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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谈马克思笔下的“三种儿童” ——兼答王汝良先生
2015年05月18日 11:08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陈炎 字号

内容摘要:作为人类早期文明的三种类型,马克思笔下的“三种儿童”都是由生产力决定的。作为夏后氏部落首领,鲧、禹父子都是因治水而起家,他们联合其他部落一同疏浚河道,并在这一过程中树立自己的权威,整合其他部落,从而将部落联盟演变为国家制度,致使禹的儿子启废除部落首领靠选举、禅让而产生的原始制度,最终建立起以血缘沿袭王位的国家政权。华夏文明的这种“早熟”现象,并不违背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王文认为,“早期印度文明不是‘粗野的儿童’”,并举出三点理由:印度河文明缔造者是否躲避水患而东迁不宜决断。雅利安人入主印度(还有争议),遵循“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的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这一规律,渐被土著文化同化,创造出新的印度文明。

关键词:文明;早熟;雅利安;马克思;征服;希腊;治水;种姓;国家政权;部落

作者简介:

  作为人类早期文明的三种类型,马克思笔下的“三种儿童”都是由生产力决定的。只是相对而言,“正常的儿童”更多决定于“生产工具”,“早熟的儿童”更多决定于“劳动对象”,“粗野的儿童”更多决定于“劳动者”。 

  

 

  “有粗野的儿童,有早熟的儿童。古代民族中有许多是属于这一类的。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由于马克思这段话高度概括,更由于古代民族的文明过程材料有限,因而留下很大的解释空间。笔者的《如何理解马克思笔下的三种“儿童”?》(《光明日报》2014年5月5日)一文认为,所谓“正常的儿童”是指古代希腊;所谓“早熟的儿童”是指古代中国;所谓“粗野的儿童”是指古代印度。王汝良先生《也谈马克思笔下的三种“儿童”——与陈炎先生商榷》(《中国社会科学报》2015年2月2日,以下简称“王文”)一文对此问题提出一些不同看法,这里在感谢之余做几点回应。

  正常的儿童 

  王文认为:“‘正常的儿童’确指希腊,但并非由于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而是对物质生产同精神生产之间的不平衡关系的一种论证,是对人类童年时期仅存的天真与烂漫的一种赞美。”马克思确实谈到了希腊神话的问题,然而从更大的语境来看,这段话出自《〈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它要解决的不是艺术问题,而是社会生产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马克思当时所使用的理论工具又是什么呢?当然是“历史唯物主义”。而根据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作为“正常的儿童”的古希腊文明,恰恰体现了这一规律。

  我们知道,生产工具是“生产力”中的重要因素。早在“荷马时代”,希腊人就有了铁制农具。铁制农具的使用创造了剩余财富,出现了私有制;私有制的利刃斩断了原始社会的氏族血缘关系。正是为了维护私有制,失去氏族血缘关系的希腊人才必须建立国家政权。在生产力水平的充分孕育下,希腊文明这一“正常的儿童”诞生了。

  反之,如果像王文所理解的那样,这只“是对物质生产同精神生产之间的不平衡关系的一种论证”,就显得有些奇怪了;如果这只是“对人类童年时期仅存的天真与烂漫的一种赞美”,那么所谓“早熟的儿童”和“野蛮的儿童”又应该如何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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