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语言学
词义引申的本质:词音借用
2020年12月02日 10:58 来源:《语言研究》 作者:徐江胜 字号
2020年12月02日 10:58
来源:《语言研究》 作者:徐江胜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摘 要:正如文字中有符号的借用,语言中也有符号的借用,词义引申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语言符号借用的过程。甲词由义项A引申出义项B,实质是借用甲词的词音创造出词义为B的乙词。词音借用的同时会伴随有相应的字形借用,即会将记录甲词的字形也一道借用过来记录新产生的乙词。正如文字中字形借用后可能会发生字形分化,语言中词音借用后也可能发生词音分化;由于词音借用伴随有字形借用,因而随后还可能发生相应的字形分化。

  关键词:词义引申;词音借用;字形借用;词音分化;字形分化

  作者简介:徐江胜,男,博士,讲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汉语发展史。

  最早注意到词义引申现象并对此有所阐发的,当推南唐徐锴(陆宗达、王宁1983:24)。《说文解字系传》中有不少关于本义和引申义的发明,如《说文》“材,木梃也”,徐锴《系传》:“人之有材,义出于此。”《说文》“极,栋也”,徐锴《系传》:“今人谓高及甚为极,义出于此。”徐锴虽对词义引申现象有所阐发,却未明确提出“引申”一说。“引申”一词语本《易·系辞上》:“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能事毕矣。”元代戴侗《六书故》借用此意,谓之“充类”(比照类推),并尝试以此解释字义的演变(实质是词义的演变)。《六书故·六书通释》:“格物之道,莫博于书,学书之道,充类为大……道,从辵,本为人之行路;理,从玉,本为玉之纹理。引而申之,则道之广大、理之精微者无不通。此充类之术也。”《六书故》卷一:“元,生物之本始也……引而申之,为首为大。”清代戴震、段玉裁,近代章太炎、黄侃等,都对引申有过论说。但究竟什么是引申,引申究竟是怎样发生的,这些论说却未能说个清楚明白。

  王力(2004/1980:643)给“引申”下的定义是“从本来的意义生出一个新的意义来”。例如“白”这个词本来指“白色”,后来引申出“空白”义,这便是从“白色”义生出了一个新的意义“空白”。其他一些论著对“引申”的定义差不多都与此类似。如王宁(1996:54)的“引申定义”是:“词义从一点出发,沿着本义的特点所决定的方向,按照各民族的习惯,不断产生相关的新义或派生同源的新词。”

  按照这样的定义,倘若进一步追问,“白色”义是怎样派生出“空白”义的,这种派生究竟是怎样的一个过程?恐怕不容易说清楚。如果说“白色物体表面上看起来空无一物,因而派生出了空白义”,这其实只是说明了两个意义之间的联系,却并未解释前一个意义是怎样“生”出后一个意义来的。也就是说,以往关于“引申”的表述,未能阐明词义引申的发生过程,这正是本文试图要说清楚的问题。

  一 词义引申的本质:词音借用

  以往对词义引申的阐述,不论是古人所说的“义出于此”、“引而申之”,还是现代学者所说的“从本来的意义生出一个新的意义来”、“词义从一点出发,不断产生相关的新义”,都显露出这样一个思想:一个新义的产生是由于某个旧义的存在。这恐怕是一个严重错误的认识。事实上,一个新义的诞生,跟语言中已经存在的任何旧词旧义都是无关的——是人类活动过程中,主观世界里诞生了新的概念,这新的概念便是新义,它的诞生地并不在“语言界”,而在人类的“认知界”。换言之,词义引申中涉及到的新旧两个意义,尽管存在意义上的联系,却并不存在“派生”关系。

  举例来说,引申说认为“空无一物(空白)”这个意义是由“白色”这个意义派生出来的,其中隐含的逻辑即是,若无“白色”这个意义,“空无一物(空白)”这个意义便不会诞生。这显然不符合事实。人类认知过程中“空无一物”这个概念的出现,跟语言里“白色”这个词的存在与否,并没有丝毫的因果关系;没有“白色”这个词,没有“白色”这个意义,“空无一物”这个概念照样会随着人类的认知活动而出现。再如,戴侗说“元”为“本始”,引而申之为“首”为“大”,“首”和“大”这两个概念,难道是因为有了“本始”这个概念才会产生?显然不是。再如,依引申说,“兵”这个词由“武器”派生出“战士(拿武器的人)”;而实际上,自从人类有了争斗和战争,便自然会诞生出“斗士、战士”这样的概念,它跟有没有“武器”、拿不拿“武器”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战士”这个意义其实并不是由“武器”这个意义衍生出来的——两者之间虽有联系却无因果。将联系当作因果,这正是以往的“引申”说在思路和表述上最根本的错误所在。

