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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题:文学制度史研究:回到文学的“原生态”——访全国政协委员、西南大学文学院院长王本朝
【核心提示】文学制度史不过是换了一种角度去描述和阐释文学的历史。它试图回到文学的“原生态”,呈现文学历史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并不十分在意文学历史的逻辑和标准。
新时期以来,中国现当代文学在研究方法上有历史还原、审美批评、文化建构等不同追求,在文学思潮、社团流派、作家作品等领域取得了扎实的研究成果,在中国现当代文学史的编撰方面也出版了丰富的成果。全国政协委员、西南大学文学院院长王本朝告诉记者,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制度史意义重大,“两会”结束后,会继续深入这方面的研究。
扩大了中国文学研究视野
《中国社会科学报》:文学制度史的研究有哪些意义和价值?
王本朝:纵观百年以来不断涌现的中国文学史研究,最为流行的是注重时间单向度的线性范式,忽视了文学生产及其方式的空间性。我认为,文学史研究应该以一种动态的、生长的观点来面对作家和作品,在一个开阔的视野中描述文学意义。文学制度史研究注重从文学活动、文学生产角度,重新审视一切文学现象、形态与规律,其意义远不止于文学的空间研究,而是扩大了中国文学研究视野,推动了理论与方法的重大变革。文学的制度研究以文学生产研究为重心,它试图重新发现长期以来被忽视的文学生产空间,从文学生产过程重新阐释文学意义,直至重新建构一种时空并置而交融的文学史研究范式。这对推动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无论是微观的个案研究,还是宏观的文学史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文学史,只有当其还原为时空并置交融的立体图景时,才有可能充分重现其相对完整的总体风貌,因此,文学制度学对于文学生产研究的拓展与深化,既在理论层面上建构起新型的文学史研究范式,也在现实层面上反思中国文学研究的缺失。
突出制度视角的“自觉意识”
《中国社会科学报》:文学制度史的研究存在哪些问题?
王本朝:文学制度是文学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机制和文学场域。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中,文学的生产方式也从个体写作转变为制度写作,文学不再是纯粹的意识观念和语言形式,而成为各种社会力量参与创造的场所。现代社会的职业作家创作机制,报纸杂志的传媒机制,读者接受的消费机制,文学社团、文学机构的组织机制,以及文学批评的规约机制等,共同形成了中国作家写作难以逾越的文学制度。
文学制度作为文学生产中的重要力量,牵涉到知识与权力、个人与社会、自由与规则等多种力量。过去的文学研究对文学制度的理论和历史都缺乏深入探究,虽然对文学社会背景、文学出版与传播、文学社团与流派、文学教育的研究都涉及文学制度问题,但并没有上升到文学制度的理论高度,也缺乏制度视角的“自觉意识”。可以说,文学制度史研究无论对中国文论建设还是中国文学史研究而言,都是一个应该深入讨论的学术命题。
以文学场域研究推动文学制度史研究
《中国社会科学报》:应该如何推进文学制度史的研究?
王本朝:文学制度史是对中国文学进行“场域还原”和“过程复原”。文学生产过程有着具体鲜活、丰富多彩的文学场域,文学社团、文学出版、文学论争、文学批评、文学读者、文学奖励、文学查禁等,都在中国现当代文学生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的推动或制约作用。对文学制度史的研究可以更接近文学历史的本真状态,是向鲜活生动、多彩多姿的原初文学样态的回归。应该说,文学史是由无数个具体的文学场域构成的,作为文学史主体的作家、作品无不处于具体的文学场域之中,具体文学场域的变化必然会引发文学历史的变化,而整体文学历史的变化又决定着具体文学场域变化的方向与节律。如果说文学制度是一个相对抽象的概念,那么文学场域则为具体、特定的时空组合,是不可替代、不可重复的。因此,研究中国现当代文学的“场域”与“过程”,也可为建构中国文学制度史提供实验和探索。文学制度与经济、政治、文化也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系,作家、作品是文学史的主体与灵魂,制度是客体与背景。通过作家、作品的生产与流变,将文学还原为动态、立体而多元的时空并置交融的文学图景,是文学制度史的精髓所在。
也许,文学制度史不过是换了一种角度去描述和阐释文学的历史。它试图回到文学的“原生态”,呈现文学历史的丰富性和复杂性,并不十分在意文学历史的逻辑和标准。当然,历史不可能完全复原,文学的历史也是一种叙事的历史,文学史是在叙事中产生的,是一种意义建构。文学制度史也应是文学史的一种研究思路和角度。
责任编辑:何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