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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标题】Is Dong Zhongshu's Theory of Human Nature Taking Human Nature as Plainness?
【作者简介】黄开国,曲阜师范大学孔子研究所、四川师范大学政教学院
在中国哲学史的研究中,董仲舒的人性论无疑是异说最多的问题。近年来,在董仲舒的人性论研究上,新说不断。周炽成教授的《董仲舒对荀子性朴论的继承与拓展》一文(见周炽成),就提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说”,将董仲舒的人性论定性为是荀子性朴论的发展与拓展。
但是,该文结论的得出,依据的只是董仲舒人性论的极少部分论述,而忽略董仲舒人性论中其他诸多的相关资料,更缺乏对董仲舒人性论的全面准确认识。所以,尽管周教授的论述严谨,其说给人耳目一新之感,但如同以前的各种异说都不是对董仲舒人性论的全面准确诠释一样,周教授的解读仍很难成立。而如果对董仲舒人性论的解读,不从儒学人性论发展逻辑的高度来认识,注意到其中的方法论问题,就不可能摆脱在研究中对相关资料各取所需,关于董仲舒人性论的异说不可避免地还将继续出现。
一
周教授得出的这一“新说”,以荀子的人性论是性朴论为前提。荀子的人性论历来被学术界公认为是性恶论,是与孟子性善论相对立的人性学说,周教授通过对《性恶》篇与《荀子》其他篇目的考辨分析,认为《性恶》为荀子后学的作品,不能作为荀子人性论的依据,并依据《荀子·正名》等篇论性的材料,认定荀子在人性论上是性朴论,不是性恶论。周教授在他的《荀韩人性论与社会历史哲学》一书与多篇论文都申论他这一观点。不可否认,周教授得出的结论,有一定的依据,分析也有某些理据,反映了他独到的学术眼光。
但是,刘向在《别录·孙卿书录》中已经说:“孙卿道守礼义,行应绳墨,安贫贱。孟子者,亦大儒,以人之性善;孙卿后孟子百余年,以为人性恶,故作《性恶》一篇以非《孟子》。……至汉兴,江都相董仲舒亦大儒,作书美孙卿。”这说明刘向校书中秘时,就已经看到《性恶》篇,在没有证据否定刘向说的情况下,没有理由剥夺荀子的著作权,说《性恶》是荀子后学的著作。至于说《性恶》“很可能是西汉后期的作品”,更难以令人信服。学术界一般认为西汉后期是从汉元帝到汉平帝这段时间,刘向受诏校书在汉成帝河平三年(公元前26年),若周教授说的后期是指刘向校书以后,刘向校书中秘时,就不可能看到这篇作品;若此篇成书在刘向校书前,而被冒混在荀子书中,存于中央图书馆,这也不大可能。中央图书馆书籍的搜集十分严肃,校书更是国家行为,参与者不是专职的史官,就是第一流的学者,要在中央图书馆混入当时人的伪作,不露丝毫痕迹,瞒天过海,也是几乎不可能的,更难逃学问精深广博的刘向的法眼。所以,说《性恶》为西汉后期荀子后学的作品,有许多问题解释不通。