  以往“引申”说另一个较大的缺陷是把语言演变看成了“语言本身的事”,而淡忘了语言使用者的主体性。“词义从一点出发,不断产生相关的新义”的表述,让人感觉,似乎是一个词本身主动生出了一个新的意义。语言是人使用的符号,语言的一切演变(包括词义的变化),其“肇事者”都只能是人,而不是语言自身在“演变”(包括词义的“引申”)。换言之,词义引申的主体是语言的使用者,而非词义本身。

  文字系统中有文字的假借,一个字的假借义的产生,是人(文字符号的使用者)对这个字重新使用的结果。由此不难认识到,语言系统中词义的引申,即一个词的引申义的产生,也是人(语言符号的使用者)对这个词重新使用的结果。

  所谓重新使用一个词,所重新使用的是什么呢?语言符号包括两个要素,一是声音,一是意义,落实到词上,就是词音和词义。词义引申后意义上出现了新义,声音上则沿用旧音,因此对一个词的重新使用,显然是重新使用它的词音。对词音的重新使用,也就是词音借用。我们认为,以往所说的“词义引申”,其本质正是词音借用。

  我们拿{bái,空白}这个词1的产生来说明词音借用的过程。当人们的认知活动中产生了“空无一物(空白)”这个概念,就有必要为这个概念确立一个相对固定的语音来称说它(即音和义的结合,音义结合便是造词)。这时候由于意义上的联系,人们联想到了语言中已有的一个词{bái,白色}(白色物体的表面正表现出空无一物的特征),于是直接借用了这个词的词音bái,来称说“空无一物”这个概念,由此,一个新的音义结合体或者说一个新词{bái,空白}便产生了。可见,词a{音a,义a}到词b{音b,义b}(音a=音b)的演变,并非由义a衍生出义b;而是人们打算为义b创造出词b时,由义b联想到义a,进而借用了音a。这才是词义演变(确切说是在旧词基础上创造新词)的真实过程。以往的“引申”说,在a?b的方向上,正好说反了。《汉语大词典》对“引申”的解释是“由一事一义推延而及他事他义”,这个解释本无问题,只是在“词义引申”这里,“推延”的方向并非由义a到义b,而是相反,是由义b推延到义a(推延即联想)。

  {bīng,战士}这个词的创造同样如此。先是在人们的头脑中产生了“战士”这样的概念,随后便觉得有必要为这个概念绑定一个相对固定的语音,好在交际中便于称说。声音和意义的绑定,便是造词(“概念”属于认知范畴,为它绑定声音而造词之后,“概念”就成了语言范畴的“意义”)。那么用一个什么语音来称说“战士”这个概念呢?人们就想到,战士的手上常常拿着武器,手持武器是战士这类人的重要特征,那时的武器叫做bīng(即语言中已经有了{bīng,武器}这个词),于是,就直接称这类人为bīng吧。这样,词音借用就发生了,新词{bīng,战士}的创造也就完成了。这样的词音借用并不难理解。比如“导演”本来是个动词(“指导演戏”),那么指导演戏的人,怎么称呼他呢?既然他干的是导演这个活儿,那就直接称他为“导演”吧——词音借用就是这样发生的。“导演”这个例子是双音节的词音借用,当然也有更多音节借用的情况。本文为行文方便,只以单音节的词音借用为例进行阐述,多音节的词音借用同理。

  再如,有一种水生动物叫yú(即语言里有一个词{yú,一种水生动物}),当人们经常捕捉这种水生动物,形成一种固定的生计活动,就有必要为这一活动确定一个声音来称说它。既然捕捉的对象叫yú,那“捕yú”这一活动干脆就叫yú吧。于是,一个新词{yú,捕鱼}便产生了。用以往的说法,即是{yú,一种水生动物}这个词发生了词义引申,产生了新的意义“捕鱼”。而事实上“捕鱼”这个概念并不是由“鱼”派生出来的(虽然确实先有了鱼,后才有了捕鱼,但后者却只是人类自发的一种谋生活动;换言之,是人类的谋生活动导致了“捕鱼”这个概念的诞生,而非语言中“鱼”这个旧义导致了“捕鱼”这个新义的诞生)。

