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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大华院长出席第四届当代刑事司法论坛
2012年08月21日 09:01 来源:贵州省社会科学院网站 作者:胡月军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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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17日至18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杂志社主办,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检察院协办的第四届当代刑事司法论坛在顺德举行。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赵秉志教授主持开幕式,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张学军,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厅长彭东,顺德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杜镜初,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高铭暄教授等先后为开幕式致辞。来自全国各地政法机关及各高校的专家学者共120余名参会,贵州省社科院吴大华院长出席第四届当代刑事司法论坛并主持第5单元研讨。

  在为期一天半的研讨会中,与会专家紧紧围绕此次论坛的议题——“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惩防对策”展开深入研讨。张学军表示,此次的研讨会主题对广东省开展“三打两建”工作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希望通过广大法学专家、学者的共同研究,解析和回答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的重点难点问题,探索走出法律困境的对策。

  在惩防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对策方面,与会者提出,应切实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具体来说,应正确运用“严惩源头”的刑事政策,对销售者采取严惩的态度。对行为人实施此类犯罪时间长、次数多的,针对婴幼儿、老年人、孕妇、严重疾病患者实施此类犯罪的,以及在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特殊时期实施此类犯罪的,应作为从重处罚的酌定情节。同时,对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在主要从严的情况下,也要根据犯罪的法定、酌定情节予以从宽。与会者还指出,以刑法惩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活动有着极为显著的作用,但不能夸大刑法手段的实际功效。应多措并举、综合治理、长期坚持,常态化地惩治和防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主办的当代刑事司法论坛此前已成功连续举办三届,在刑事理论界及司法实务部门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其中,2010年8月18日至19日,由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主办,贵州社科院法律研究所、贵州师范大学法学院、贵州民族学院人文科技学院、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检察院承办的“第二届当代刑事司法论坛”在贵阳市成功举行。

责任编辑:晓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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