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Teaching and Research of Critical Thinking in Higher Order Cognitive Perspective
作者简介:张建军,南京大学 哲学系/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江苏 南京 210023 张建军,男,河北沧州人,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所长,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主要从事现代逻辑与逻辑哲学研究。
原发:《河南社会科学》(郑州)20157期
内容提要:批判性思维的要义在于“合理怀疑、合理置信”,两个“合理”的评估有赖于以“基于合理推理的问题求解”为特征的“高阶认知”。高阶认知研究既要诉诸逻辑因素在认知行动中的作用机制,也要把握逻辑因素与非逻辑因素的相互作用机制,从而隶属于“应用逻辑研究”,因此批判性思维教学与研究中的“反逻辑主义观念”是不正确的。加强逻辑基础教学是推进批判性思维教育的题中应有之义,在逻辑基础教学中亦应强化批判性思维视角。
关键词:批判性思维/高阶认知/应用逻辑
标题注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12AZX009)
批判性思维教学与研究在我国学界的兴起,为认识与发挥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提供了新的条件。但是关于“逻辑应用”理念上的一些分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这种作用的发挥。有的倡导批判性思维教育的学者,明确提出反对批判性思维教学与研究中“逻辑主义观念”的论题,主张“逻辑应用只是批判性思维的一小部分,甚至不是主要部分”[1]。我认为,这反映了对“逻辑应用”的一种已产生较大影响而需要加以澄清的认识。鉴于把握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的关系对于批判性思维教学与研究的极端重要性,这种认识是值得学界关注与商讨的。我认为,运用当代认知科学中的“高阶认知”理念进行分析与讨论,可以使得这个重要问题获得清晰澄明。
一、“反逻辑主义观念”的提出及其基本论证
关于批判性思维教学与研究的上述“反逻辑主义观念”的主张,是最近由华裔加拿大学者董毓教授明确提出的。近年,董毓教授以高度的使命感致力于推动国内批判性思维教学与研究的展开,不仅出版了一部优秀的中文教材《批判性思维原理与方法——走向新的认知和实践》,而且为此身体力行地从事系列培训工作,是非常值得赞誉与支持的。而依据批判性思维的本质要求展开学术讨论,也是一种特殊的支持方式。我所担心的是,董毓教授基于一种“小逻辑观”而提出的这一论题,在当前我国特殊的文化语境中,对作为社会理性化支柱性学科的逻辑学的发展氛围,会产生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正是受上述论题影响,一篇发表在《光明日报》“高等教育版”、论证“批判性思维重在求真求证”这一正确论题的文章,也明确提出“培养大学生的批判性思维要特别注意避免陷入批判性思维的逻辑主义观念”[2]。显然,如果这种观点不加以澄清,可能对亟待进一步加强的大学逻辑基础教育造成新的冲击。故就此略陈管见就教于董毓教授和学界同人,希望本着批判性思维“求真、公正、反思和开放的精神习性”[3],经过研讨达成新的“共识”。
董毓教授提出上述“反逻辑主义观念”论题,乃根据对某些他概括为“逻辑主义”的批判性思维课程的考察:
学生学了这种“逻辑主义”的批判性思维课程后,依然不知道如何辨别和判断信息、如何构造和判断科学假说、如何深挖思想观念的隐含基础和形成过程、如何开阔思路提出不同的解释和论证、如何综合和平衡多方面的信息和思考形成新颖和理性的观点。简言之,这样的课程,不但对发展科技,解决问题,建立理性社会的目标作用不大,而且还会影响它自身的推广。[1](黑体为引者所标)
我认为,无论对于以“逻辑应用”为主要视角的批判性思维教学的这种“实然”描述总体上是否准确(这可以进一步做实证研究),从“应然”视角看,其“五个如何”的论述是颇具启发价值的。问题在于,这“五个如何”是否“逻辑应用”的题中应有之义。董毓教授认为它们不是或主要不是“逻辑应用”的理据是:“论证的逻辑分析只占批判性思维的一小部分内容,而逻辑不涉及的其他成分,正是科学认识发展的必需技能。”他据此认为,逻辑应用视角无法突出“批判性思维最独特和核心的求真和开放两大特点”[1]。
显然,董毓教授所理解的“逻辑”,只指谓“形式逻辑”(等于演绎逻辑的基础理论),因此他所持有的是一种“狭义逻辑观”。这在其另一篇文章中可以得到佐证:“像批判性思维着重研究的实际论证中必然包含的、起决定作用的隐含假设、情境或背景知识的内容,都不是形式逻辑分析的对象,因为它只是以表达出来的形式来判断论证的有效性。”[4]然而,若我们对当代逻辑发展多加了解与交流(如D.M.Gabbay等人编辑的十八卷《哲学逻辑手册》等),就可以看到,隐含假设与情境等问题不仅在“逻辑应用理论”的视域之内,而且已日益成为当代逻辑发展所关注的重心,而不是“逻辑不涉及的其他成分”。显然,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首先需要在“逻辑观”上有所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