  语言中的词音借用,正如文字中的字形借用。文字和语言都是符号系统,且文字符号是用来记录语言符号的,人们对这两种符号的使用,必然有着极高的相似性。既然文字符号的使用中有符号形式的借用,即字形的借用,那么不难想到,人们对语言符号的使用中,也一定有符号形式的借用,即词音的借用。可以说,所谓“词义引申”是发生在语言层面上的听觉符号的“假借”。

  文字有三个要素,形体、声音、意义,文字符号的借用通常是以声音为纽带来借用形体(即“同音假借”)2。例如“师”这个文字形体本来记录的是{shī,军队}、{shī,先生}等词,形音义结合体是〈师,shī,军队〉、〈师,shī,先生〉;后来汉语中出现了{shī,狮子}一词,没有马上为它新造一个字,而是以声音shī为纽带借用了“师”这个字形来记录{shī,狮子},形成新的形音义结合体〈师,shī,狮子〉(《汉书·西域传赞》“钜象、师子、猛犬、大雀之群食于外囿”)。语言有两个要素,声音和意义,语言符号的借用,便是以意义为纽带来借用声音。两种符号借用的对比如下图所示(加下划线的要素是符号借用赖以实现的纽带):

  二 伴随词音借用而发生的字形借用

  谈到文字借用,大都会想到同音假借;其实文字借用还有另外一种情况,那就是伴随词音借用而发生的字形借用。

  借用{bái,白色}这个词的词音创造出新词{bái,空白}时,文字系统中相应地便需要一个字来记录这个新词。这时候并不会另起炉灶为它新造一个字,而是顺便借用或者说沿用了记录旧词{bái,白色}的字形“白”,来记录新词{bái,空白}。{bīng,武器}这个词由“兵”字记录,借用{bīng,武器}这个词的词音创造出新词{bīng,战士}时,也是将记录旧词的文字“兵”一道借用过来,作为新词{bīng,战士}的记录符号:

  可见,词音借用发生时,同时发生的有两样借用,一是语言层面的词音借用,一是文字层面的字形借用,后者总是伴随着前者而发生。

  古代文献中记录{yú,捕鱼}一词的字形大都是“渔”,而实际上这个词最初产生时,记录它的文字必定是“鱼”。即借用旧词{yú,一种水生动物}的词音创造出新词{yú,捕鱼}时,必定不会另起炉灶为这个新词创造一个新字,而是一定会将记录旧词的文字“鱼”一道借用过来,作为新词{yú,捕鱼}的记录符号(这样做显然更为便捷,符合经济原则)。《左传·隐公五年》有一句“公将如棠观鱼者”,这个“鱼”字记录的即是{yú,捕鱼}一词。至于后来用“渔”字来记录{yú,捕鱼}(如《史记·鲁周公世家》“隐公五年,观渔于棠”),那是字形分化,后文会有讨论。

  以往有一个不恰当的提法,叫“字义引申”(如“鱼”这个字从“动物”义引申出“捕鱼”义)。实际上文字只是记词符号,一切字义的变化都是一个字的字形被借用来记录一个别的词,从而获得了那个词的词义。文字本身谈不上什么“引申”,唯“借用”而已——“词义引申”的本质是词音借用,“字义引申”的本质则是伴随着词音借用而发生的字形借用,所谓“引申”,都是“借用”3。

  伴随着词音借用而发生的字形借用,恐怕正是《说文解字》的作者许慎所理解的“假借”。许慎所举“假借”的例字是“令”、“长”。以往大都以为这两个例字是不恰当的,因为这两例属于“引申”的情况,而非“假借”的情况。按照我们的看法,则许慎所举之例并没有错——如上所述,“引申”都是“借用”(“借用”即“假借”)。秦汉时期,掌治一县者称为“令”或“长”(万户以上称“令”,不及万户称“长”),对应的两个词分别是{lìng,县令(发布命令者)}、{zhǎng,县长(一县之首领)}。{lìng,县令}是借用了{lìng,发布命令}的词音创造出来的,{zhǎng,县长}是借用了{zhǎng,首领}的词音创造出来的;借用词音而造词的同时,也顺便借用了本来记录{lìng,发布命令}、{zhǎng,首领}的“令”、“长”这两个记词符号。可见许慎把这种情况看做“假借”是完全成立的,其中确实发生了记词符号(文字)的借用。