为了证实《性恶》为西汉后期之作,周教授还提出一个论据:“也许有人看到董仲舒对孟子性善论的批评太温和,不够过瘾,于是用更猛烈的言辞、更极端的立场来批评之,这人或这些人就是《性恶》的作者。”(见周炽成)这个论据完全出于猜想,自然只能用“也许”来表示。但“也许”之类的猜想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同时,如果认真阅读董仲舒的《深察名号》与荀子的《性恶》,便会发现:《性恶》虽然提出了与孟子不同的性恶论,但对孟子性善论的批评基本上是一种学理性的理论评说,看不到打棍子的激烈言辞;《深察名号》却数次用打棍子式的激烈言辞批评孟子的性善论,说什么性善论“是失天意而去王任也”,“弃重任而违天命,非法言”,“多累而不精,自成功而无贤圣,此世长者之所误出也,非《春秋》为辞之术也。不法之言,无验之说,君子之所外”。这样的批评在儒学中可以说是极端激烈的,这怎么能说是“太温和”的批评呢?在《性恶》中,根本没有董仲舒那样从“失天意”“非法言”“无贤圣”等诸多层面的批评,只有一处“去圣王,熄礼义”的批评,而这也是对性善论忽略外在王教的合理批评,怎么能说《性恶》的批评更猛烈呢?既然周教授所说的温和、猛烈区分根本不存在,所谓《性恶》是有鉴于董仲舒的温和批评而作,也就根本站不住脚了。中国人性论有一条从荀子性朴论到董仲舒的性朴论,再到《性恶》出现的发展线索,只能是一种没有根据的虚构。
在《荀子》一书中,关于人性论的论述并不是完全一致的,确实存在着周教授所说的《性恶》的注错积习以变化恶性的逆性说,与《礼论》等篇性伪合的顺性说。但是,绝不是周教授所说在《性恶》之外,《荀子》只有性朴论的顺性说,而没有性恶论的逆性说。在《荀子》的《性恶》之外,其实也有性恶论的述说,还见于多篇。如《非十二子》说:“纵情性,安恣睢,禽兽行,不足以合文通治。”纵性情即为禽兽行,这不是人性恶吗?《荣辱》说:“凡人有所一同:饥而欲食,寒而欲媛,劳而欲息,好利而恶害,是人之所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目辨白黑美恶,耳辨音声清浊,口辨酸成甘苦,鼻辨芬芳腥臊,骨体肤理辨寒暑疾养,是又人之所常生而有也,是无待而然者也,是禹、桀之所同也。可以为尧、禹,可以为桀、跖,可以为工匠,可以为农贾,在势注错习俗之所积耳”。人生而有的饥而欲食之类的好利恶害,不也是人性恶吗?人的后天不同在注错习俗,这也不正是《性恶》的逆性说吗?《儒效》说:“志忍私然后能公,行忍情性然后能修,知而好问然后能才。”若情性非恶,何需来忍?所以,周教授的关于荀子性朴论之说尽管提出多年,并没有得到学术界的普遍认可。即使赞同他的说法,也并不否认荀子有性恶论,《中国社会科学报》2013年9月16日发表的《“性朴”与“性恶”:荀子论人性的双重维度》就认为,荀子的人性论并存有性朴与性恶两层观念。只承认荀子是性朴论,而否定性恶论是片面的。一个思想家的思想存在异说,是正常的,不能因有异说,就只肯定其中的一个方面,而否定另一个方面。所以,荀子的人性论是不能作为董仲舒是性朴论的理论前提的。
周教授在他的多篇论著中分析性朴论与性恶论的不同,常常以逆性说性恶论,以顺性说性朴论。认为性恶的“伪”是逆性的分开、分离、分化的“分”的关系,性与伪的关系是性伪分;性朴论的“伪”是结合、配合、联合的“合”的关系,性与伪的关系是性伪合。又说,性朴论没有善恶的价值判断,若这是说性朴论不讲性有善恶,这就相互矛盾了。逆性的性伪分之性既然是性恶,从理论上说顺性的性伪合之性就只能是性善或至少含有善的成分,否则,后天的“文理隆盛”的成善就缺失了基础,顺性就不能成立,也无所谓性伪合。既然性伪分的逆性以性恶为前提,顺性的性伪合就应该以性善为前提,而不可能是没有善恶的性朴。由此可见,周教授的性朴论本身在理论上就存在疏漏。
二
