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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立二拆四”有偿删帖传媒老总及原新浪编辑获刑
2014年11月15日 02:57 来源:北青网-北京青年报 作者:李铁柱 字号

内容摘要:因接受尔玛天仙、尔玛互动公司委托,帮助“立二拆四”有偿推荐、发布视频,有偿删帖,昨天下午,原新浪网视频编辑吴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非法经营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吴俊获刑1年半、赵玉科获刑1年4个月。

关键词:老总;吴俊;传媒;天仙;互动

作者简介:

    原题:帮“立二拆四”有偿删帖传媒老总获刑

  本报讯 (记者 李铁柱)因接受尔玛天仙、尔玛互动公司委托,帮助“立二拆四”有偿推荐、发布视频,有偿删帖,昨天下午,原新浪网视频编辑吴俊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案、北京同科创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非法经营案在朝阳法院一审宣判,吴俊获刑1年半、赵玉科获刑1年4个月。

  根据检方指控,2010年11月至2013年8月间,吴俊多次接受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委托,利用其担任新浪网技术(中国)有限公司视频编辑的职务便利,为上述两家公司在新浪网推荐、发布视频,并收受上述二公司给付的50100元。吴俊后被查获归案。

  案发后,吴俊的亲属帮助其退缴了5200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吴俊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应予惩处。鉴于吴俊当庭自愿认罪,具有一定悔罪表现,并能积极退缴赃款,对其酌予从轻处罚。

  最终,朝阳法院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审判处吴俊有期徒刑1年6个月,退缴的5.2万元,其中50100元予以没收,其余发还吴俊。

  昨天下午,同样受“立二拆四”案牵连,北京同科创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玉科被朝阳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4个月,处罚金1万。

  朝阳法院经过审理认定,赵玉科在2010年10月至2013年8月间,以营利为目的,接受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委托,有偿删帖并收取删帖费用7万余元,犯非法经营罪。法院一审判处赵玉科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宣判后,吴俊、赵玉科均表示不上诉。

  新闻内存

  立二拆四,原名杨秀宇,曾担任北京尔玛天仙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及北京尔玛互动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曾经一手炮制出“僧人船震”事件和“干爹888万元包机带我看奥运”等多起网络事件。此外,杨秀宇的公司还多次通过网络为个人或公司进行有偿炒作、删帖。今年8月14日,杨秀宇在朝阳法院受审。目前,此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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