  总之,文字形体的借用至少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以声音为纽带的同音假借,一种是伴随着词音借用而发生的字形借用。借用本来记录{shī,军队}、{shī,先生}的“师”来记录{shī,狮子},属于第一种情况;借用本来记录{bīng,武器}的“兵”来记录{bīng,战士},属于第二种情况。许慎所举的例字“令”、“长”,也属于第二种情况。两种情况都属于文字形体的“假借”(只是“假借”这个术语现在专门用来指第一种情况了)。清代学者戴震就把这两种情况都归为“假借”。戴震《答江慎修先生论小学》中说:“一字具数用者,依于义以引申,依于声而旁寄,假此而施于彼,曰假借。”按,“依于义以引申”即我们所说的第二种情况,“依于声而旁寄”即我们所说的第一种情况,在戴震看来,两种情况都属于“假此而施于彼”的“假借”。“假借”有两种情况,许慎举例时只举了其中一种,大概在他看来,可能“根本不承认在‘本无其字’的假借里,有跟词义引申无关的借字表音现象”(裘锡圭2013:107),也就是说,可能在许慎看来,并不存在仅以声音为纽带的字形借用,而只存在和词音借用相伴随的字形借用。

  三 词音借用之后发生的词音分化

  文字符号中发生字形借用后,可能会出现字形分化(如“师”→“狮”);同样的,语言符号中发生词音借用后,也可能会出现词音分化。例如借用{zhī,知识}这个词的词音创造出{zhī,智慧}之后,经过词音分化,{zhī,智慧}变为{zhì,智慧};借用{zhāo,早晨}这个词的词音创造出{zhāo,在早晨朝见}之后,经过词音分化,{zhāo,在早晨朝见}变为{cháo,在早晨朝见}。

  我们今天读古书时,读到表示“智慧”的“知”,一般都会读成zhì,而不读成zhī;读到表示“朝见”的“朝”,一般都会读成cháo,而不读成zhāo。似乎在汉语史上并不存在{zhī,智慧}、{zhāo,朝见}的阶段。但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今天和古代语言打交道时,所直接面对的并不是古代语言本身,而是记录古代语言的文字。文字我们今天看得到;它所记录的古代语言,我们今天却听不到。这就是说,我们今天已无法直接确认古代词音的实际情况。因此,我们并无理由断然否认汉语史上曾有用zhī而非zhì来称说“智慧”的阶段,曾有用zhāo而非cháo来称说“朝见”的阶段。换言之,我们并不能断定{zhì,智慧}的前身不是{zhī,智慧},{cháo,朝见}的前身不是{zhāo,朝见}。

  正如字形分化的目的是为了分担视觉符号的记录任务(追求文字记录语言的精确性),词音分化的目的是为了分担听觉符号的称说任务(追求语音称说概念的精确性)。zhī这个语音既用来称说“知识”,又用来称说“智慧”,称说任务繁重,于是分化出zhì这个语音来分担后者;zhāo这个语音既用来称说“早晨”,又用来称说“朝见”,于是分化出cháo这个语音来称说后者。当然,由于符号经济原则的制约(符号的经济性和精确性,两者之间要寻求平衡),不可能所有的词音借用之后都会发生词音分化(正如并非所有的字形借用后都会发生字形分化),前文所举词音借用的例子{bái,空白}、{bīng,战士}、{yú,捕鱼}、{lìng,县令}、{zhǎng,县长}都没有发生词音分化。

  正如字形分化的结果往往是半新半旧的字形(“狮”:“师”),词音分化的结果也往往是半新半旧的词音(zhì:zhī;cháo:zhāo),因为符号分化一般都是在旧的符号形式上加以改造。字形分化大多是在原字上加注形旁而构成形声字,词音分化则大多是改变原来词音的声调,如{zhī,知识}→{zhī,智慧}→{zhì,智慧},{hǎo,美好}→{hǎo,喜爱}→{hào,喜爱}。当然也有改变声母的,如{jiàn,看见}→{jiàn,显现}→{xiàn,显现};也有改变韵母的,如{luò,落后}→{luò,掉队}→{là,掉队};也有改变声韵调中两样的,如{cháng,与“短”相对}→{cháng,生长}→{zhǎng,生长}4。

