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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性公司:“带土移植”模式释放高校科研高能量
2015年08月14日 08:30 来源:《光明日报》( 2015年08月14日 06版) 作者:记者 李玉兰 字号

内容摘要:高校是科研重镇,但是大量的科研成果在得奖之后就束之高阁。

关键词:科研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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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校是科研重镇,但是大量的科研成果在得奖之后就束之高阁。北京理工大学副校长杨树兴指出:“科技成果完成人没有转化动力,高校也很难拿出较多的人力用于科技成果的转化。”即使有教授尝试创业转化科技成果,成功的案例也并不多。

  这让人不禁疑问,如何让这些科研成果变成经济社会发展的“精湛内力”?创业路怎么走才能最大限度释放科研的高能量?

  在这样的背景下,研究理工雷科这样的新型学科性公司,如何通过突破固化的体制机制取得巨大发展,有重大意义。

  撬动科技成果转化的车轮

  理工雷科2009年底注册,以中国工程院院士毛二可创新团队为主导。这是北京理工大学第一家学科性公司,它的主要特点一是教授投钱,二是教授在公司的工作不是干私活而是务正业。

  这家公司的股权结构为,科技成果入股技术人员占30%,学校30%,学科组30%,学院10%。此外,北理工允许教师使用课题组自有资金创办学科性公司,40%由学校投资到所创办的学科性公司;60%作为人员成本开支和奖励基金分配给教师个人,再由教师个人投资到公司。

  “这一政策通过学校‘让利’来调动教师的积极性,解决了公司初创期投资难的问题。”北京理工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戴斌说。

  解决钱的问题后,北理工规定,教师在学科性公司的工作可以作为年度考核和职称晋升的依据。学校所持股份的权益每增加50万元计算一个科研工作量。这一政策的核心是把举办学科性公司进行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工作纳入学校的科技工作范畴,属于“正业”,给教师吃了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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