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社团 >> 文化大观园
出版企业应成文化创造主体
2013年01月29日 13:29 来源:光明日报 2013年01月29日 作者:吴娜 字号

内容摘要:

关键词:

作者简介:

  当下,除少数几家公益性出版单位仍然保留事业单位编制之外,绝大多数出版社已逐渐转变为企业,成为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强调出版企业是市场主体的同时,更要努力使之成为文化创造主体。”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社长李学谦日前对记者说。

  李学谦认为,全民阅读是一项改善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高国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的基础文化工程。要搞好全民阅读,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从出版界的源头进行关注,提高出版物质量,不断推出精品力作,让读者读到好书。

  李学谦建议,进一步明确出版产业的发展方向,在强调出版企业市场主体的同时,更要通过一些具体措施的引领,努力使其成为文化创造主体。“如果仅仅用一些经济指标来衡量出版单位,可能会有问题。”他以年销售收入超过3000亿元的大型企业宝钢为对象,认为如果仅仅从经济指标上进行比较,出版业很难和这样的行业相提并论,不易显示出自身作为和价值。因此,李学谦提出,要按照十八大精神的要求,出台具体措施,积极引导出版单位成为文化创造主体,使之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到内容创新、原创出版、业态转型和产业升级上去,推出更多精品力作,“为人民提供更好更多精神食粮”。

 

责任编辑:钟鱼

分享到: 0 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责编:)
W020180116412817190956.jpg
用户昵称:  (您填写的昵称将出现在评论列表中)  匿名
 验证码 
所有评论仅代表网友意见
最新发表的评论0条,总共0 查看全部评论

回到频道首页
QQ图片20180105134100.jpg
jrtt.jpg
wxgzh.jpg
777.jpg
内文页广告3(手机版).jpg
中国社会科学院概况|中国社会科学杂志社简介|关于我们|法律顾问|广告服务|网站声明|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