  四 词音借用、字形借用之后发生的字形分化

  词音借用发生时,必定伴随有相应的字形借用;字形借用发生后,为了分担文字的记录任务(追求符号表意的精确性),又可能发生字形分化。例如借用{yú,一种水生动物}的词音创造出{yú,捕鱼}时,也顺便借用了记录前者的字形“鱼”来记录后者;后来发生字形分化,记录后者的字形由“鱼”变为“渔”。

  如前所述,词音借用后,有发生词音分化的,也有不发生词音分化的;同样,伴随词音借用而发生字形借用后,有发生字形分化的,也有不发生字形分化的。归纳起来有四种情况:

  (甲)词音、字形都不分化:{bīng,武器}(兵)→{bīng,战士}(兵)

  (乙)词音分化,字形不分化:{zhāo,早晨}(朝)→{cháo,朝见}(朝)

  (丙)词音不分化,字形分化:{yú,水生动物}(鱼)→{yú,捕鱼}(渔)

  (丁)词音、字形都分化:{zhī,知识}(知)→{zhì,智慧}(智)

  词音、字形都分化的,可能词音分化在前、字形分化在后,也可能相反。拿{zhī,知识}(知)→{zhì,智慧}(智)这个例子来说,假设词音分化在前、字形分化在后,其词音借用、字形借用、词音分化、字形分化的全部过程如下图所示:

  按理说,文字只是用来记录语言的,我们谈论的是语言层面上的词义演变,至于用来记词的文字如何,跟词义演变本无关系。但事实上,用来记词的文字会影响到人们对语言中词的看法。王宁(1996:58)把“词义引申”的结果分为两类:一类是词音、字形都没有分化的({bīng,武器}{bīng,战士}),视为同一个词的两个义项;另一类是词音发生了分化的({zhāo,早晨}{cháo,朝见}),或者字形发生了分化的({yú,一种水生动物}{yú,捕鱼}),都视为两个不同的词,而不看作同一个词的两个义项。词音分化是语言层面的变化,因而将词音发生了分化的{zhāo,早晨}{cháo,朝见}与词音没有分化的{bīng,武器}{bīng,战士}区别对待,这是合理的。当词音没有分化,只有字形发生了分化,这只是文字层面的变化,并不涉及语言层面,因而将{yú,一种水生动物}{yú,捕鱼}也与{bīng,武器}{bīng,战士}区别对待,这就显得不合理5。这种“不合理”其实正说明了一个事实:视觉符号(文字)会影响到人们对听觉符号(语言)的认识和判断。

  文字和语言本来是两个相对独立的符号系统,文字是文字,语言是语言。但是文字毕竟是用来记录语言的,人们和语言打交道时,也就往往会和文字打交道。尤其面对古代语言时,面对的也正是被文字所记录的语言(传统训诂中字词不分,正是这个原因)。因而文字也就必然会影响到人们对语言的认识和判断(所谓“望文生义”,即由此所致)。看到的视觉符号(字)相同,便以为相应的听觉符号(词)也相同(认为是同一个词,只是可能“稍有变化”);看到的视觉符号不同,便以为相应的听觉符号也不同(认为不是同一个词,因为“看上去”变化很大)。

  “鱼”和“渔”看上去变化还不是特别大(后者相对于前者是一个半新半旧的字形),因而大部分人虽然会将{yú,一种水生动物}(鱼)和{yú,捕鱼}(渔)看作两个不同的词,但还能够认识到这两个词之间的渊源关系。可在字形分化中,并非所有的分化字都是“渔”这样半新半旧的字形。比如分化字“掌”相对于源字“张”来说就是一个全新的字形,由它们所记录的两个词{zhǎng,手掌}和{zhāng,张开},一般人恐怕就不了解两者之间词音借用的关系。其实际情况是:为“张开的手”命名(确立语音)时,借用了动词{zhāng,张开}的词音,创造出名词{zhāng,张开的手},同时顺便借用了记录前者的字形“张”来记录后者(如下图(1)所示);然后发生词音分化,{zhāng,张开的手}变为{zhǎng,张开的手}(如下图(2)所示);最后又发生字形分化,记录{zhǎng,张开的手}的字由“张”变为“掌”(如下图(3)所示)6。

