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11月20日上午,我院院长吴大华研究员应邀为贵州理工学院党委中心学习(扩大)学习组作了一场题为“依法治国与树立宪法权威”的法治宣讲报告。
关键词:宪法权威;理工学院;治国;贵州;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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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上午,我院院长吴大华研究员应邀为贵州理工学院党委中心学习(扩大)学习组作了一场题为“依法治国与树立宪法权威”的法治宣讲报告。报告会由贵州理工学院党委书记曾羽教授主持,贵州理工学院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干部80余人听取了报告。
在讲座中,吴大华院长阐述了依宪治国和树立宪法权威的基本理论,回顾了百年中国立宪史,尤其是1982年宪法实施的“艰难”历程,分析了依宪治国与树立宪法权威的现实障碍,展望了树立宪法权威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宏大前景。他指出,宪法是法之统帅,是一国法律的“母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生活基本原则和社会活动根本准则。所以,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效力和法律权威。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在法治实践当中,如果宪法没有权威,宪法地位得不到保障、效力无法体现,那么整个法治大厦将失去根基。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召开,为依宪治国开启了一扇新的大门。要实现依宪治国,当下最急需的是提高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实践宪法私法化、健全违宪审查机制。
吴院长的报告,既有理论阐释,又有案例佐证,为贵州理工学院参会人员作了一次精彩的讲座,得到了与会同志的一致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