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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孔庆东名誉权败诉的思考
2014年12月18日 06:58 来源:华商报 作者: 字号

内容摘要:法理越辩越明,在一起起类似的案件审理中,舆论监督与名人名誉的模糊边界将愈发清晰。

关键词:名誉权;败诉;思考;商报;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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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孔庆东名誉权败诉的思考

  “到底是教授还是叫兽?”南京广播电视台主持人吴晓平在一档节目中,就涉及北京大学教授孔庆东的一起案件进行了上述评论,之后被孔庆东诉至法院,索赔20万。17日上午,北京市海淀法院一审驳回孔庆东的诉讼请求。(12月17日《新京报》)

  这个案件牵扯出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那就是媒体的舆论监督与名人名誉权的界限在哪里。比如该案中的“叫兽”,从孔庆东教授的角度会认定这个词是对他的恶意攻击,但从民众角度可能会认为这就是个有趣的调侃。因为“叫兽”二字早已铺天盖地,被主持人引用并不存在恶意咒骂的意图,法院作出驳回孔庆东诉讼请求也正是依据了这一点。

  这些年来关于名人名誉权的官司不少,由于相关的学理讨论缺乏,于是不同的法院、不同的案件在判决方面便结果迥异。对于这一点,笔者更认同北大法学教授贺卫方的观点,即个人的名誉权当然很重要,但是,传媒自由地发挥监督职能对于维护官场的清廉与效率、明星的操守以及社会的安全更是至关重要的。

  作为公众人物处于聚光灯下,一举一动为人关注,他们的人身权利常常和社会舆论的监督产生冲突,正是鉴于这个特殊性,使得法律对名人名誉权的保护范围跟普通百姓比有所缩减。这实际上并不违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这并不意味着媒体或者公众就能够对名人肆意表达恶意。名人对在行使正当舆论监督的过程中,可能造成的轻微损害应当予以容忍与理解。正如该案件中法院的建议,应允许相关公众对公众人物的行为提出合理的质疑、指责甚至批评。

  孔庆东的诉讼请求尽管被驳回,但对那些私生活频频被曝光却又无可奈何忍气吞声的名人们提供了参考。名人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人身权利,至于能否胜诉自有法律进行公正的判决;另一方面来讲,作为媒体对公众人物的言行举止进行监督是分内之事,当然在报道时要重于新闻事实,不要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

  法理越辩越明,在一起起类似的案件审理中,舆论监督与名人名誉的模糊边界将愈发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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