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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业协会发文规范股权众筹 调整个别条款
2015年08月12日 17:04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陈周琴 字号

内容摘要:智金汇创始人杨溢认为,针对股权众筹的专项检查,这个消息对于正规运营的平台来说是利好,因此智金汇即使改名,也不会对过去的业务有太大影响。

关键词:股权;股权融资;私募股权;证券业协会;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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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业协会发文规范股权众筹

  

  信息时报讯(记者陈周琴)上周末,中国证券业协会发文调整《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个别条款,将《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条第 ( 十 ) 项“私募股权众筹”修改为“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

  重新定义 “股权众筹”

  一直以来,由于行业监管没有明确的规范,股权众筹开展的模式与范围也没有明确的定义,各类型的股权众筹平台也没有参考的标准。

  今年 8 月 3 日,证监会致函各地方政府,要求规范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并发布了《关于对通过互联网开展股权融资活动的机构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称股权众筹融资主要是指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

  上周五,证券业协会再次发文,调整了《场外证券业务备案管理办法》个别条款。从这一系列政策举措中,可以看出原本广义的股权众筹概念已经正式被分为三种不同的定义:股权众筹;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私募股权基金募集。

  综上来看,股权众筹只能用来定义通过互联网形式进行公开小额股权融资的活动,在上述《通知》的原文中,具体是指“创新创业者或小微企业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中介机构互联网平台(互联网网站或其他类似的电子媒介)公开募集股本的活动,具有“公开、小额、大众”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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