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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行为法学会是在原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正式成立的。80年代中期,在著名科学家钱学森的倡导下,首都法学界部分学者共同发起成立了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经过七年的学术研究活动,于1994年4月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并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注册登记,正式成立了中国行为法学会,属国家一级学会。
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伊始就得到了我国法学界以及中央各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士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周铁农、何鲁丽等近40位领导同志受聘成为学会的专家顾问委员会委员,罗豪才、江平等近30位著名教授、学者受聘成为学会的学术委员会委员,学会会员更是遍布全国各地,他们中汇集了众多著名法学专家、教授、大法官、大检察官、高级警官、律师、法医专家、经济学家等国内顶尖人才。
学会的研究方向即行为法学,是从人的行为和社会形态出发,以实现社会主义法治目标为行为导向,运用行为科学的一般原理和方法研究法学,特别是研究法行为及其发展变化规律的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从成立伊始,学会开展了多层次、多领域的行为法学研究,丰富了法学研究方法,推动了国家的司法乃至立法进程。
学会内部设有:秘书处、研究部、基础理论研究会、立法行为研究会、行政行为研究会、审判行为研究会、检察行为研究会、侦查行为研究会、法律语言研究会、律师执业行为研究会、执行行为研究会、法联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行业行为规范研究会、新闻监督研究中心、国际合作交流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等机构。
学 会 发 展 历 程(1987-2010)
▲中国行为法学会是在原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正式成立的。
▲1987年,在著名科学家钱学森的倡导下,首都法学界部分专家学者谢邦宇、马宝善、徐立根、康树华、张仲麟、金光正、巫昌祯、宋涛、周惠博、张晋藩、郭燕军等同志,筹备成立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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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3月,在杭州召开了首届学术研讨会,同时成立中国行为科学学会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浙江学术研究中心。会议研讨了行为法学的基础理论及组织建设等问题,创办了学会内部刊物《行为法学》通讯。
▲1992年3月,第二届学术研讨会在西安召开。会议研究了行为法基础理论,还对法行为、法制心理等进行了探讨。
▲1993年5月,第三届学术研讨会在青岛召开。会议对行为法学与传统法学的本质区别及其共同点进行了研讨。
▲1994年4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批准,民政部登记,在行为法学专业委员会的基础上正式成立了中国行为法学会,属国家一级学会。6月,第四届学术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大会在上海召开。会议对市场经济领域的各种行为进行了理论性研究和探讨。大会推选司法部部长肖扬同志担任学会名誉会长。谢邦宇任会长,马宝善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李文燕任常务副秘书长。增聘曹海波为顾问。
▲1995年4月,第五届学术研讨会在重庆召开。会议对行为法学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进行了深入讨论。会议决定成立中国行为法学会信息研究中心,聘请
▲1996年6月,第六届学术研讨会在昆明召开。会议就行为法学研究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之需要进行了研讨。
▲1997年5月,第七届学术研讨会在武汉召开。会议对立法、司法和行政执法行为进行了讨论。
▲1998年10月,第八届学术研讨会在温州召开。会议对市场经济行为的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深入讨论。名誉会长肖扬调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司法部常务副部长张秀夫出任学会名誉会长。会议增选程琳、李文燕、沈国明、卓泽渊、黄建武、林喆为副会长。

▲1999年11月,第九届学术研讨会在杭州召开。会议首次进行了科研项目申报活动,并进行了项目课题大会答辩。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了15项重点科研项目,由学会拨付科研经费。
▲2000年11月,第十届学术研讨会在长沙召开。会议重点讨论了上海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
▲2001年2月,中国行为法学会常设机构进住北京市宣武艺园丁香书院。同时,为了加强行为法学研究和学会的组织管理,除原有的研究部、秘书处、联络部和事业发展部外,又增设人事部、财务部、培训部、法律部、影视专题部,并将《行为法学》内部刊物更名为《法治行为》,设立编辑部。为积极开展社会服务活动,成立了法律专家委员会、企(事)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委员会、重大疑难案件研究中心、法律人才培训中心、新闻侵权研究分会。
2001年10月,在合肥召开了中国行为法学会第十一届学术年会,名誉会长张秀夫同志作重要讲话,与会专家学者研讨学会发展和学术建设等事宜。
2003年11月,在杭州西湖宾馆召开了第十二届学术年会暨换届选举大会,会议研讨了学会重点课题开发和学术论文。大会选举中国社会科学院李步云教授为会长,选举马宝善为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史焕章、李文燕、沈国明、张宝昌、林喆、卓泽渊、何家弘、黄建武、覃有土当选为副会长。

