说在20世纪早期之前的中国根本“不承认个人的存在”(胡适),个人只是作为整体的一员而存在的。那么,在社会主义探索过程中长期存在“忽视个人的利益”的做法则使人们只能谈集体高于一切,很难公开且毫无顾忌地谈及个人利益。在两大伦理传统中,整体或集体成为一个超个体的存在,个人利益被看作整体利益或集体利益的对立物,因而受到否定和批判。

  然而,当代中国在成功迈向市场经济并取得世界瞩目的现代化成就的同时,其“去集体化”进程、主体意识觉醒和身份认同等问题随之而来。一个不争的事实是,当今中国追求个体利益和维护个体权利已成为普遍,无人再耻言个人利益。相反,人们越来越多地关注个人健康、财富与幸福。有相当多的数据、田野调查和真实案例能够印证上述现象。在市场经济繁荣和发展下,主体意识觉醒和身份认同无疑是历史的进步,它彰显了人的地位和价值,但另一方面也唤醒了人们的利己之心。因为市场经济是一种求利经济,主体意识觉醒的背后是权利意识的觉醒,身份认同的背后是利益的认同。正如马克思所言,在市场中“使他们连在一起并发生关系的唯一力量,是他们的利己心,是他们的特殊利益,是他们的私人利益。”个体利益和权利越来越被视为真实的存在,甚至凌驾于他人之上。从个体的角度界定公平正义,从个体的立场处理社会关系,从个体的视角解释世界,最大限度地追求个体利益,强调个体、个体权利对于社会的优先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个体的崛起和社会的个体化是另一个不可争辩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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