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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院青年中心启动2011年度社会调研项目的公告
2011年03月07日 16:47 来源: 作者: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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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院党组指示,为了更好地支持我院广大青年学者深入实际,了解国情,不断提高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能力,自2001年以来,院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每年招标立项一批青年社会调研项目,已推出了一批有较高质量的调研成果。2011年度青年社会调研项目申报工作即日起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指导思想

申报社会调研项目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弘扬科学、人文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大力推进理论创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入基层,关注民生,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贡献才智,促进哲学社会科学的繁荣和发展。

二、选题范围

2011年,青年中心将继续鼓励和支持我院青年科研人员和管理人员深入社会基层,结合自身专业,对相关政治经济社会文化问题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对策建议。今年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又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申报人应着眼于国家当前或中长期改革和发展需要,结合当前经济、社会及宣传文化等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确立选题,选题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在年内即可实施完成。选题范围可包括:三农问题、社会管理及其创新问题、财政与金融政策问题、企业发展问题、环境保护与持续发展问题,以及物价、收入分配、住房、教育、医疗、社保、社会稳定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等。以上所列选题仅供参考。

本年度青年社会调研项目拟设立12项,平均资助额度为2万元。三、申报条件和有关规定

1.申请项目者(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

2.申报人每人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在其他项目中作为成员兼报。

3.申报人要按照《社会调研申报书》要求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最终成果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

4.获准立项的青年社会调研项目负责人必须切实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合理规划时间,按期(年底提交调研报告)完成研究任务。项目最终成果将由专家组评审定级,不合格者将取消立项,收回经费。

5.申请人应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合理的经费预算,并按照院科研经费报销相关规定办理调研经费报销事宜。

院青年中心将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成立专门立项评审小组,对申报人的申报资格及选题、论证的科学性及可行性、申报书的内容、课题组成员的研究实力等进行认真审核,对获通过的项目及时公示并通知本人。

四、申报要求

申报者可向青年中心索取或通过中心网站(http //chssys.cass.cn)下载《社会调研课题申报书》,填写并提交申报表,申请参加调研活动。申请书一式两份,用计算机填写、A4纸印制,经所在单位审查盖章后,报送院青年中心。申请截止时间为331。青年中心将聘请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评审,评审合格后即可立项并按规定使用研究经费。

联系人:季为民   

  话:85196424 85196157

  件:chssys@cass.org.cn

  址:中国社会科学院科研楼421

 

中国社会科学院青年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中心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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