  再如名词{wéi,帷幕},它也是借用了动词{wéi,包围}一词的词音而创造出来的(《释名》“帷,围也,所以自障围也”),只是发生了字形分化,且分化的结果是全新的字形(围→帷),人们就不容易认识到两个词之间的词音借用关系。又如{jiǔ,韭菜},这种菜为何用jiǔ这个语音来称说它?是因为这种菜种一次可以管很久(《说文》“韭,菜名,一种而久者,故谓之韭”),故而给它命名(确定语音)时,就直接借用了{jiǔ,长久}这个词的词音。若用以往的“引申”说,那便要说成:“长久”这个意义派生出了“韭菜”这个意义。这样的“派生”恐怕是无法想象的。

  五 结语

  语言和文字一样,都是由人使用的符号,语言的演变和文字的演变,其主导者都只能是符号的使用者——人。语言和文字本身不会主动去“演变”,所谓“演变”实是表现出来的“结果”。在词义演变这一问题上,以往的“引申”说在思路和表述上有一个不妥之处,就是把演变看成了“语言本身的事”,而淡忘了语言使用者的主体性,从而忽视了词义的演变应该是语言使用者对词音的重新使用这个事实。“引申”说最为致命的错误,则是把“联系”等同成了“因果”。前一个意义跟后一个意义之间有密切的联系,并不等于说后一个意义的诞生就是因为前一个意义的存在——所有的“意义”(即“概念”)都诞生于人类的认知活动,而非诞生自语言中已有的某个旧词旧义。

  当某个新的概念(意义)随着人类的认知活动而诞生时,就有必要为它在语言中造一个词。所谓“造词”,即是为某个意义确定一个语音,即音义结合。在语言发生的初始阶段,音和义的结合一般认为是偶然的;但是在语言的发展过程中,音义的结合便不再是“偶合”,而是以新旧两义之间的联系为纽带,去借用跟旧义结合的旧音,将那个旧音挪用过来和这个新义相结合,便创造出新词。这个过程便是本文所阐述的词音借用。以往所说的“词义引申”,其本质正是词音借用。

  按照以往的说法,词义引申有“词义扩大”、“词义缩小”、“词义转移”三种情况(王力2004/1980:644)。其中“词义扩大”、“词义转移”都是词音借用的结果(“词义缩小”实际上跟“引申”即我们所说的“词音借用”无关)。如王力所举例子“江”属于“词义扩大”,由专指“长江”的专名扩大为泛指“河流”的通名。用词音借用的眼光来看,是先有{jiāng,长江}这个词,后来借用了该词的词音jiāng,来称说其他的河流,即音和义重新结合,创造出{jiāng,河流}一词。“玄”按照王力的看法属于“词义转移”,由“黑色”义转移到“深奥”义。所谓“转移”,实是词音借用所表现出来的“结果”——为“深奥”这个概念确定语音而造词时,因意义上的联系推延到“黑色”这个意义,进而借用了称说“黑色”的语音xuán创造出新词{xuán,深奥};词音借用的同时,顺便借用了记录{xuán,黑色}一词的字形“玄”来记录新词{xuán,深奥}。于是从结果上看,便是“玄”的意义发生了“转移”7。“词义缩小”的例子有“瓦”,“瓦”本是“烧制过的土器”之总称,后来指称范围缩小而专指“用来铺屋面的烧制过的土器”。这个过程中没有发生任何词音借用(“瓦”既是通名,铺屋面的便也是“瓦”);实际发生的语言事件是“烧制过的土器”这个概念换用了别的语音来称说(单音或多音),而铺屋面的仍然称作“瓦”。换言之,是语言中{wǎ,烧制过的土器}这个词消失了,而{wǎ,用来铺屋面的烧制过的土器}这个词则保留下来了。

