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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传承和移植——中国法律史学会2013年年会述要
“传统法智慧与移植法制本土化改良国际研讨会暨中国法律史学会2013年年会”10月10日—11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举行。会议由中国法律史学会主办、杭州师范大学承办。
与会者指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是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内容。中国传统社会在法律形态方面是诸法合体、重刑轻民。对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尊重、借鉴与吸收是必要的。应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对传统社会中的法律资料进行整理,着力挖掘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有益部分,使其能够符合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在新的时代条件下得到传承和弘扬。
与会者指出,当今世界,各国交流日益广泛,法律移植已经成为各国互相学习的一种重要方式。然而,引进的法律制度与一国自身文化传统之间的冲突时有发生。因此,法律移植只有与本国国情相结合,实现被移植的法的本土化,才能取得实效。我国在改革开放30多年里,移植了众多法律制度。如何实现这些外来法律制度与我国法律传统的结合,完善中国自身的法律制度,仍然是需要进行深入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的重要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