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科评价 >> 头条
加强地方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创新
2015年11月17日 16:31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11月17日 作者:崔巍 字号

内容摘要:加强地方科研成果评价机制创新

关键词:

作者简介:

  2015年1月,《关于加强中国特色新型智库建设的意见》明确指出:“要促进社科院和党校行政学院智库创新发展。社科院和党校行政学院要深化科研体制改革”,“深化成果评价和应用转化机制改革”。在新型智库建设背景下,国家对地方社科院不断提出新的要求,地方社科院要发挥并稳固地方智库的地位和作用,就要以激发人才活力为发展的第一要务,确立科研评价机制创新的导向作用和核心地位。

  量化考评有其积极作用

  科研评价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发展,地方社科院引入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体系,并逐步普及。通过对科研活动的管理、监督、预测和调控,为地方社科院打破僵化体制、净化科研风气、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科研管理效益发挥着重大作用,科研评价已经成为科研管理的重要内容。

  科研评价机制形成了稳固模式。地方社科院现行的科研评价主体一般为科研管理部门,评价的对象一般为科研人员,周期以1—2年的短期评价为主,评价的流程一般是由科研管理部门根据科研人员的科研业绩进行自上而下的评价,评价的主要指标体系基本分为项目、成果、奖励三大一级指标,根据一级指标的级别划分二级指标,评价结果主要根据各二级指标量化为对应的分值予以评分。评价结果主要应用于晋级、评优。

  科研评价方法以量化评价为主导。科研成果的量化评价办法,是从自然科学评价中引入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中来的,逐步为国内高校、科研机构等科研部门所借鉴和应用,成为主流的科研考评方式。量化考评有其科学性、合理性,提高了科研评价的效率,使相关科研成果易于计量和比较、未来发展便于预期以及成果走向易于控制,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学术的繁荣。

  方法不够完善 机制创新滞后

  评价周期较短。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价值的衡量不同于自然科学,需要经过时间的沉淀和验证,才能为学界所认可和接受。但现下以量化考评为主的科研评价机制偏重时效性,不符合哲学社会科学研究的规律,评价结果的公信力略显不足。哲学社会科学评价涉及价值判断、时间(历史)判断和性质判断,尤其是基础学科的科研成果更需要时间的考验,短期评价难以全面客观地体现其真实价值。

  指标设计存在简单量化。目前,地方社科院对科研人员的考评过分侧重于对成果数量的考评,但量化考评容易助长“凑数”的学术风气。成果数量主导的评价机制不能全面反映学者的综合素质和水平,而目前过于依赖量化考核的成果管理模式容易助长浮躁、急功近利的风气。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王晓丹)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首页新闻头条模板(评价中心)深红.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