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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前的春节前夕,日本著名作家大江健三郎先生飞赴北京,去中国作家莫言的老家山东高密过新年。大江健三郎此行是受日本NHK之邀,担纲“二十世纪的开拓者”人物专题报道栏目的主持人,采访莫言,此前他们并没有见过面。1994年大江先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评价莫言说:“正是这些形象系统,使我得以植根于我边缘的日本乃至边缘的土地,同时开拓出一条到达和表现普遍性的道路。不久后,这些系统还把我同韩国的金芝河、中国的莫言等结合到了一起。”并期待着与莫言交流对话。大江先生大莫言20岁,当时名满全世界,给莫言如此高的评价,作为文坛前辈来讲,既是对后辈的文学成就的褒扬与肯定,同时也承认了中国文学已引起了世界的关注。
2006年9月9日,大江健三郎在中国社科院作“始自于绝望的希望•2006”的演讲,他认为,以莫言强劲的创作能力以及已经取得的文学成就,他将是中国最有实力的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
在赶往高密的车上,他们有一段对话:
大江先生一边往窗外眺望,一边跟莫言说:“地平线有时能解放一个郁闷的人。”“能看见地平线是我小时候的一个梦,我这次看到了,而且是永远的地平线,文学纪行让我圆了少年梦。”莫言答道:“地平线应该是天的边儿,小时候我放牛,肚子饿,老是吃不饱,走累了就横躺在地上冲着天上的白云发呆, 因为我觉得那白云像是马上会掉进我嘴里的白馒头, 看到地平线,我想起饥饿的少年时代。”
两人同时回忆起了童年的记忆,这种记忆在他们的文学创作里都有体现。大江的早期作品主要探讨处于监禁状态的日本人的精神世界,而莫言小说多写到苦难与饥饿。“饥饿和孤独是我创作的源泉”。这也许是6年前大江健三郎预言莫言能获奖的由头。
在文学日益遭冷落,不断被边缘化的今天,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好似一注兴奋剂,让国人找回了民族自豪感,实现“零”的突破,打开了“诺贝尔”情结;对当代作家而言,某些程度上克服了“诺奖焦虑症”,感到些许欣慰,中国当代文坛并不是那么糟糕,中国文学不是非主流,不再是追赶西方现代主义、后现代主义文学思潮的模仿者,也不是政治话语的代言人,而是成为重要支流汇入世界大潮。
大江先生的预言能成为现实,最重要的还是靠作品说话,莫言采取民间叙述的立场创造了类似马尔克斯笔下“马孔多镇”那样的“高密东北乡”文学地理世界。有论者认为莫言“通过对自己故乡的生活方式和一般生活状况的描写, 传达了某种带普遍性的人性内容和人类生存状况, 将一般的乡情描写转化为对人的“生存”的领悟和发现。”诺贝尔奖委员会给出的获奖理由:莫言“用魔幻现实主义的写作手法,将民间故事、历史事件与当代背景融为一体”。(The 2012 Nobel Prize in Literature was awarded to Mo Yan"who with hallucinatory realism merges folk tales, history and the contemporary".)诚哉斯言!
1980年代的中国当代文学发展思潮迭起,流派纷呈,你方唱罢,我登场。用短短几年时间就把西方近百年的文学潮流再上演了一遍。其中不乏生吞活剥,食洋不化;也有只学到皮毛,邯郸学步,丧失自我。1985年是中国文学史非常重要的年份,在经历了伤痕文学、反思文学和改革文学这几个阶段以后,寻根文学、先锋小说(现代主义、存在主义、魔幻现实主义、后现代主义)、新历史主义、女性主义,等等,都在这一年悉数亮相。所以,有的批评家称1985年为“方法论年”。在共和国文学体制下写作的作家,数十年来一直受到“社会主义的现实主义”模式的束缚,突然间呼吸到异域的新鲜空气,一方面打开了他们的文化视野,奋力追赶,赶上潮流,同时,由于长期的与世隔绝,80年代知名的作家的创作,基本上是在模仿中学习,学习中模仿。如王蒙以《春之声》、《蝴蝶》为代表的中短篇小说受到“意识流”小说的影响;莫言的作品,深受魔幻现实主义的影响;余华的作品,受启发于卡夫卡、川端康成;孙甘露、格非的写作实践着博尔赫斯的“叙事迷宫”;等等。
