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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版的《霍乱时期的爱情》中译本腰封上,印了许多吸引眼球的宣传语。 “这部光芒闪耀、令人心碎的作品是人类有史以来最伟大的爱情小说。《纽约时报》。”
“原著首印量是《百年孤独》的150倍。”
《百年孤独》问世后近20年,马尔克斯在1985年出版了《霍乱时期的爱情》,这是他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后的第一部长篇小说,立刻引起轰动。
如果说《百年孤独》像君临天下的上帝,调侃人类社会和历史,《霍乱时期的爱情》恰恰是琐碎而脆弱的凡人,卑微又感人。魔幻属于上帝,真实属于生活,正如译者杨玲所言,“两面合成一个真实的马尔克斯”。
奇妙的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中几个主人公平凡琐碎的一生,以及那场被阻隔了50多年的悲催爱情,和《百年孤独》里整个家族一个世纪的离奇动荡一样荡气回肠。
余华说,马尔克斯写《霍乱时期的爱情》的叙述功力更甚于《百年孤独》,因为那种细微之处而来的感觉,就如同温水煮青蛙,“慢慢地、一点一点地,像推土机一样压过来,最后发现你被它压死了都没有听到声响。”
她的确有这样的魔力。当阅读这本书的时候,哪怕随便翻开中间一页,也可以随时进入状态。有人坐着火车读完这部作品,下车之后,猛然发现自己的感官仿佛敏锐了一百倍,几乎能听到爬在窗户上虫子的心跳。
这要归功于马尔克斯本人是个“很差的读者”。他曾在采访时说,每当他对一本书不感兴趣时,就会弃之一旁,拿起另一本。
“我生怕读者也以同样的方式对待我,所以一旦发觉开始写的部分使人厌倦,我就设法给它增加点色彩,寻求使读者不为任何东西分心的办法。当读者由于作品缺乏节奏感不断眨眼时,就是我面临着失去读者注意力的危险之处。”
责任编辑:钟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