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金可可,汉族,1974年出生,浙江省嵊州人。1995年7月、2000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法律系、国际法系取得法学本科、硕士学位;2001年9月至2004年7月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攻读博士学位,师从孙宪忠教授,获民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2月至2007年4月、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期间,两次分赴德国汉堡大学法学院、德国科隆大学德国近代私法史研究所进行学术访问交流。2004年8月至今,任教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民商法教研室;2006年3月破格受聘为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年11月越级破格晋升为教授;担任民商法教研室主任、德国私法研究所所长。2011年1月金可可教授晋升为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
金可可教授的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学、德国私法史。其博士论文《论债权与物权的区分――以德国法的学说史为中心》获2004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优秀博士论文”称号,2006年度“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优秀博士论文” 称号。自2005年以来,在《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比较法研究》、《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多篇,并获第八届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第五届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等多个奖项。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项目、上海市曙光学者项目等多项课题。2007年获上海市浦江计划资助学者,2008年获上海市曙光学者称号以及德国洪堡基金会“联邦总理奖学金”,2007年至2009年受聘为华东政法大学韬奋学者,2009年获第四届“上海市十大中青年法学家”称号。
论文《论债权物权区分说的构成要素》(《法学研究》2005年第1期)获“上海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二等奖);博士论文《论债权与物权的区分--以德国法的学说史为中心》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2004年度唯一的优秀博士论文称号、获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06年度的优秀博士论文称号;论文《私法体系中的债权物权区分说――论萨维尼的理论贡献》,获华东政法大学校级科研成果奖(2006-2007年度)一等奖,获第五届全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2009年)。
2008年度华东政法大学第十四届“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称号;2009年度华东政法大学第十五届“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称号;2010年度华东政法大学第十六届“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称号;2011年度华东政法大学第十七届我心目中的最佳教师”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