“新历史主义”固然是来自西方的思潮,其实在中国传统的历史观念里就含有当代西方新历史主义的因素。比如,“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既是历史著作,又是文学读本,蕴含了“历史诗学”的理念。“诗”具有“史”的品格,以及“史”具有的“诗”的境界。还比如,“七分真实、三分虚构”的《三国志演义》就是对历史著作《三国志》的“文学化”修史。小说开篇的“是非成败转头空”、“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的唱词,从个体生命体验的角度对道德历史主义的主流价值体系予以消解,形成的感伤主义哲学和美学精神,成为后世小说家衡量历史的价值尺度。
与政治意识形态的历史叙事相比较,“新历史主义”的小说 “新”在哪里?“新”在它是一种有浓厚的人文与启蒙主义思想的文学思想运动,文学中关于历史的叙述, 是当代知识界人文思想的的一个重要来源, 是当代知识分子人文主义精神实践的一部分。表现为“历史场景的虚拟或假想性”,“历史人物的人性或文化还原”,“历史理解的多样化阐释”等特点。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每一个时代实际上都是处在对历史的不断“重写”和解释的过程中。正如莫言所说是“用历史的环境来表现人的灵魂、人的情感、人的命运的变化”,而“小说只有描写了人性、描写了情感才更丰富,影响更长远”。
学者张闳指出,“‘寻根派’作家只能根据自己的文化冲突模式( 野蛮/ 文明,古老/现代……) 对乡间文化作出生硬的评审,在‘蒙昧’、‘荒蛮’、‘落后’等简单标签的掩盖下,将农民生活的复杂性和真实意义化为乌有。”他们所苦苦寻找的难免带有“落后”与“愚昧”色彩的民俗文化本身,正是思想启蒙者所要抛弃的“劣根”,实在不能成为“改造和重铸当代文化”的摹本。韩少功发掘的神秘而诡奇的楚文化中,孕育出来丙崽那样的文化侏儒。阿城笔下的道家思想的继承人王一生的那种与世无争、抱残守拙的处世哲学,也无法完成文化启蒙的使命。
以莫言《红高粱家族》为标志的作品从“文化主题”转向“历史主题”,它所讲述的民间抗日故事改写了正统的官方历史。小说再现民间化的历史场景,卸去了遮蔽在农村文化上的观念外衣, 将民间生活的最基本的方面暴露出来,从而复活了历史本身的丰富性与多元性。它用‘野史’笔法参与家族叙事,弥漫着坦荡无比、恣意豪迈、天马行空的叙述气魄,尝试着超越国家化和政治化历史叙述,“采取了鲜明的个人化、民间化和边缘化经验的方式,讲述了被通常的历史叙事与历史结构所忽略、删节、遮蔽和扭曲的部分。”
野生的“红高粱”象征着“原始生命力”的张扬,衬托出“他( 她) 们健壮的体能、强壮的气魄, 敢爱敢恨, 重生轻死的民间情怀。”小说中写到:
“不知不觉,连成一体的雾海中竟有些空洞出现,一穗一穗被露水打得精湿的高粱在雾洞里忧悒地注视着我父亲,父亲也虔诚地望着它们。父亲恍然大悟,明白了它们都是活生生的灵物。它们根扎黑土,受日精月华,得雨露滋润,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余占鳌把大蓑衣脱下来,用脚踩断了数十棵高粱,在高粱的尸体上铺上了蓑衣。他把我奶奶抱到蓑衣上。奶奶神魂出舍,望着他脱裸的胸膛,仿佛看到强劲慓悍的血液在他黝黑的皮肤下川流不息。高粱梢头,薄气袅袅,四面八方响着高粱生长的声音。风平,浪静,一道道炽目的潮湿阳光,在高粱缝隙里交叉扫射。奶奶心头撞鹿,潜藏了十六年的情欲,迸然炸裂。奶奶在蓑衣上扭动着。余占鳌一截截地矮,双膝啪哒落下,他跪在奶奶身边,奶奶浑身发抖,一团黄色的、浓香的火苗,在她面上哔哔剥剥地燃烧。余占鳌粗鲁的撕开我奶奶的胸衣,让直泻下来的光束照耀着奶奶寒冷紧张、密密麻麻起了一层小白疙瘩的双乳。在他的刚劲动作下,尖刻锐利的痛楚和幸福磨砺着奶奶的神经,奶奶低沈暗哑地叫了一声:“天哪……”就晕了过去。”
“红高粱”蓬勃的野性和旺盛的生命力, 成为北方中国农民的生命力的象征。 张闳说“正是在这些粗鲁、愚顽的乡下人身上, 莫言发现了强大的生命力。站在正统的文化历史观念立场上看, 这些人是历史的“边缘性人物”。他们的生存方式和行为,大大僭越了文明的成规。他们随意野合、杀人越货、行为放荡、无所顾忌,是未被文明所驯化的野蛮族群。在他们身上,体现出了生命力的破坏性因素。莫言赋予这种破坏性和生命强力以精神性, 升华为一种“酒神精神”,正如他在作品中将那些野生的红高粱酝酿成高粱酒。这一由物质向精神的转换,透露了民族文化中所隐含的强悍有力的生命意志。”