▲2004年,学会在杭州举办了一个社会调查论坛峰会。针对当时的社会调查、社会需求及其调查机构存在的亟需解决的问题进行了研讨。2005年,学会与《中国法治》在上海市联合主办了社会调查人员培训教材编写研讨会。
▲2006年,学会与中国医药协会在北京联合主办了医药公平公正、保护健康的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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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学会在北京召开了第十三届学术年会暨第四届换届选举大会,

▲2007年11月,中国行为法学会第二次常务理事会扩大会议召开。大会决定特聘陆宇澄、张林春为学会副会长。吴高盛、刘华、陈华杰、杨万明、丁义军、郝宏奎等被聘任为研究会负责人。会议拟聘请名誉会长,增设顾问委员会。
▲2008年5月,中国行为法学会审判行为研究会课题研究启动仪式在贵州省黔东南中级人民法院举行。为集中力量开展课题研究,学会决定在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和遵义中级人民法院分别成立审判行为研究会课题研究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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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9月,学会研究基地在山东省邹平人民法院正式揭牌。
▲2008年10月,改革开放与中国法治建设三十年、中国行为法学会成立二十周年纪念大会暨2008年学术年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举行。学会会长刘家琛主持大会,司法部副部长张苏军受吴爱英部长委托代表司法部作了重要讲话,学会副会长江必新、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张穹、国家行政学院副院长袁曙宏出席并讲话。中国政法大学

▲2008年12月,法律语言的发展与规范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成立大会在京举行。会上,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举行了成立仪式。
▲2009年1月,学会在北京远望楼宾馆召开了2009年工作会议,大会总结了08年学会的工作,研究部署了09年学会工作。各研究会分别就其08年工作作出总结,并提出09年的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会议讨论决定了学会部分人事调整和安排,卓泽渊副会长兼任研究部主任,负责组织力量进行学科理论研究,组建学术委员会,规划、指导、部署、验收课题,并支持学术研究活动。
▲2009年6月, “中国行为法学会中南研究基地” “中南大学行政规制研究中心”揭牌仪式暨行政规制高层论坛在中南大学隆重举行。
▲2009年6月,首届“法治政府•南岳论坛”在湖南省衡阳市召开。论坛的主题是“金融危机背景下的行政监管”,目的是为了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认真研究、探讨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建设中的前沿理论和实践问题。

▲2009年9月,中国行为法学会房山研究基地揭牌仪式在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举行。
▲2009年10月,中国行为法学会09年年会在京召开,来自全国各大高校、司法行政系统、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律师业界等理论界与实务界的代表们参加了此次会议,并以“司法职权优化配置问题研究”为主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2009年11月,“法律思想与法律语言”研讨会暨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2009年会成功举办。与会的各界专家、学者就法律语言的规范研究、法律语言的功能研究、法律文本语言研究、法律翻译语言研究和法律语言辞典研究等专题进行了深入而细致的探讨。
▲2010年1月,中国行为法学会2010年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各研究会负责人分别发言,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展望新一年的工作开展计划。会议还研究了人事调整等其他事项,同意李永军秘书长的辞职申请,由学会常务理事田明海同志接任,常务副秘书长冯勇华主持学会日常工作,讨论并通过了部分工作决议。
▲2011年1月,中国行为法学会2011年理事会在北京举行,各研究会负责人分别发言,总结过去一年的工作成绩,展望新一年的工作开展计划。本次会议上通过了新增选的常务理事、副秘书长等,并明确了学会以及各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历 届 领 导
第一届:
名誉会长: 肖扬
会 长: 谢邦宇
第二届:
名誉会长: 张秀夫
会 长: 谢邦宇
副 会 长: 马宝善、史焕章、蓝全普、巫昌祯、李双元、李文燕、沈国明、张宝昌、卓泽渊、林喆、种明钊、郑承泉、徐立根、康树华、黄建武、程琳
第三届:
名誉会长: 张秀夫
会 长: 李步云
副 会 长: 马宝善、史焕章、李文燕、沈国明、张宝昌、林喆、卓泽渊、种明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