  训诂学中有“右文说”,究其本质,也是发生了词音借用。“右文”是形声字的声符(声符大多在右,因称“右文”),声符相同的字,意义常有联系。如“俊”和“骏”都有“超群”义。这个共同的义素,并非“右文说”所认为的那样,来自声符“夋”。实际情况是,{jùn,马之超群者}这个词乃是借用了{jùn,人之超群者}这个词的词音而创造出来的,借用词音的同时,也借用了记录{jùn,人之超群者}的字形“俊”来记录{jùn,马之超群者}(如《新序·杂事》“骅骝騄骥,天下之俊马也”);后来发生字形分化,在“俊”字的基础上改造出“骏”字,来记录{jùn,马之超群者}。于是从共时平面来看,结果便是“俊”、“骏”两字声符相同而字义相通。“右文说”的提出者王圣美所举例字“浅”、“贱”,其理同此——应是先有词{qiǎn,水少},记录它的字是“浅”;后来借用{qiǎn,水少}的词音创造出{qiǎn,价少},同时伴随字形借用,即最初表示“价少”的字亦是“浅”(今本《老子》五十六章“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在《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本·德经》中“贱”作“浅”);再后来发生字形分化,在“浅”字的基础上改造出“贱”字(词音也发生了分化,在qiǎn音的基础上改造出jiàn音),其结果便是“浅”、“贱”两字声符相同而字义相通(都含“少”义)。至于“金之小者曰‘钱’,歹而小者曰‘残’”,那是附会之语了。此外训诂学上又有“音近义通”之说,也是同样的道理,不再赘述(“浅”、“贱”既属“右文说”的例子,也是“音近义通”的例子)。

  参考文献

  蒋绍愚1989 《古汉语词汇纲要》,北京大学出版社。

  陆宗达、王宁1983 《训诂方法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裘锡圭2013 《文字学概要》(修订本),商务印书馆。

  王力1982 《同源字典》,商务印书馆。

  王力2004/1983 《汉语史稿》,中华书局。

  王宁1996 《训诂学原理》,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

  注释

  1大括号表示一个词,包括词音和词义两个要素,词音用汉语拼音方案代为表示(不等于历史上的实际词音),后文同此。以这种方式来表示语言中的词,有助于行文中将字和词明确地区分开来。裘锡圭在《文字学概要》里就是用大括号来表示语言中的一个词的。词有词音和词义两个要素,裘先生在大括号里只用了词义一个要素,我们则将词音和词义两个要素都包括进来。

  2(1)理论上应该也有以意义为纽带来借用形体的情况。裘锡圭(2013:126)提及的“文字的一种比较特殊的借用”实际上就是以意义为纽带而发生的文字形体的借用。

  3(1)从澄清语言和文字的关系出发,又有“字无引申,词无假借”之说。“字无引申”毫无疑问是正确的;“词无假借”则不然——既有字形的借用,便也有词音的借用,词音借用即是词的“假借”。

  4(1){jian,看见}中古见母、霰韵、去声,{xian,显现}中古匣母、霰韵、去声,两者声母不同。{chang,与“短”相对}中古澄母、阳韵、平声,{zhang,生长}中古知母、養韵、上声,两者声母、声调不同。{zhao,早晨}和{chao,朝见}在现代语音中声母和声调都不同,但在古代只是声母不同,前者为清声知母,后者为浊声澄母,声调都是平声。

  5(2)蒋绍愚(1989:71)认为词义引申的结果是两个义项还是两个词,无需严格区分。我们赞同这个看法(为行文方便,本文在阐述时都是说成“两个词”的)。这里说的“不合理”,是就“区别对待”而言。

  6(1)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张之为掌,卷之为拳。”王力(1982:354)也指出“掌”是从“张”分化出来的。我们说最初用来记录{zhang,手掌}的字是“张”,传世文献中未发现这样的例子,但这并不足为据,因为“说有易,说无难”,古代文献流传到今天的万不存一,在现存文献中没有发现例证,不等于说就没有这样的用例。用“鱼”字记录{yu,捕鱼}的,现存文献中可靠的也只有前文所举《左传》中的一例;《易·系辞下》“以佃以渔”,唐陆德明释文:“渔,本亦作鱼。”陆德明看到的本子,我们今天也看不到了。

  7(1)这里的“玄”表示词和字的“综合体”,这是依照以往的表述习惯——传统训诂中谈到“引申”时,往往是字词不分的。合理的说法是:xuan这个语音所称说的概念发生了“转移”。

作者简介

姓名:徐江胜 工作单位: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马云飞)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回到频道首页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