一个‘生命的神话’取代了‘进化论的神话’,‘酒神’也取代了‘日神’的统治地位而成为历史的灵魂 。学者张清华认为,“莫言小说中所体现的鲜明的反传统道德倾向,选择了民间的美学精神,而且这种精神的方向并不指向对所谓‘终极真实’的追求,相反它所要体现的,是个人生命意志对历史的投射——用一句常用的话来说就是,他书写了‘个人心中的历史’和‘生命美学’的历史。”莫言的艺术想象源自民间固有的生命活力,《红高粱家族》就是对高蹈的生命精神礼赞。尼采曾说:“肯定生命,哪怕是在最异样最艰难的问题上;生命意志在其最高类型的牺牲中,为自身的不可穷竭而欢欣鼓舞我称这为酒神精神。 我把这看作通往悲剧诗人心理的桥梁,不是为了摆脱恐惧和怜悯,不是为了通过猛烈的宣泄而从一种危险的激情中净化自己( 亚里士多德如此误解) ; 而是为了超越恐惧和怜悯,为了成为生命之永恒喜悦本身这种喜悦在自身中也包含着毁灭的喜悦。” 乡土民间藏污纳垢的文化形态中潜在的生命自由精神,携带着民间丰富的文化信息和反叛的、自由的心灵迸射出了耀眼的艺术光彩。评论者王光东认为,莫言“痛感现代都市中人性的龌龊和生命力的萎缩,转而在高密东北乡那一片粗犷、野蛮的乡土大地上发现爷爷、奶奶们那种强悍的个性生命力,自由自在、无所畏惧、朴素坦荡的生活方式, 这种现实人生与过往历史的交流, 使过往民间世界中所蕴含的精神转化为当代人重要的组成部分并对其生命人格精神的生成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在作品中创造了一个个感性丰盈、生命鲜活的艺术形象。 ”
狂欢化的文体特征是莫言小说的艺术追求。《红高粱家族》关注民间社会中不被官方提及的“藏污纳垢”的生存状态,如由老弱病残组成的拼凑起来的乌合之众伏击日本军的汽车队,惨不忍睹的剥人皮场面,高粱地里疯狂的野合,杀人打劫……莫言在小说中直抒道:
“我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热爱,曾经对高密东北乡极端仇恨,长大后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悟到: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丽最丑陋、最超脱最世俗、最圣洁最龌龊、最英雄好汉最王八蛋、最能喝酒最能爱的地方。生存在这块土地上的我的父老乡亲们,喜食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无边无际的高粱红成洸洋的血海。高粱高密辉煌,高粱凄婉可人,高粱爱情激荡。秋风苍凉,阳光很旺,瓦蓝的天上游荡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高粱上滑动着一朵朵丰满的白云的紫红色影子。一队队暗红色的人在高粱棵子里穿梭拉网,几十年如一日。他们杀人越货,精忠报国,他们演出过一幕幕英勇悲壮的舞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
有的学者提出,“莫言小说的狂欢化倾向首先即表现在这种破坏和颠倒之上。崇高/ 卑下、精神/ 肉体、英雄/ 非英雄、美好/丑陋、生/ 死, 诸如此类的价值范畴的分界线模糊不清, 价值体系中的等级制度被打破,,对立的价值范畴在一个完整的生命体中共生。”“混响的‘声音’,杂芜的文体,开放的结构,形成了一种典型的狂欢化的风格。 既是感觉的狂欢, 也是话语的狂欢。”
莫言在《红高粱家族》的题首写道:“谨以此书召唤那些游荡在我的故乡无边无际的通红的高粱地里的英魂和冤魂。我是你们的不孝子孙,我愿扒出我被酱油腌透了的心, 切碎, 放在三个碗里,摆在高粱地里。伏惟尚飨! 尚飨! ”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网编辑)
责任编辑:钟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