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是深化改革背景下改善当前舆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关键词:传统媒体;思维;互联网;舆论引导;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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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者因时而变,智者随事而制。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是深化改革背景下改善当前舆论引导工作、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中,强化互联网思维,以先进技术为支撑,坚持融合、管理两手抓,打造一批新型主流媒体,建成几家拥有强大公信力和传播力、符合现代国际传播和社会政治治理需要的新型媒体集团是《意见》的核心。
媒体融合是个老话题,纷扰多年。从报刊改革的早期启动到广播电视集团化的试水,无论是局限于行业的“合纵”还是横跨行业的“连横”,热衷实践的中国媒体从未停止过探索的步伐。实践证明,依靠“老路新鞋”,传统媒体是很难走出新媒体之路的。要想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各媒体机构和管理层必须首先跳出守成思维,从“新”做起——“新”在意识和理念,“新”在态度和管理,“新”在技术和实践。除此之外,还必须注重知行合一、一体推进和新旧合力间的张力,为先行者留下空间,为后来者预留进路。
从“新”做起的关键是强化互联网思维。互联网思维的核心是开放、平等、兼容和用户中心,其背后的实质则是依托生存野性激发出超强意识行动能力、空间占有能力和技术创新激情。它要求传统媒体必须抛弃因行业保护和体制内生存所形成的市场特权意识。在互联网时代,信息市场的供求关系已经发生根本变化,传统的“受众”正崛起为新型的“用户”,信息的意义不再是传播,而是消费和互生产。离开了这一基本判断,新旧媒体间的融合,就有可能沦为南辕北辙的追击。
从“新”做起,还意味着必须创新媒体内容制作上的分合关系与平台建设上的融通体制。分合关系的关键是新闻内容的集成封装与个性定制,融通体制的关键是水到渠成的集团化与捆绑的“做强”、“做大”。前者涉及对用户信息消费习惯的准确把握和科学调研,后者涉及对媒体集团发展政策的制定、考核与反思。因此,在媒体融合过程中,为了避免资产管理混乱、业务重构严重、事业产业不分、人事摩擦不断等问题,就必须坚持顶层设计、全局协调的理念和意识。通过配套制度的跟进,破除行业体制壁垒,促进媒体融合的一体化推进。
在思维和路径都已经明晰的情况下,技术创新就是最好的抓手。新旧媒体间的融合,必须借重技术前导的力量。人类社会无数次的变革和进步证明,技术的背后都隐藏着可以改变结构的力量。为传统媒体注入大数据、云计算、可视化、移动性的技术支撑,改变的不仅仅是新闻产制的历史惰性和单一形式,还有媒体结构层级的扁平化和资源的聚集与整合。技术创新转变的是形式,带动的是内容和理念。
除此之外,必须清楚的是,媒体融合是个知易行难的过程。从“新”做起,必须坚持在新闻行业底调、底色不变的前提下进行。“底调”是指媒体融合必须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扬弃纯商业主义式的竞逐。“底色”是指媒体融合必须担负起意识形态和舆论引导的责任,恪守“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理念。从这个角度说,有勇气、敢担当、强创新,既是媒体融合的目标,也应是媒体融合的动力。
(作者单位:河北大学新闻传播学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