周教授关于董仲舒是性朴论所依据的史料,主要是《实性》的如下几句话:“性者,天质之朴也;善者,王教之化也。无其质,则王教不能化;无王教,则质朴不能善。”他认为这段话对理解董仲舒人性论非常重要,但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其实,有关董仲舒人性论的论著,常常都对这段话有所引用与解读,说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是不合事实的。而周教授将这段话作为董仲舒是性朴论的主要根据,更是片面的误读。
《实性》的这段话涉及性、王教、成善三个相互联系的观念。要准确地理解董仲舒这段话的含义,关键在对这里所说的性的认识。在董仲舒的人性论中,中民是相对于圣人、斗筲而言的概念,因人数众多,故又称万民。王教的行使者是具有圣人之性的天子,受王教教化成善的对象是中民,所以,这里讲经过王教成善之性,就只能是中民之性。荀子的人性论还没有中民之性的观念,在人性论上区分圣人、中民、斗筲的不同是董仲舒的首创,荀子的人性论无论是性恶说,还是性朴论,所言之性都是指人人皆具之性。人人皆具之性的主体是整个人类,适用于每一个人,而中民之性的主体只包括中民这部分人群,而与中民无关的人,都不在此范围中。因此,《实性》这段话所言之性,与荀子人性论所言之性的主体,在外延上有整体与部分之分。说董仲舒的中民之性即荀子所言之性,就混同了整体与部分。由此而作出的对比说明,实际上是用董仲舒的中民之性与荀子所言的人人皆具之性作比较,其前提本身就不对称。即使周教授的论证是正确的,也得不出董仲舒的人性论是性朴论,而只能得出董仲舒所言中民之性是荀子性朴论的继承与拓展的结论。
既然《实性》的这段话是关于中民之性的论述,我们就应该通过董仲舒关于中民之性的论述来探究其含义,而不是仅就文字作字面的理解,更不能预设为性朴论之说,并据以作出论断。
“性者,天质之朴也”,是董仲舒从天人之分的角度,对中民之性有善质而不能称之为善的精炼说明,而非所谓性朴论之说。的确,从语句上这段话与告子、孟子、荀子的人性论都有相近之处,这就是以生训性。傅斯年等学者关于先秦人性论的研究都认为,以生训性是先秦人性论的特点,孔子、告子、孟子、荀子的人性论无不如此,其中荀子的论说最为明快。但他们对初生人性的看法,却各不相同:孔子只言性相近,但相近的是什么没有明说;告子的生之为性,是不以善恶说性;孟子以初生人性即具仁义礼智的善端,持性善说;照学术界的一般理解,荀子以初生之性为恶,为性恶论,而绝不是周教授说的“以生说性的人,一般都会赞成人性补”。董仲舒论中民之性也是以生训性,在语言上确有告子、荀子类似的说法,但董仲舒人性论论性与先秦人性论有一个明显的不同,这就是从天人之分来论说中民之性与善的区别。简单点说,就是以性为天所为,以善属王教的人为。
所以,要准确理解董仲舒的中民之性,必须从天生人性来认识。《深察名号》说:“天地之所生,谓之性情。性情相与为一瞑。情亦性也,谓性已善,奈其情何?故圣人莫谓性善,累其名也。身之有性情也,若天之有阴阳也。言人之质而无其情,犹言天之阳而无其阴也,穷论者无时受也。”以阴阳论性是董仲舒人性论的一大特点,这也是先秦人性论所没有的新内容。由阴阳所生之性包含性与情两个方面,阳善阴恶,故天生人性包括善恶。但天生人性的善恶只是一种天资之朴,只能称之为善恶之质。这就是董仲舒一再说的“生之自然之资谓之性”、性是“天资之朴”(《深察名号》),“性者生之质也”(《汉书·董仲舒传》)的含义。董仲舒以天质之朴、自然之资等言性,是包含有善恶之质的,而不是无善无恶的朴素之资。周教授以不以善恶言性为性朴论的本质规定,以此而论,董仲舒的中民之性怎么能说是性朴论呢?
