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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巍:数字环境下版权问题应用互联网思维解决
2017年07月27日 11:28 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 作者:朱巍 字号

内容摘要:在新的媒体环境之下要如何保护版权?用传统的思维保护吗?除通过版权授权费用外,原创媒体应加强与自媒体平台合作,通过要求广告收益分成、嵌置广告、弹窗广告等方式,实现版权保护与传播影响力的结合。

关键词:思维;互联网;版权问题;应用;红旗原则

作者简介:

  □朱巍

  在新的媒体环境之下要如何保护版权?用传统的思维保护吗?要讨论这个问题,首先,红旗原则值得被重视。

  避风港原则是经常会被提到的,即网络平台如果提供的链接、存储的相关内容涉嫌侵权,在其能够证明自己并无恶意,并且及时删除侵权链接或者内容的情况下,网络服务提供者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要通知他删除,在没有删除的情况下才构成侵权,而没有通知情况下是不能认定其有过错,构成侵权。

    别把避风港原则当救命稻草

  很多搜索引擎与分享网站把避风港原则当成免责的救命稻草,却忽视了红旗原则——如果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是显而易见的,就像是红旗一样飘扬,网络服务商就不能装作看不见,或以不知道侵权的理由来推脱责任,如果在这样的情况下,不移除链接的话,就算权利人没有发出过通知,我们也应该认定这个设链者知道第三方是侵权的。

  几年前,最高人民法院出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了红旗原则的各种适用条件。在2008年的新传在线(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上海全土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侵犯著作权纠纷案,《疯狂的石头》正在热映,土豆网上就有《疯狂的石头》的盗版视频,上传者不是土豆,是注册用户。按传统观念来看,理应向土豆网发出通知删除要求,土豆网不删除则承担责任。但这个案子没有这样做,新传公司直接到法院起诉让土豆网承担责任,最终判决土豆网承担了侵权责任。为什么?

  其中包含以下两点:首先,《疯狂石头》正在热映,所有人都知道,不可能是版权人自己把热映的电影放在网上让大家观看。其次,只要证明土豆网事先知道这个东西的存在而没有删除,土豆网就要承担责任。

  律师一般不到万不得已是不适用红旗原则的,因为向法院举证太困难,程序非常复杂,但在现今滥用避风港原则现象普遍的情况下,笔者认为应当考虑适用红旗原则。

  如果要求网站承担责任,会有几种情况:一是这个内容是否经过推荐,今日头条的推荐到底算什么,现在学界还有争论,如果是积极算法的推荐,则是信息中立原则。如果推荐里面还夹杂着喜好,类似像红旗原则里的推荐,则应该承担责任。第一个是推荐,第二个是治理,包括点击量非常高的热门帖,这些帖子可以直接让他们承担责任。

  治理盗版网站要多想办法

  很多人比较喜欢在盗版网站上看美剧,原因是在合法网站上不能及时看到最新的美剧。之所以许多不合法的盗版网站什么都不删依然可以存在,一是市场有需求,二是这些网站反复被打掉,但换个域名就又重新上线,域名不断变化。版权管理部门一再要求版权所有者维护自己权利,并向工信部反映依法打掉非法网站,和那些设在境外的盗版网站,但现状是查而不封,封而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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