董仲舒的人性论不是为论人性而讨论人性的学究式论证,而是为王教的合法性、合理性作说明的。所以,尽管他以天生中民之性有善有恶,但更强调的是区分性与善的不同,以为王教成善作人性的论证。为了说明王教的重要性,在《深察名号》与《实性》中,董仲舒一再说天生中民之性有善质,如同禾有米、茧有丝,但禾还不是米、茧不等于丝一样,天生中民之性的善质还不是现实善,现实的善的完成必须经过后天的王教。禾有米、茧有丝、中民之性有善质是天所为,而禾出米、茧出丝、中民之性成善则是人所为,二者分属天人。只有通过后天王教的人为作用,中民之性包含的善质才可以成善,这就是董仲舒的“善者,王教之化也”的含义。
“无其质,则王教不能化;无王教,则质朴不能善”,则是对中民之性有善质与王教成善辩证关系的进一步说明。一方面,中民之性有善质是王教成善的前提,若中民之性无善质,圣王教化何以施行?另一方面,王教是中民之性成善的保障,没有圣王教化,中民之性就不可能成善,只能停留在有善质的天所为。所以,中民之性与善既有联系,又有区分。解读董仲舒的这两句话,必须既看到联系,又不能忽略区别。若仅从联系说,董仲舒肯定中民之性有善质,就与孟子承认人生就有仁义礼智四端相一致,不少论著认为董仲舒人性论接近孟子,就常常是从此立论;若只从区别说,董仲舒反对将性与善等同起来,批评孟子性善论,就与荀子性恶论相接近,一些人认为董仲舒的人性论是荀子性恶论的翻版,也往往由此寻找根据。但这两种看法都是片面的。周教授在解读董仲舒这两句话时,就只注意到了性与善的区别、善需王教而成这一个方面,只看到董仲舒对孟子性善论的批判,强调王教,与荀子的“文理隆盛”的相同之处,而根本不提性与善相联系这一方面。
若是在看到董仲舒人性论与荀子相同的一面,同时也承认董仲舒的中民之性有善质的一面,那无论是以荀子为性恶论,还是以荀子为性朴论,董仲舒的中民之性都不可能仅仅是荀子人性论的继承与拓展。若以荀子是性恶论,董仲舒以中民之性有善质,就克服了荀子人性论的理论缺点,为“文理隆盛”找到了人性后天成善的基础,是对荀子人性论理论缺漏的补充;若荀子是性朴论,性朴论不以善恶说性,董仲舒以阴阳说性,承认中民之性有善、恶二质,这又是根本不同的。
以上分析表明,周教授关于董仲舒继承了荀子的性朴论之说,并不是他自认为的“有充分的根据”。至于他说,“董仲舒与荀子一样都承认在善恶方面是中性的。因此,他们不同于性善论者,也不同于性恶论者”(见周炽成),也是需要推敲的。何谓中性?若中性是指无善无恶,则董仲舒以阴阳论性,善恶二质兼具,绝不可以中性定位;董仲舒以中民之性兼具善恶,确实不同于性善论,也不同于性恶论,却是对二者的综合,综合就不仅仅是不同,还含有二者兼备之义。
为了证明自己的论点,周教授还引到钟泰之说。的确,钟泰在《中国哲学史》中说:“董子言性,亦与荀子为近。”(钟泰,第103页)但钟泰认为荀子的人性论是性恶论,而不是性朴论,他在论荀子时讲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性恶”,第一句话说的就是:“荀子与孟子不同者,厥为性恶之说”。(同上,第69页)所以,周教授引用钟泰之说,说董仲舒与荀子相近,按照钟泰对荀子人性论的认识,只能是指近于性恶论,而不是性朴论。关于董仲舒人性论与荀子有相近之处,不仅钟泰有此说,也是诸多研究董仲舒人性论的论著的普遍看法,凡是注意到董仲舒人性论批评孟子性善论,强调后天王教的论著都有此说,但他们认为董仲舒同于荀子的是承认性有恶质,而非性朴论。至于周教授引董仲舒与荀子某些相近的语句,来论断董仲舒对荀子的继承,即使周教授的说法成立,也不可以证明董仲舒的人性论就是荀子性朴论的继承与发展。董仲舒在礼论等问题上继承荀子,不等于在人性论上也一定继承了荀子的性朴论,故无需多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